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各级林业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加快发展现代林业,深化林业改革,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升林业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加大林区民生改善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林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
1.造林绿化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继续加强
2012年,我国造林绿化工作全面推进,社会造林和工程造林齐头并进。全年完成造林面积 559.5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382.07万公顷,飞播造林 13.64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 163.87万公顷,全国共有 6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 26亿株。截至 2012年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 139亿人次,义务植树 640亿株。 2012年,完善了森林抚育规程,启动了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森林抚育经营由试点转向全面推开。在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的支持下,全国完成森林抚育(含低产低效林改造)836.92万公顷,比 2011年增长 3.03%,中、幼龄林抚育面积 766.17万公顷,比 2011年增长 4.46%;抚育改造出材量 771.45万立方米,占 2012年全国木材产量的 9.44%。
2.防沙治沙取得重要进展,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
2012年,全国防沙治沙工作进展加快,完成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 2001~ 2020年)》的编制工作,上报国务院审批,通报了“十一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并被确定为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全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153.5万公顷。完成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石漠化土地面积年均减少 16万公顷,人工造林种草和植被保护对石漠化逆转发挥着主导作用,其贡献率达 72%,坡耕地的石漠化呈加剧趋势,年均弃耕面积为 0.48万公顷,坡耕地质量进一步下降。石漠化治理工程投资范围扩大到 300个县;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恢复湿地 2万公顷,新增湿地保护面积 9万公顷和 85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确认了 11处国家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实施了近 30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繁育项目,首只经过系统野化训练的人工繁育大熊猫“淘淘”和一批野马、野骆驼成功放归自然,开展了落叶木莲、大别山五针松、紫檀等珍稀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拯救保护重点工作。
3.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
2012年,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共完成造林面积275.39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49.21%,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建设工程分别为 48.52万公顷、 65.53万公顷、 54.17万公顷和107.18万公顷,分别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8.67%、11.71%、9.68%和19.15%。截至2012年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总数 2150处,比 2011年增加 24处,总面积 1.25亿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 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86处,面积 7 713.82万公顷。 2012年,国家继续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共完成林业建设任务 31.7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7.68万公顷,封山育林 24.05万公顷。
4.林业产业增速较快,产业结构趋向优化
2012年,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 3.95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 2011年增加 8 854亿元,增长 28.94%。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24.35%%、25.23%和 68.44%。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 2011年的 36.14 ∶ 54.54 ∶ 9.32调整为34.85 ∶ 52.97 ∶ 12.18。分地区看,东部 10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2.06%;中部 6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 7 621.26亿元。东部省份增长最快,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3 000亿元的省份共有 5个,分别为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和江苏。2012年,各种主要林产品产量稳中有升。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 1.42亿吨,比 2011年增长 5.97%;竹材产量为 16.44亿根,比 2011年增长 6.81%。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 96.91万公顷,比 2011年增长 12.40%。全国商品材总产量为 8 174.87万立方米,与 2011年产量基本持平。锯材产量持续增长,产量为 5 568.1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24.84%。人造板产量增速放缓,产量达到 22 335.7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6.77%。其中,胶合板 10 981.1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11.26%;纤维板 5 800.3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4.28%;刨花板产量 2 349.55万立方米,同比减少 8.20%;其他人造板 3 204.71万立方米(细木工板占 58.28%),同比增长 9.44%。木竹地板产量略有减少,产量为 6.04亿平方米,同比减少 3.94%。其中,实木木地板 1.25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产量的 20.75%;复合木地板 3.71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的 61.33%;其他木地板 0.59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 9.79%;竹地板 0.49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 8.12%。2012年,全国木制家具总产量 23 897万件,比 2011年下降 3.64%。木浆产量 810万吨,比 2011年下降 1.58%。 2012年,油茶种植面积达到 350万公顷,当年新造油茶林 23.59万公顷,低产林改造 11.42万公顷,油茶籽产量 173万吨,比 2011年增长 16.73%,产油产量达 45万吨,油茶产值达 387亿元。 2012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建设启动,中央投资 2.28亿元,建设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 10万公顷。截至 2012年年底, 7个示范省区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2012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 6.8亿人次,森林公园直接旅游收入达 618亿元,社会综合旅游收入 4 400亿元。
