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建设生态林业和发展民生林业为大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各项林业事业全面发展,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造林绿化再创新高,森林抚育力度加大
2013年,造林规模达到自 2008年实施扩大内需政策以来的历史新高。全年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面积 610.01万公顷,比 2012年增长 9.01%,在全部造林面积中,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分别占 17.34%、20.22%、61.45%、0.41%和 0.58%。全国共有 5.3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 25.2亿株。 2013年,森林抚育力度加大。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增加 1.25亿元,抚育任务增加 8.32万公顷,全国完成森林抚育(含低产低效林改造)860.55万公顷,其中,低产低效林改造 75.83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面积 784.72万公顷,分别比 2012年增长 2.82%、7.18%和 2.42%。
2.防沙治沙工作迈上新台阶,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
2013年,颁布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 2011~ 2020年)》, 12个防治任务较重的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新增张家口市等 7个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在 7个省(自治区)的 30个县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全年完成造林 35.6万公顷,治理区林草植被盖度比工程实施前平均提高 15个百分点,开展沙区生态资源保护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湿地保护更受重视,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湿地保护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 2.5亿元,项目 122个,分别比 2012年增长 25%和 34.07%。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国 200多种濒危野生动物和 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获得了有效保护,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实现了稳中有升,各省根据省内保护实施方案,开展极小种群保护工作,继续推动第二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开展野生植物资源的外业调查。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 13处,新增 3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推进,生态效益提升
2013年,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 256.90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42.11%,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分别为 46.03万公顷、 62.89万公顷、 62.62万公顷和 85.36万公顷,分别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7.55%、10.31%、10.26%和 13.99%。林业系统保护区总数 2 163处,比 2012年增加 13处,总面积 1.24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 12.9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25处,面积达到 7 873.65万公顷。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131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 30万公顷,新指定 5处国际重要湿地,我国国际重要湿地总数达 46个。全国湿地总面积 5 360.26万公顷(不包括水稻田面积),湿地率 5.58%。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面积分别占 87.37%和 12.63%。纳入保护体系的湿地面积 2 324.3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 43.51%。湿地自然保护区 577个,湿地公园总数达到 727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 429处。2013年继续对 3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加大治理力度,全年完成林业建设任务 35.5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8.01万公顷,封山育林 27.57万公顷。
4.林业产业发展稳定,产值、产量持续增长
2013年,林业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 4.73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 2012年增加 7 865亿元,增长 19.9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19.09%、19.51%和 24.18%。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 2012年的 34.85 ∶ 52.97 ∶ 12.18调整为 34.60 ∶ 52.79 ∶ 12.61。分地区看,东部 10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0.71%;中部 6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 9 505.44亿元。西部省份增长最快,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3 000亿元的省份共有 6个,分别为广东、山东、福建、江苏、浙江和广西。 2013年,新造经济林面积 123.37万公顷,比2012年增长12.05%。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 1.48亿吨。大径竹材产量为18.77亿根,比2012年增长 14.16%。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 104.25万公顷;切花切叶 182亿支;盆栽植物 54亿盆;观赏苗木 124亿株;草坪 4.73亿平方米。
2013年,全国商品材总产量为 8 438.50万立方米,比 2012年增长 3.22%。锯材产量持续增长,产量为 6 297.60万立方米,比 2012年增长 13.10%。人造板产量保持增长,产量达到 25 559.91万立方米,比 2012年增长 14.43%。木竹地板产量恢复增长,产量为 6.8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14.06%。2013年,全国木制家具总产量 23 646.35万件,比 2012年减少 1.05%。木浆产量 882万吨,比 2012年增长 8.89%。2013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划定国家储备林 35.3万公顷。2013年,全国涉林旅游和休闲的人数达到 16.07亿人次,旅游收入达到 4 249.65亿元。
5.生态文化建设力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 2013年,国家林业局加大对生态文化场馆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完善场馆硬件设施,优化场馆空间布局,深挖生态文化内涵,积极发挥了弘扬生态文化的主阵地作用。各地整合森林、花卉等景观资源和生态文化资源,建设各种类型的文化主题公园,切实增强了生态文化的传播功能。各生态文化示范教育基地全面发掘和保护生态文化资源,继承和弘扬生态文化传统,充分发挥了窗口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
