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12月6日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明确提出,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公约》同时也要求所有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履行《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特别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简称《国家方案》)。《国家方案》回顾了我国气候变化的状况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不懈努力,分析了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与挑战,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阐明了我国对气候变化若干问题的基本立场及国际合作需求。我国的《国家方案》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