5.生态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化引领作用日益显现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2年,生态文化场馆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弘扬生态文化的主阵地作用。生态文化休憩场所挖掘自身潜力,建立健全各类生态文化廊道、知识标牌、宣传橱窗、户外电子屏幕等设施,切实增强生态文化传播功能。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建设的规模和质量取得新的突破。 2012年,全国新建生态文化场馆 112处,新建生态文化休憩场所 251处,新建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77处。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命名武汉大学、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辽宁省本溪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河南省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湖北省钟祥市大口国家森林公园、浙江省开化县中国 •根艺美术博览园、湖南省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陕西省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福建省九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10家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使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 51家。
生态文化产品创作空前活跃 2012年,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绿色中国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学术专著《绿色中国》面世。文艺创作的题材更加广泛,体裁更加丰富,产生了以报告文学《“猛烈”的植树运动开生态修复与建设之先河——中华苏维埃时期林业的地位与贡献》、《三代人的足迹》,散文《大森林里的童年》、《想念一棵树》,诗歌《云杉树》、《绿色大坝》,歌曲《绿色的眷恋》,舞剧《孔雀》,文学评论《在破碎中体味生命的流动与自由》,《野电影《完美人生》、马》,晚会《绿之魂》为代表的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生态文艺作品。《大地寻梦》大型电视行动启动。
生态文化传播范围不断扩大 2012年,腾讯、新浪、百度、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根据社会公众阅读特点,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加大生态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生态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 “@国家林业局”在新浪网正式上线并开通运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等中央林业报刊,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共和国部长植树、造林绿化表彰动员大会、森林防火、 6•17世界防治荒漠化日、全国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发布、“走京津工程看绿色变迁”、岩溶地区沙漠化防治工作现场会、加入湿地公约 20周年、天然林保护现场会、造林补贴政策试点等重大活动和事件,深入采访,以消息、通讯、评论、综述、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予以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为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中国的绿色增长——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林业的发展》正式出版,《绿竹神气——中国一百首咏竹古诗词精选》(中英文版)出版发行。各种展览、展会、论坛与时俱进,创新形式,丰富内涵,为广泛传播生态文化、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观念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生态文化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12年,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取得新成效,一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学者成为生态文化重大课题和重点项目的领军者;理论研究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新的生态文化学术组织不断涌现。文艺创作人才队伍得到壮大,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多领域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的文艺创作活动之中,并带动众多文艺爱好者从事生态文艺创作。生态文化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一大批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生态文化建设主管部门,各地根据需要相继新建一批生态文化建设管理机构。
6.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林业政策取得新突破
2012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全国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确权集体林地 27.02亿亩( 1亩=1/15公顷,下同),占各地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积的 99.05%,确权发证工作基本完成。全国累计发证面积 26.04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 96.37%,发证户数 8 981.25万农户,占涉及林改的总农户数的 60.01%。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林权抵押面积累计 5 780.49万亩,贷款金额 792.31亿元。 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森林保险,投保面积 9.15亿亩,保费 10.92亿元。全国成立县级及以上的林权交易服务机构 1 186个,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11.15万个。中央财政明确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财政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2亿元,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和分离办社会职能问题。
2012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林业政策。
一是在林业专项规划方面,《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 2011~ 2015)》、《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等一系列林业专项规划陆续出台,林业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在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国家决定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工程区范围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75个县(旗、市、区)扩大至包括陕西在内 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38个县(旗、市、区)。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分项目的补助标准,适当安排“十二五”时期重点生态脆弱区退耕还林任务。有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4部办法出台,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是中央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力度加大。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17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森林保险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中位于 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的,以及核桃、沙生灌木类型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26处纳入补贴试点范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面积 5 150.18万亩,比 2011年增加 546.18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省(自治区)扩大到全国,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自治区)灌木林补助标准提高到 200元 /亩;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国家对天保工程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给予一次性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 50.57亿元,支持各省解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安置职工生活困难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是在产业发展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木种苗发展的政策措施。