生态文化创作切实加强 2013年,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组建专家团队,历时 3年研究完成的《 21世纪主流文化与生态文明时代——中国生态文化体系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并通过专家论证。中国绿色时报社等单位通过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创作评选活动,产生了《家乡古银杏》等一大批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人们喜闻乐见的优秀生态文化作品。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种子植物名称》和《湿地资源监测技术》荣获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奖。
生态文化传播力度进一步扩大 2013年,国家林业局联合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主流电视媒体共同策划“美丽中国 •湿地行”等大型宣传活动,播发林业新闻及专题报道 2 000余条(集)。联合人民日报等中央主要报刊网络密集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和有关高端访谈,与新华社联合开展了“地球绿飘带”大型集成报道活动,中央主流媒体和网站共播发林业报道 13 000多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读本》等一批重点图书出版,发挥了林业图书在传播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主题展览等各种论坛、展览突出特色,凝聚共识,为广泛传播生态文化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生态文化队伍不断壮大 2013年,依托高等院校资源实施了竹文化研究与传播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了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人才,为推动生态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切实加强中国林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建设,提高了专业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为推动生态文化繁荣提供了重要支撑。
6.林业改革又有新的突破,林业政策进一步完善
201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国除上海和西藏以外的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确权面积 27.05亿亩。全国累计发证面积达 26.41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 97.63%。发证户数 9 076.94万户,占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户数的 60.53%。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权抵押贷款面积 7 015.09万亩,贷款金额 1 166.00亿元。 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森林保险,投保面积 13.64亿亩,保险金额 6 571.84亿元,保费 17.20亿元。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县级及以上的林权交易服务机构 1 380个,成立 855个资产评估机构。全国累计流转集体林地 2.19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 8.10%。全国共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11.57万个。 2013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 4 575.75亿元,参与农户 5 301.90万户。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 2013年 8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的阶段。改革试点涉及 865个国有林场,18万职工,经营面积 5 859万亩。
2013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林业政策。一是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国家出台了加强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和公益林管护指导意见,提高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分项目的补助标准,将基本口粮田建设补助标准南方由 600元 /亩提高到 750元 /亩、北方由 400元 /亩提高到 500元 /亩,补植补造补助标准由 50元 /亩提高到 100元 /亩。二是在林业规划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和其他林业专项规划相继颁布实施,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在资源保护方面,明确国家级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对采集、采挖树木和运输、经营采挖树木的管理作了新的规定。四是在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森林公安办案权限方面,明确森林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受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森林公安机关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罚决定;规范了森林消防队伍的分类和建设标准。五是在产业发展方面,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首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认定了 128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升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了七方面要求;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人造板检疫管理的通知》,明确刨花板类、纤维板类、胶合板类、饰面人造板类不再实施植物检疫。六是中央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和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启动,3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或免征。
7.林业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
2013年,稳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五批)》、《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5件部门规章。 2013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 26.90万起,与 2012年相比,案件发生总量下降 1.97%;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2.67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2.82万人,收缴林木树木 10.14万立方米、野生动物 23.21万头(只),涉案金额 5.3亿余元,与 2012年相比,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数量下降 9.44%。组织开展“天网行动”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 167 984件,行政复议案 37件。2013年,国家林业局实施的审批项目共 96项,其中,现有项目 77项,已经取消和下放 19项。
