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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项目编码 32012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子项

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审批

2、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审批

3、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审批

4、国家级森林公园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附件第341项“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91项“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审批”。

审核对象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审批的申请人条件:拥有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的申请人条件: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的被许可人

审核部门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备注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