财政部下发了《关于 2012年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继续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五是在资源保护方面,明确了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七条意见,提出了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的要求,发布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行业标准,出台了《国家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林业局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活动。
7.林业法制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依法治林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2年,进一步加快《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修改和《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五批)》五件部门规章的起草、修改和立法审查。国家林业局 2012年第 9号公告发布了国家林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194件,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07件。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 27.44万起,与 2011年相比,案件发生总量减少 1.23万起,下降 4.29%。全国森林公安机共立案刑事案件 2.94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2.8万人,收缴林木 89.22万立方米、野生动物 54.6万头(只),涉案金额达 17.1亿元。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犯罪和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盾 2012”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打击侵犯品种权行动”等执法专项活动,成果显著。办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 160 88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 23件。国务院第六批公布取消和调整林业行政审批项目 8项。
8.林业投资持续增加,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动力充足
2012年,全国林业建设新增到位资金 3 300.92亿元。与 2011年相比,新到位资金增长 23.08%。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 1 556.35亿元,与 2011年相比增长 19.52%,占当年到位资金的 47.15%;国内贷款为 328.39亿元,增长了 19.78%,占当年到位林业建设资金的9.95%;发行债券筹集到林业建设资金 3.25亿元,占当年到位资金的 0.10%;自筹资金 1 064.87亿元,增长 44.41%,占当年林业资金来源的 32.26%;其他来源资金为 316.40亿元,下降 8.11%,占全年林业各类建设资金的 9.59%。2012年,全国林业实际利用外资 5.1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31.64亿元),与 2011年相比下降 69.53%。其中,国外借款 0.89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 4.08亿美元,无偿援助 0.20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 17.28%、78.85%和 3.87%。林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1 117.20亿美元)的0.46%。
2012年,林业投资实际完成 3 342.09亿元,资金投入计划完成率为 104.59%。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林业投资完成额分别为 952.93亿元、 502.72亿元、 1 445.94亿元和 430.87亿元,在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 28.51%、15.04%、43.26%和 12.89%。按建设内容分,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为 1 604.12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48.00%;用于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的投资为 222.88亿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为 820.71亿元,用于林业民生工程的资金为 245.46亿元,其他资金 448.92亿元,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6.67%、24.56%、7.34%和 13.43%。
9.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
2012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审批管理办法》;起草了《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修订了《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管理办法》、《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管理办法》;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对全国 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建设兵团、森工集团)的 165个县级单位 2011年以来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4 850项,实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 22 939.6公顷,其中: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的项目 4 110项、面积 21 363.1公顷,项目审核率 84.74%、面积审核率 93.13%。组织对 207个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开展了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 48项,面积 125.12公顷。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对 80个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 2 730个应当建立责任制的县级政府中,共有 2 264个已经建立,占总数的 82.93%。天津、吉林等 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文件。
10.林业种苗建设顺利推进,森林防火能力大幅提升
2012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 2 783万千克,其中,全年全国采种基地共采收种子 631万千克。全国共生产良种 170万千克,其中:种子园产种量 65万千克;母树林产种量 105万千克;采穗圃生产穗条 24亿条 (根 ),良种繁殖圃生产穗条 7.2亿条 (根 )。2012年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116个,建设规模 10 936.7公顷,其中,建设林木良种基地项目 67个,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项目 30个,采种基地项目 3个,能力建设项目 11个,种苗繁育基地等其他项目 5个。
2012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 3 966起,其中:一般火灾 2 397起,较大火灾 1 568起,重大火灾 1起,无特大火灾发生。与 2011年相比,森林火灾次数下降 28.54%,其中一般火灾、较大火灾和重大火灾次数分别下降 19.91%、38.46%和 88.89%。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 62.1万个人工日、车辆 5.2万辆 (台 )次、出动飞机 359架次,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 3.42亿元。 2012年,批复森林防火建设项目 190个,中央投资 22.13亿元,提前下达了 12亿元森林防火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全国火情了望监测覆盖率由 45.3%提高到 63.1%,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由 53.7%提高到 67.7%。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序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时高效