8.林业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重点投向生态保护与资源恢复
2013年,全国林业建设新增到位资金 3 730.87亿元。与 2012年相比,新到位资金增长了 13.02%。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 1 726.34亿元,与 2012年相比增长了 10.92%,占当年到位资金的 46.27%;国内贷款为 385.57亿元,增长了 17.41%,占当年到位林业建设资金的 10.33%;发行债券筹集到林业建设资金 0.02亿元;自筹资金 1 316.37亿元,增长了 23.62%,占当年林业资金来源的 35.28%;其他来源资金为 251.93亿元,减少了 20.38%,占全年林业各类建设资金的 6.75%。2013年,全国林业实际利用外资 8.05亿美元,与 2012年相比增长了 55.41%。林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1 175.86亿美元)的 0.68%。 2013年,林业投资实际完成 3 782.27亿元。按建设内容分,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为 1 870.58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49.46%;用于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的投资为 221.68亿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为 1 077.62亿元,用于林业民生工程的资金为 186.84亿元,其他资金 425.55亿元,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 5.86%、28.49%、4.94%和 11.25%。
9.森林资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跟进
2013年,全国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1.94万公项,占用征收林地面积 13.91万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 89.22亿元。对全国 2012年林地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150个县(市、旗、区、团),现地抽查 2012年以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699项,调查到期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119项,查出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 282项,毁林开垦 13起,并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执行情况、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各地专员办共督查督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786起,督查督办了一批舆论关注、百姓关心的重大案件。 2013年,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加快推进,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试点范围由 311个县级单位扩大到 970个县级单位。森林资源清查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年度发布,并探索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方法。
10.林业种苗建设稳步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全面加强
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投资 2亿元,投资规模与 2012年持平。2013年,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118个,建设规模 6 362.66公顷。 2013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 2 668万千克,其中全国采种基地共采收种子 506万千克,占全国林木种子采收量的 18.95%。全国良种基地共生产种子 167万千克,生产穗条 42亿条(根)。2013年,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明显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成 76个地(市)、县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任务。
2013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 3 929起,其中一般火灾 2 347起,较大火灾 1 582起,无重大、特大火灾发生。2013年发生的森林火灾中,已查明火源森林火灾 3 234起,占全部森林火灾的 82.31%。人为因素是引发的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上坟烧纸、烧荒烧炭和野外吸烟引发的森林火灾分别是 583起、1 135起和 206起,占已查明火源的森林火灾次数的 18.03%、35.10%和 6.37%。2013年,全国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 13 724公顷,因森林火灾伤亡 55人。2013年,国家旅游局等 3个单位成为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由 19家增加到 22家,森林防火组织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制定下发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截至 2013年年底,全国有防火任务的 2 532个县级单位中,2 531个单位建设了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明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有序推进
2013年,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 1 223.05万公顷。 2013年,全国完成防治面积 766.83万公顷,累计防治作业面积 1 466.59万公顷次。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都达到 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 95%以上。松材线虫病总体上得到控制,呈现发生面积、县级发生区和病死树数量“三下降”,安徽、福建等 7省的 13个县级疫点实现了 3年无疫情;美国白蛾发生面积、县数呈现上升趋势,但基本实现了有虫不成灾;杨树蛀干害虫发生面积大幅度下降,整体危害明显减轻。 2013年,全国共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183起,死亡野生动物 74种 2 327只(头),发生 4起一般野生动物疫情,较大以上级别野生动物疫情零发生。完善了规章制度,发布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办法》,编制了《重点野生动物疫病和疫源物种名录》,审定通过了《陆生野生动物疫病危害性等级划分》等 2项行业技术标准。加强了重点时节、重点区域监测防控,召开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边境联防联控工作会议。
12.林业科技投入增加,林业教育成果丰富
