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自然资源保护和治理能力加强
造林绿化全面完成 2014年,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 2011-2020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2013-2020年)》和《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造林绿化的各项任务。全国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面积 554.9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405.29万公顷,飞播造林 10.81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 138.86万公顷,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 4.9亿人次,完成义务植树 23.2亿株。截至 2014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 149.2亿人次,植树 688.4亿株。在全部造林面积中,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分别占 19.68%、20.53%、 58.36%、0.66%和 0.77%,生态公益林的比重为 59.13%。
湿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 2014年中央 1号文件关于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退耕还湿试点的精神,中央财政拓展了湿地保护的财政支持政策,大规模增加了湿地保护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湿地补贴资金 16亿元,实施湿地补贴项目 268个,分别比 2013年增长 540%和 119.67%。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2014年正式批准开展试点 140处,20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通过验收的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到 52处。建设了一批地方湿地公园,全国湿地公园总数达到 900多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达到 569处,总面积达 275万多公顷,保护湿地面积 183万多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大新增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 11处,林业系统保护区总数达 2174处,总面积 1.25亿公顷,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9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4处,面积达到8 112.86万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 65%。成立了全国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统筹指导林业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有效地保护了我国 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 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 65%的高等植物群落,涵盖了 20%的原生林、50.3%的自然湿地和 30%的典型荒漠地区。
防沙治沙步伐加快 2014年,各项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126.5万公顷。 2014年新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县 23个,在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7省(自治区)的试点县增至 53个;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推进,2014年新增 14个县,使得石漠化综合重点治理县达到 314个,石漠化扩展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由过去持续扩展转变为净减少;批复国家沙漠公园试点 32个,涉及新疆、内蒙古、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7个省(自治区)及新疆兵团,总面积 164.87万公顷。保质保量完成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外业工作。
天然林保护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开展 2014年,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投资 665.95亿元,比 2013年增长 24.21%,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投资占全国林业投资的比重为 15.40%,比 2013年增加 1.22个百分点。共完成造林面积 192.79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34.74%,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建设工程分别为 41.05万公顷、37.96万公顷、 23.91万公顷和 89.87万公顷,分别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7.40%、6.84%、4.31%和 16.19%。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发布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测算,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达 12.68万亿元。其中,生物多样性保护 4.33万亿元 /年,占 34.20%;涵养水源 3.18万亿元 /年,占 25.10%;保育土壤 2.00万亿元 /年,占 15.81%;净化大气 1.18万亿元 /年,占 9.29%;固碳释氧 1.07万亿元 /年,占 8.47%;森林游憩 0.85万亿元 /年,占 6.70%;森林防护 0.07万亿元 /年,占 0.43%。
2. 林业产业持续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产值增长 2014年,林业总产值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 5.40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 2013年增长 14.20%,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14.75%、12.46%、19.80%。分地区看,西部地区林业产业增长速度最快,增速都超过 20%。东部地区林业产业总产值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48.96%。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3 000亿元的省份共有 6个,分别是广东、山东、福建、江苏、广西和浙江。
结构优化 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已由“十一五”末期的 39 ∶ 52 ∶ 9,调整为目前的 34 ∶ 52 ∶ 14,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保持稳定,以林业旅游与休闲为主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逐年增大,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产品丰富 2014年,在全国林业总产值中,包括干鲜果品、茶、中药材以及森林食品等在内的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业的产值达到 10 728.04亿元,比 2013年增长 16.1%,占林业第一产业的57.8%。竹产业产值为 1 845亿元。花卉种植业的产值为 1 855亿元。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 1.58亿吨,比 2013年增长 6.81%。竹材产量为 22.24亿根,比 2013年增长 18.52%。花卉种植面积 102.21万公顷,切花切叶 176亿支,盆栽植物 45亿盆,观赏苗木 111亿株,草坪 3.79亿平方米。 2014年,全国商品材总产量略有减少,为 8 233.30万立方米。在全部木材产量中,原木产量 7 553.46万立方米,薪材产量 679.84万立方米。锯材产量为 6 836.98万立方米,比 2013年增长 8.56%。木片、木粒加工产品 4 314.09万实积立方米,比 2013年增长 9.62%。2014年,全国人造板总产量为 27 371.79万立方米,比 2013年增长 7.09%。木竹地板产量为 7.60亿平方米,比 2013年增长 10.30%。松节油类产品产量 23.08万吨,比 2013年减少 13.41%。全国松香类产品产量 170.07万吨,比 2013年增长 3.56%。
