收到《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后,云南省办事处分管领导及时与云南省林业厅领导联系,商定开展停止商业性象牙销售检查工作,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及时沟通,制定方案,按照国家林业局安排部署开展检查。
1月3日,在我办的督办下,由云南省林业厅牵头,省市区三级森林公安、林业、交通运输、文化体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昆明市2家销售象牙场所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封存了未销售象牙制品,收回了国家林业局工商总局颁发的销售场所牌照,全面停止了云南省商业性象牙销售。同时,安排相关部门对无照经营场所开展暗访,严厉打击象牙非法交易。
1月9日,云南省办事处与云南省林业厅召开专题会议,就下一步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对全省各州市边境口岸、旅游、珠宝、花鸟等市场非法象牙及制品销售,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部署,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石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