2013年,新启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 “973”计划)项目 1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 2项、高分重大专项项目一期 1项、院所技术开发专项项目 2项,预算经费 1.58亿元;启动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 “948”计划)项目 78项、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 99项、林业软课题项目 20项,总经费 2.89亿元。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 422个,经费 4.3亿元;安排 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20个,资金 1 200万元。 2013年林业标准化项目经费和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经费投入 2 250万元,林业生态站、重点实验室、科技推广站和质检机构建设与运行经费合计为 20 222万元。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林科专业输出博、硕士毕业生 8 760人,其中,林业学科博士、硕士毕业生 5 745人。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高等学校林科专业本科毕业生 30 030人,其中林科专业本科毕业生 10 808人。全国高等林业(生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和其他高等职业学院林科专业毕业生 36 190人,其中林科专业毕业生 17 469人。全国普通中等林业(园林)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专业毕业生 80 739人,其中林业类专业毕业生 72 335人。林业学科专业建设取得新进展。 10名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个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教学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22门林业类专业课程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项目。
13.林业工作站建设加强,国有林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3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 79 842万元,比2012年增长 17.24%。其中,国家投资 10 425万元,比 2012年减少 30.53%;地方配套 69 417万元,比 2012年增长 30.73%。全国新建乡镇林业站 321个,642个林业工作站新建了办公用房, 855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 684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 2 135个站配备了计算机。全国林业工作站建立站办示范基地 51万公顷,推广面积 159万公顷,培训林农近 790万人。在 132个县(市、区)开展了林业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重点县工作,为近 1 60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在全国选取 129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展了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
2013年,国有林场扶贫工作力度加大,中央财政投入扶贫资金 3 000万元,扶贫资金总量达 3.5亿元,改善了 28个省的 847个国有贫困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落实到国有林场面积 1 916.1万亩,涉及 2 696个国有林场,补贴资金 20.4亿元。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10 110户,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 1.13亿元;在国家下达的 464.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中,落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投资 31亿元。2013年,国有林场营业总收入 159亿元,比 2012增加 7.36%;营业总成本 186.4亿元,比 2012增加 12.02%。
14.林业信息化工作实现重要突破,互联网影响力日益提高
从横向看,林业信息化已跻身于中央部委领先行列。中国林业网 1 000多个子站上线,每天有 100多个国家的 100多万人次访问浏览,访问量突破 10亿人次,每天有 100多条信息被主流媒体采用,在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综合排名列 70多个部委的第三名。从纵向看,林业信息化已从“数字化”迈入“智慧化”新阶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颁布了《林业数据库设计总体规范》等首批 20多项行业标准,筹建了国家和省区两级云计算平台,推进了智慧森林旅游等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建成了国家卫星林业遥感数据应用平台,等级保护顺利推进,建立了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举办了首届“美丽中国”征文大赛等重点网络生态文化活动。
15.区域林业发展各具特色,区域优势逐渐形成
东部地区 该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 10省(直辖市),该区经济实力雄厚,人口众多,林业发展的自然、经济基础较好,生态状况良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林业发展态势较好,集体林业占据主要地位,是我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是我国重要的林业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区内森林覆盖率 36.98%,人均林地面积仅为 0.08公顷,为各区最低,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与有限的生态供给的矛盾仍然存在。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 23 992.56亿元,比 2012年增长 16.82%,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0.71%。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 69 963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3.07倍。各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3 000亿元的 6个省份中东部占了 5个,分别是广东、山东、福建、江苏和浙江。区内生产锯材、人造板、竹木地板分别占全国的 36.95%、58.46%和 64.87%。区内生产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水果和干果产量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38.73%、41.06%和 26.24%。该区系我国花卉产业的主要聚集优势区域。
中部地区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 6省。该区域是我国主要的集体林区省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作为东部与西部的过渡地带,此区域的林业表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区内森林覆盖率 36.45%。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 9 505.44亿元,比 2012年增长 24.72%,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20.09%。区内油茶林面积 237.99万公顷,占全国的 67.43%。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产品占全国总产量的 70.96%和 34.15%。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种植成为这一区域的特色和优势。中部地区用占全国 18.05%的森林面积产出了占全国 20%~ 30%的各类林产品。林业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仍较为严重,区内森林火灾偏重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2倍多,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任务依然艰巨。