3. 生态文化建设体系完善,生态文化意识增强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 2014年,生态文化基础设施稳步推进,类型不断丰富,特色更加鲜明。位于浙江省湖州市的梁希纪念馆建成开馆,建筑面积 4 600平方米,纪念馆以曲折的平面设计形式寓意梁希先生武备救国、献身林业的人生轨迹。北京首家森林体验中心——中韩合作八达岭森林体验中心在北京八达岭林场建成并对外开放,占地面积 450公顷。青岛市为举办“ 2014 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建成了“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园”,园区总面积 241公顷,博览会期间,参观体验人数达千万人。
生态文化示范基地 2014年,生态文化样板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对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继续举行,山东省淄博市、河北省张家口市等 17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库布其沙漠亿利生态治理区、辽宁省本溪平顶山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等 12个单位获得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授予的“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命名北京市高碑店村等 109个行政村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生态文化产品与活动 2014年,生态文化的整理挖掘工作有序推进,生态文艺创作的题材更加丰富,理论研究深入开展。《中华大典•林业典》的《森林资源与生态分典》、《园林风景与名胜分典》、《林业思想与文化分典》3个分典出版发行,加上之前出版的 2个分典,至此,《中华大典•林业典》5个分典共 7册全部出版发行。中央电视台摄制的《中国古树》(第二季)40集专题片在央视频道播出。生态主题作品报告文学《毛乌素绿色传奇》、文学理论评论《陶渊明的幽灵》获得第六届鲁迅文学奖。中国文联、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了“送欢乐、下基层”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团走进大兴安岭慰问采风活动。
生态文化传播和教育 2014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播发林业新闻、报道上万条。生态文化教育积极开展,社会公众生态文明素养提高。林业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了内涵丰富、情趣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中国林学会组织的第三十届林学夏令营暨青少年森林科学营活动在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此项活动自 1983年创办以来,直接受益青少年已逾 4万人次。
4. 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创新林业体制机制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起草并通过 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起草《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征求中组部、中编办、财政部、民政部、人社部、住建部、国土部、银监会、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意见。 2014年 12月 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 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12月 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第 89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 2014年 1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 2014年 4月 1日起,龙江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下属各林业局第一季度的采伐量、出材量一律不得超过 2014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 70%。同时,就采伐管理提出了严格伐区设计审批管理、严格伐区采伐作业监管、严格木材运输销售监管、严格森林抚育经营管理、严格违法违规采伐责任追究的“五严格”管理规定。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展顺利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河北、浙江等地的 7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绝大部分国有林场已定性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所处区位、林地规模、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核定了事业编制。中央财政下达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 24.6亿元,支持河北、江西等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的安排标准和使用方向。出台了《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林业改革相关政策,参与或联合印发的农村改革文件 106个。组织开展“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回头看活动,督促各地查漏补缺,做好确权发证后续工作,确保林权证真正发到林农手上,全国家庭承包到户率比 2013年提高了近 2个百分点。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制定下发《农村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与农业部、中农办共同牵头起草了《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组织编制了《集体经营林地资产改革试点方案》。
5. 林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林业法制建设逐步推进
林业政策又有新的进展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国务院批准《新一轮退耕还林总体方案》,中央统一对退耕还林农户每亩补助 1 500元,第 1、3、5年分别拨付 800元、300元和 400元。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全国绿化委员、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规定凡违法采挖、不能全冠栽植的大树一律不准用于城乡绿化。国家林业局印发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从七个方面对集体林采伐管理进行规范。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出台,调整木材进口的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政策。在防护林建设方面,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革意见和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相继出台。