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贵州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发展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旅游业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前提下,使大生态和大旅游深度融合,不断丰富森林旅游业态,打造森林旅游品牌,推动森林旅游业高速高质发展,使森林旅游业成为我省林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意见明确,我省森林旅游事业旨在经过3年努力,到2020年实现森林旅游综合收入3000亿元以上,占全省旅游总收入30%以上。我省基本构建形成以森林、湿地、山体公园为主要节点,以森林旅游示范县、森林特色小镇、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为重要载体,以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为基本脉络的森林旅游三级体系。
意见提出,通过发展森林旅游+休闲观光、发展森林旅游+康养、发展森林旅游+体育三大途径,大力发展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培育森林田园艺术、森林农艺等创意观光型旅游项目。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环境,着力开展森林疗养、森林体验、养生养老、休闲度假等森林康养服务,把森林康养打造成为贵州森林旅游特色精品产业。启动贵州国家森林步道建设,打通贵州重点区域森林旅游网线,建成互联互通的国家森林步道。大力开展城市周边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健身休闲步道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休闲需求。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意见除了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等以外,还要求各级林业和旅游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创新投融资机制,统筹整合林业基本建设、林业产业扶持、旅游发展、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等资金发展森林旅游,确保到2020年完成各项森林旅游发展目标。
该意见的出台,将推进我省全域旅游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最大限度挖掘森林资源发展潜力,促进贵州省森林旅游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