西部地区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区地域广阔,国土面积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七成,尽管森林资源总量大,但生态环境脆弱,林业经济总量较小,产业结构单一,林业建设与保护的任务艰巨。区内森林覆盖率 18.03%。区内共完成造林面积 317.99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 52.13%;区内以公有制经济造林为主体,其中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 161.41万公顷,占该区总造林面积 50.76%。区内的自然保护区个数和面积居各区之首。林产调料产品、木本药材、林产工业原料分别占全国的 68.31%、49.22%和 56.85%。该区是我国林副产品的主产区之一,林下经济发展颇具特色和竞争力。区内完成林业投资 1 651.99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 43.68%,比 2012年增长了 14.25%,其中国家投资占 34.99%;西部地区仍是国家林业投资的重点区域。
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3省。土地面积约为国土面积的一成,但区域的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区位熵指数为 0.99,林业专业化程度和林业产业集中度为各区最高。国有林区 135个森工局有 82个分布在该区,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区内森林覆盖率为 40.84%,为四大区域中最高。该区森林食品占全国总产量的 35.93%,是我国森林食品的主产区。 2013年,区内完成林业投资 360.93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占 70.22%,国家林业公共财政投资力度较大。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 48.78万人,占全国的 39.93%,居各区之首。该区的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3 747元,尽管有小幅增加,但仍为各区最低。区内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均为各区域最低,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成效显著。
16.国际交流成果丰富,双边部门间合作加强
2013年,经济合作与交流取得多项成果。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林业项目进展顺利,全球环境基金理事会赠款项目“中国森林可持续管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适应力项目”正式立项;对加蓬、刚果(布)、喀麦隆、柬埔寨 4国 1 850万元的林业物资设备援助工作完成。 2013年,双边部门间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南非共和国政府关于湿地与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多个文件。召开了中德林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中俄林业工作组第七次会议等多个双边会议,确定了几十个合作项目与活动。积极开展“马尔代夫重大入侵害虫椰心叶甲综合防控”援助项目,执行对外培训项目 12个。落实中非合作论坛中方承诺,增列肯尼亚、津巴布韦等 6个非洲国家为援非林业项目备选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履约顺利开展,专项国合作与交流成果丰富。
17.林产品贸易市场景气回升,出口增幅大于进口增幅,重现贸易顺差;木材产品市场总供求小幅增长
2013年林产品出口 644.55亿美元,比 2012年增长 9.82%,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 2.92%;林产品进口 640.88亿美元,比 2012年增加 3.45%,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 3.29%。
2013年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 52 247.42万立方米,比 2012年增长 5.57%。其中:国内商品材产量为 8 438.50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13 953.15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4550.67万立方米,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24 943.46万立方米,上年库存、超限额采伐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为 361.63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进口中,原木进口 4 515.94万立方米,比 2012年增长 19.18%,锯材进口 2 404.30万立方米,比 2012年增加 16.32%。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 15.47万立方米、 22.62万立方米和 58.68万立方米,与 2012年相比,胶合板进口量减少了 13.48%。纤维板和刨花板进口量分别增加了6.93%和 8.52%;木家具进口 7.08亿美元,比 2012年增长 18.79%;木浆进口 1 678.18万吨,比 2012年增长 2.45%;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进口 297.12万吨,比 2012年下降 8.70%;废纸进口 2 923.68万吨,比 2012年减少 2.76%。2013年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 52 247.42万立方米,比 2012年增长 5.57%。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 39 985.05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 3 088.72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9 173.65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出口 1.31万立方米,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 45.82万立方米,比 2012年下降 4.50%。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 1 026.34万立方米、 306.87万立方米和 27.13万立方米,与 2012年比,胶合板和刨花板出口量分别分别增长 2.31%、9.66%和 25.20%,纤维板出口量下降 14.97%;木家具出口 194.41亿美元,比 2012年增长 6.06%;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 762.23万吨,比 2012年增长 18.28%。
2013年中国木材市场价格综合指数由 1月的 106.5%波动上升至 12月的 116.9%;木材进口价格综合指数由 1月的 113.4%波动上涨至 12月的 120.8%。
2013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 162.34亿美元,比 2012年增长11.50%,占林产品出口额的 25.19%;进口228.80亿美元,比 2012年下降 6.67%,占林产品进口额的 35.70%。2013年,美国、日本仍为主要的出口市场,进口市场则以美国、东南亚地区、加拿大为主,但进出口贸易的市场集中度略有下降。按市场份额,前 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 22.23%、日本 9.19%、中国香港 6.53%、英国 4.13%、马来西亚 3.71%;前 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 13.14%、泰国 12.03%、印度尼西亚 9.28%、加拿大8.05%、马来西亚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