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印发了《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在产业发展方面,《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国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发展规划纲要( 2013-2020年)》、《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2014-2020年)》等一系列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产业发展进一步规范。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林业补助力度加大。立法执法力度加大 2014年,国家林业局继续推进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和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颁布实施了部门规章——《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 2014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 23.25万起,比 2013年下降 13.57%。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 3.13万起,同比增长 17.23%。共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3.15万人,收缴林木树木和木材 61.52万立方米、野生动物 7.06万头(只),涉案价值 23.9亿元。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天网行动”、“警钟行动”、“利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的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4年,国家林业局共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 18.93万件,行政复议案件 11件;取消和下放国家林业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8项。
6. 林业投资持续增加,主要投向生态修复和民生改善
2014年,全国实际到位各类林业建设资金 4 265.47亿元。与 2013年相比,增长了 12.25%。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 1 727.95亿元,占当年到位资金的 40.51%;国内贷款为 401.70亿元,占当年到位林业建设资金的 9.42%;自筹资金 1 676.51亿元,占当年林业资金来源的 39.30%;其他来源资金为 395.62亿元,占全年林业各类建设资金的 9.28%。2014年,全国林业实际利用外资 10.3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63.69亿元),与 2013年相比增长了 29.11%。其中,国外借款 0.94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 9.04亿美元,无偿援助 0.41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 9.06%、87.05%和 3.89%。林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1 196亿美元)的 0.87%。
2014年,林业投资实际完成 4 325.51亿元。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林业投资完成额分别为 1 273.60亿元、736.31亿元、 1 984.19亿元和 316.07亿元,在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 29.44%、17.02%、45.87%和 7.31%。按建设内容分,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为 1 947.97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45.03%;用于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的投资为 232.74亿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为 1 620.03亿元,用于林业民生工程的资金为 153.24亿元,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 5.38%、37.45%、3.54%。
7. 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森林资源管理加强 2014年,全国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2.03万项,占地征收林地面积 13.43万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 89.88亿元。建立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窗口,实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网上申报;健全了林地台帐管理制度,坚守林地红线,加强台账管理。各专员办全年共督查督办案件 1 448起,案件办结 1 323起,办结率 91.37%;共处理各类违法违纪人员 2 190人,党纪政纪处分 592人;收回林地 2万亩,罚款(金) 1.29亿元。 2014年,国家林业局 15个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分别向 33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集团公司、兵团)提交了《森林资源监督报告》,指出了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了监督建议。
林木生产与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2014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 3 142万千克,比 2013年增长 17.77%。其中,采种基地共采收种子 1 266万千克,占全国林木种子采收量的 40.30%。2014年,全国良种基地生产种子 730万千克,穗条 68.8亿条(根)。 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投资 2亿元,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96个,建设规模 4 541.61公顷(其中:新建 1 815公顷,续建 2 727公顷)。
林业灾害防控成效显著 2014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 3 703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 2 080起、较大森林火灾 1 620起、重大森林火灾 2起、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起。全国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 19 110公顷。 2014年,下达了 12亿元中央预算内森林防火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启动实施建设项目 116个;组建森林航空消防飞行二大队工作全面展开。 2014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1 206.45万公顷,其中,重度发生面积 81.65万公顷,比 2013年下降 7.96%。2014年,全国完成防治面积 787.43万公顷,累计防治作业面积 1 346.67万公顷次,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 85%以上。 2014年,全国共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78起,死亡野生动物 54种 5 790只(头),及时发现并处置了 10起野生动物疫情,实现较大级以上级别疫情零发生。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人感染 H7N9禽流感疫情切实做好春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强化秋冬季候鸟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林业科技、教育成果丰富 2014年,全年共登记林业科技成果 409项,其中软科学类成果 2项,基础理论类成果 28项,应用技术类成果 379项。