2012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 1 177万公顷,与 2011年发生面积基本持平,其中:虫害发生面积 846万公顷,病害发生面积 131万公顷,鼠(兔)害发生面积 200万公顷。另外,有害植物发生面积 17万公顷。全国共完成防治面积 783万公顷,累计防治作业面积 1 748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 87.03%以上,测报准确率达 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 95%以上。
2012年,全国共报告 49起野生动物异常情况,死亡野生动物 42种 7 003只(头),发生 1起较大、 3起一般野生动物疫情,实现重大以上级别野生动物疫情零发生。下发了《关于做好今春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林护发〔 2012〕3号)。针对广东深圳、贵州分别发现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死亡病例,及时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指导防控工作;及时发现西藏藏羚羊异常死亡事件,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和采样检测工作,确诊了死因。
12.林业科技成果丰富,林业教育平稳发展
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林业科研资金 8.9亿元,实施科技项目 1 000余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油茶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顺利通过验收; 42项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40项; 75项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 948)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61项; 7项国家林业局重点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7项。取得其他林业科技成果 474项,其中,软科学类 2项,基础理论类 20项,应用技术类 452项。“天然林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等 5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招收研究生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招收林科研究生共 9 218人,毕业研究生 8 454人;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招收本专科生和其他高等学校林科招收本专科生共 77 732人,毕业 70 329人。国家林业局与内蒙古等 4个省(自治区)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内蒙古农业大学等 4所大学,引导和支持涉林院校强化林业学科建设。 2所普通高等林业院校的 8个项目纳入国家 2012年度“本科教学工程”,获得 1 400万元的财政经费资助。
13.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投入加大
2012年,全国林业站完成基本建设投资 68 104万元,与 2011年基本持平。其中,国家投资 15 007万元,地方配套 53 097万元。全国新建乡镇林业站 340个, 1 206个林业站新建了办公用房, 715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 997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建立科技示范基地 77.4万公顷,推广面积 153.5万公顷。受理林政案件近 10.1万件,参与调处林权纠纷 6.5万件,受理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2.1万件。
截至 2012年年底,全国有国有林场 4 855处,经营面积 0.767亿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0.58亿公顷,森林面积 0.45亿公顷,森林蓄积量23.91亿立方米。 2012年,各级政府投入国有林场资金 153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 33.9亿元,财政投入 119.1亿元。中央财政安排 12亿元资金,支持湖南、江西等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安排国有林场扶贫资金 3.2亿元,扶持 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720个国有贫困林场,共 752个项目;安排危旧房改造资金 9.5亿元,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 9.5万户。
14.林业信息化加快推进基础建设,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2012年,研究建设中国林业数据库和中国林业数字图书馆,国家林业局互联网出口带宽由 100兆扩容至 200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加大了资金投入用于升级出口带宽、改造中心机房等建设。网站建设成绩突出,综合排名大幅提升,中国林业网每月信息发布量突破 100万字,每日访问量突破 100万人次,由部委网站第十名跨越到第四名,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种苗基地、自然保护区子站 1 000个,整合全国市、县级林业门户网站,打造林业系统国家、省、市、县四级网站群。完成林业资源综合监管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开发了森林资源监管等 4个子系统,扩建了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开展示范市、县建设工作。示范主题涵盖了新技术应用、数字平台建设、政务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安全保密等几十项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印发了《林业信息网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15.区域林业发展不均衡特征明显,区域统筹力度持续加强
我国幅员辽阔,各区域的自然历史条件差异较大,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致使我国的林业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特征。
东部地区该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 10省(直辖市),该区经济实力雄厚,人口众多,林业发展的自然、经济基础较好,生态状况良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林业发展态势较好,集体林业占据主要地位,是我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是我国重要的林业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区内森林覆盖率为 35.68%,但人均林地面积仅为 0.08公顷,为各区最低,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与有限的生态供给的矛盾仍然存在。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为 20 538.51亿元,比 2011年增长 32.12%,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2.06%。林地产出率 20 828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2.33倍。区内生产锯材、人造板和竹木地板分别占全国的 36.71%、62.03%和64.47%。区内生产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水果和干果产量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 39.48%、41.49%和 29.92%。表明该区林业产业发达,单位森林面积产出能力较强,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 6省。该区域是我国主要的集体林区省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作为东部与西部的过渡地带,此区域的林业表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区内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 3 191.71亿元,与 2011年相比增长了 95.53%,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尤为显著。区内油茶林面积 242.30万公顷,占全国的 69.25%;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产品占全国总产量的 72.55%和 34.37%。