宏观战略研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948项目)进展顺利。 2014年共选派科技特派员 2 548名,截至年底共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约 13 000名,超额完成了选派 10 000名科技特派员的目标。组织实施 201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 432个。本学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科研单位毕业研究生和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林业学科 (以下简称“林业研究生教育” )毕业研究生 7 379人。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高等学校林科专业本科 (以下简称“林业本科教育” )毕业生 40 739人。全国高等林业(生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和其他高等职业学院林科专业 (以下简称“林业高职教育” )毕业生 37 702人。全国普通中等林业(园林)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专业 (以下简称“林业中职教育” )毕业生 67 712人。全年有 57 643人通过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林业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打造中国林业网智慧决策系统,完成中国林业网第四次重大改版,累计新上线子站 1 500多个,打造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中国林业智慧门户。网站绩效排名在 72个部委中位列第二名。建立全国林业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联络员制度,完成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等级保护管理体系工作。完成“金林工程”项目需求评审、建议书编制等工作,确定内蒙古、辽宁等 13个试点省(自治区)。积极推进国家林业局云计算平台、灾备中心、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北斗示范应用系统等项目立项。开展第二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县、基地建设,形成由 12个示范省、 36个示范市、65个示范县、25个示范基地组成的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体系。制定多项信息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林业工作站建设加强 2014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 73 16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14 620万元,地方配套 58 547万元。全国新建乡镇林业站 247个,520个林业站新建了办公用房, 810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 590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 2 014个站配备了计算机。林业工作站共指导、组织完成造林面积 385万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面积 260万公顷,指导、组织完成封山育林面积 283万公顷,四旁植树 17亿株,育苗面积 45万公顷,抚育作业面积 600万公顷,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面积 658万公顷。
森林公园建设投入增加 各地森林公园共投入生态保护资金 54.54亿元,新增风景林 11.66公顷,改造林相 17.17万公顷。截至 2014年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园(含国家级森林旅游区) 3 101处,规划总面积 1 780.5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 792处,面积 1 226.10万公顷。各地共投入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457.70亿元。截至 2014年年底,全国森林公园拥有游(步)道 7.81万千米,车船 3.47万台(艘),床位 85.29万张,餐位 153.73万个。
8. 区域林业持续特色发展,区内区际统筹力度持续加强
经济区划下的区域林业东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是我国重要的林业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26 456.97亿元,比 2013年增长 10.27%,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48.96%。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 77 149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2.97倍。各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3 000亿元的 6个省份中东部占了 5个。中部地区是我国主要的集体林区省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作为东部与西部的过渡地带,此区域的林业表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区内森林覆盖率 36.45%。区内森林火灾发生率 2.85,是全国平均火灾发生率的 1.6倍;火灾受害率 0.12‰。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 220.90万公顷,占全国的 18.3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 3.26%,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 74.60%。林业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仍较为严重,生态建设成果巩固任务较为繁重。西部地区地域广阔,国土面积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七成,尽管森林资源总量大,但生态环境脆弱,林业经济总量较小,林业建设与保护的任务艰巨。区内森林覆盖率 18.03%。区内共完成造林面积 271.21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 48.87%。区内以公有制经济造林为主体,其中重点工程造林占 41.31%。东北地区土地面积约为国土面积的一成,但是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林业基地,此区域的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区位熵指数 0.97,林业专业化程度和林业产业集中度为各区最高。区内森林覆盖率 40.84%,为四大区域中最高。该区单位林地面积投资额 840元 /公顷,为全国各区最低。该区的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6 735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77.43%,仍为各区最低。国家新型发展战略下的区域林业“一带一路”涉及的 18个省(自治区)的林地总面积为 2.16亿公顷,占全国的 69.18%;人均林地面积 0.36公顷。森林面积为 1.58亿公顷,占全国的 76.30%;活立木总蓄积 118.8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 72.29%;森林蓄积量 110.44亿立方米,占全国的 72.96%。该区森林覆盖率为 21.18%,略低于全国水平。湿地总面积为 4 042.08万公顷,占全国的 75.41%。自然保护区数量 1 243个,面积为 1.09亿公顷,分别占全国的 57.18%和 87.45%;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4.57%。森林公园总数 1 688个,面积为 1 299.22万公顷,分别占全国的 54.43%和 73.03%。“长江经济带”
11省的林地总面积为 1.06亿公顷,占全国的 33.78%;人均林地面积 0.18公顷。森林面积为 0.85亿公顷,占全国的 40.76%;活立木总蓄积 58.74亿立方米,占全国的 35.74%;森林蓄积量 53.1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 35.08%。该区森林覆盖率为 41.2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湿地总面积为 1 154.23万公顷,占全国的 21.53%。该区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数量较多,但面积较小。“京津冀协同发展”3省林地总面积为 835.05万公顷,占全国的 2.67%;人均林地面积仅为 0.08公顷。森林面积为 509.30万公顷,占全国的 2.45%;活立木总蓄积 1.54亿立方米,仅占全国的 0.93%;森林蓄积量 1.26亿立方米,仅占全国的 0.83%。该区森林覆盖率为 23.33%,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湿地总面积为 128.56万公顷,占全国的 2.40%。该区自然保护区数量 55个,面积为 80.75万公顷,分别占全国的 2.53%和 0.65%;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 3.70%。
9. 国际交流有序推进,部门间合作融入国家外交大局
签署了中韩(韩国)、中坦(坦桑尼亚)、中肯(肯尼亚)林业双边合作协议;配合 APEC中国年,成功组织了 APEC领导人共植亚太伙伴林等活动,依托亚太森林组织提出的“悉尼林业目标评估”等林业行动纳入了会议成果;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波兰、罗马尼亚签署了双边林业合作协议,启动了亚欧林业示范项目,举办了中亚地区林业战略合作高级研讨会;积极应对国际热点问题,成功举办了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对口磋商及专题宣传活动,参加了伦敦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峰会;积极参加了气候变化等国际公约和有关自贸区的谈判工作,召开了联合国森林论坛国家倡议会议,推动了全球森林治理体系的构建;推进林业务实合作,与美国、芬兰、韩国、尼泊尔、阿根廷、南非等合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召开了首届中日韩林业司局级会议;稳步推进林业援外工作和海外资源开发与利用,启动了林业援非重点国别指南和圭亚那森林资源开发合作规划的制定工作;依法开展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继续做好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增贷款项目的实施;成功通过了 2019年北京世园会的申请认可;召开了全国林业国际合作工作会议,统筹推进林业对外开放。林业国际合作主动融入国家外交战略布局。积极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成功开展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对口磋商和宣传活动;先后与波兰、罗马尼亚、伊朗、肯尼亚、韩国、坦桑尼亚签署了加强在林业、自然保护等方面合作的协议。积极拓展中阿(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亚欧会议和东北亚次区域林业合作,取得丰富的专项国际合作成果,同时,国际公约履约也顺利开展。参加大森林论坛等林业国际会议,参与 2015年后可持续林业发展目标的制定,阐述中方立场,推动国际合作。内蒙古、江西第一期气候变化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碳汇造林和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顺利实施。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已累计使用世行贷款资金 8 125万美元,项目配套资金累计到位 5.34亿元,项目完成造林 12.01万公顷,修复现有人工林 3.01万公顷,修建集水窖 417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 (自治区 )林业生态发展项目累计提取贷款资金 3 416.47万美元,营造经济林 37 952.40公顷、生态林 4 313.63公顷。
10. 林产品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顺差扩大;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小幅增加;原木与锯材产品价格水平较大幅度上涨
2014年,林产品出口 714.12亿美元,比 2013年增长 10.79%,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 3.05%;林产品进口 676.05亿美元,比 2013年增加 5.49%,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 3.45%。
2014年,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 53 945.91万立方米,比 2013年增长 3.25%。其中:国内商品材产量为 8 233.30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 14 388.74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 4 194.48万立方米,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25 859.61万立方米,上年库存、超限额采伐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为 1 269.79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进口中,原木进口 5 119.49万立方米,比 2013年增长 13.36%,锯材进口 2 573.92万立方米,比 2013年增加 7.05%。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 17.78万立方米、 23.87万立方米和 57.80万立方米,与 2013年相比,胶合板和纤维板进口量分别增加了 14.93%和 5.53%,刨花板进口量减少了 1.50%;木家具进口 8.89亿美元,比 2013年增长 25.56%;木浆进口 1 789.38万吨,比 2013年增长 6.63%;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进口 294.55万吨,比 2013年下降 0.86%;废纸进口 2 751.85万吨,比 2013年减少 5.88%。
2014年木材产品市场总需求为 53 945.91万立方米,比 2013年增长 3.25%。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 40 840.78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 2 940.08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 10 165.05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出口 1.17万立方米,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 40.90万立方米,比 2013年下降 10.74%。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 1 163.31 万立方米、 320.55万立方米和 37.27万立方米,分别比 2013年增长 13.35%、4.46%和 37.38%;木家具出口 220.92亿美元,比 2013年增长 13.64%;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 852.05万吨,比 2013年增长 11.78%。
2014年,中国木材市场价格综合指数由 1月的 116.6%开始持续上涨至 4月的 122.3%后,持续波动下跌至 12月的 118.4%;木材进口价格综合指数由 1月的 122.3%波动下跌至 12月的 116.2%。
2014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 170.74亿美元,比 2013年增长 5.17%,占林产品出口额的 23.91%;进口 221.50亿美元,比 2013年下降 3.19%,占林产品进口额的 32.76%。
2014年,美国、日本仍为主要的出口市场,进口市场则以美国、东盟国家、加拿大、俄罗斯为主,但进出口贸易的市场集中度明显下降。按市场份额,前 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 21.23%、日本 8.24%、中国香港 6.71%、英国 4.09%、韩国 3.20%;前 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12.67%、泰国 10.83%、印度尼西亚 8.93%、加拿大 7.55%、马来西亚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