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仍较低,但得到了持续提高,比 2011年增加了 3 276元,增幅为15.62%。区内共发生森林火灾 1 782次,比 2011年明显减少了 664次,但仍高占全国的 44.93%,森林火灾偏重发生;森林病虫鼠害发生率为 5.39%,位居全国之首;林业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仍较为严重,生态建设成果巩固任务较为繁重。 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区地域广阔,国土面积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七成,尽管森林资源总量大,但生态环境脆弱,林业经济总量较小,产业结构单一,林业建设与保护任务艰巨。区内以公有制经济造林为主体,其中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 171.19万公顷,占该区总造林面积57.89%。区内的自然保护区个数和面积居各区之首。区内共有自然保护区 813个,占全国的 37.81%;面积为 10 622.77万公顷,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 85.07%。林地产出率 3 868元 /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3.30%,为各区域最低,但增幅明显。林产调料产品、木本药材、林产工业原料分别占全国的 72.21%、45.99%和 57.06%。区内完成林业投资 1 445.94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 43.26%,比 2011年增长了 27.36%,其中国家投资占 36.39%。西部地区仍是国家林业投资的重点区域。该区单位林地面积投资额为 816.55元 /公顷,系全国平均水平的 74.73%;单位造林面积投资额为 7 198.61元 /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47.36%,单位投资额为各区最低。
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3省。土地面积约为国土面积的一成,但是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林业基地,此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区位熵指数为 1.02,林业专业化程度和林业产业集中度均为各区最高。国有林区 135个森工局有 82个分布在该区,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区内森林覆盖率为 40.22%,为四大区域中最高。区内实现旅游收入 282.64亿元,比 2011年增长 38.97%。区内木材产量进一步调减,区内木材产量 916.10万立方米,比 2011年明显减少了 13.04%。该区森林食品干重占全国总产量的 36.32%,是我国森林食品的主产区。区内花卉产业持续发展,花卉从业人员 21.33万人。区内完成林业投资 430.87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 12.89%,其中国家投资占 61.12%。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 51.47万人,占全国的38.72%;该区的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22 15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78.83%,为各区最低。
16.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序推进,履约成效明显
2012年,双边交流与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与卡塔尔国环境部关于林业、荒漠化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谅解备忘录》等 4个政府间和部门间协议。与有关国家召开了双边工作组会议,确定了几十个合作项目与活动。经济合作继续深化,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区林业生态发展项目”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展顺利。争取德援混合贷款 2个项目 1 800万欧元、德国援助项目 350万欧元。防治荒漠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民间合作与交流等专项国际合作稳步推进,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国际森林文书》(NLBI)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 约》(UPOV)履约成果丰富。
17.林产品贸易市场景气下滑,出口增速大幅回落至个位数,进口下降;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总消费)减少
2012年,林产品出口 586.91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6.64%,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 2.86%;林产品进口 619.48亿美元,比 2011年下降 5.13%,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 3.41%。 2012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 49 491.5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2.88%。其中:国内商品材产量为 8 174.87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 13 629.01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 3 969.88万立方米,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23496.70万立方米,上年库存、超限额采伐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为 221.13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进口中,原木进口 3 789.27万立方米,比 2011年下降 10.47%,锯材进口 2 066.97万立方米,比 2011年下降 4.34%。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 17.88万立方米、 21.15万立方米和 54.07万立方米,与 2011年相比,分别下降 5.11%、30.92%和 1.14%;木家具进口 5.96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9.16%;木浆进口 1 638.08万吨,比 2011年增长 14.12%;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进口 325.44万吨,比 2011年下降 6.42%;废纸进口 3 006.71万吨,比 2011年增长 10.22%。 2012年,全国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 49 491.5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3.68%。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 37 801.94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 2 833.97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8 855.68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出口 0.36万立方米,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 47.98万立方米,比 2011年下降 11.83%。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 1 003.21万立方米、 360.91万立方米和 21.67万立方米,与 2011年比,分别增长 4.80%、9.66%和 149.64%;木家具出口 183.31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7.08%;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 644.43万吨,比 2011年增长 7.44%。 2012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 145.60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0.57%,占林产品出口额的 24.81%;进口 245.14亿美元,比 2011年下降 1.53%,占林产品进口额的 39.57%。 2012年,美国、日本仍为最主要的林产品出口市场,而且美国的份额有所提高;进口以北美、东南亚、俄罗斯市场为主。按市场份额,前 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 22.97%、日本 10.06%、中国香港 5.29%、英国 4.36%、澳大利亚 3.19%;前 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 12.64%、泰国 11.46%、印度尼西亚 11.33%、马来西亚 8.41%、加拿大 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