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2-11-02来源:计财司
【字体: 打印本页



 
摘 要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国成功召开了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颁布了全国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林业改革深入推进,造林绿化蓬勃开展,林业产业快速发展,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各项林业政策深入实施,林业支撑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林产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林业发展态势整体运行良好。 
     1.造林绿化稳步推进,森林经营全面加强  
    2011年,在林业“双增”目标的推动下,我国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印发了《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全国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面积 599.66万公顷,比 2010年增长 1.47%,完成计划任务的 99.94%。其中,人工造林 406.57万公顷,飞播造林 19.69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 173.40万公顷。 2011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30周年,全国共有 6.1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 25.14亿株。截至 2011年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 133亿人次,义务植树 614亿株。 2011年,森林经营全面开展,抚育补贴大幅增加。完成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 800.2万公顷;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规模大幅增加,由 2010年的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森工集团扩大到 34个,补贴资金和任务由 2010年的 20亿元、 2 000万亩(1亩= 1/15公顷,下同)增加到 2011年 51.3亿元、 4 604万亩。组织人员对 2010年度 141个试点单位、 458个抚育作业小班、 28.53万亩抚育面积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结果表明, 2010年抚育补贴各项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抚育面积核实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 99.5%和 96.6%,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2.防沙治沙取得重要突破,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  
    2011年,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取得积极进展,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京津风沙源治理和石漠化治理在工程规划思路和工程范围上取得重要突破,全年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153万公顷。 2011年,全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新增国际重要湿地 4处,新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68处,正式授牌国家湿地公园 12处。 2011年,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我国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种群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栖息地生境继续好转的良好态势,大熊猫、朱.、金丝猴、长臂猿、兰科植物等 30多种(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开展了近 20种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实施了近 30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繁育项目。  
    3.林业重点工程深入实施,在生态建设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  
    2011年,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 309.39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51.59%。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分别为 55.36万公顷、 73.02万公顷、 54.52万公顷和 126.40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分别为 9.23%、12.18%、 9.09%和 21.08%;其他社会造林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48.41%。截至 2011年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已达 2 126处,总面积 1.23亿公顷,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 12.7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63处,面积 7 629.07万公顷,与 2010年相比,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了 91处。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湿地保护补助资金 2亿元,开展了 69个林业湿地保护补助项目建设。全国共完成湿地保护工程项目 42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 33万公顷,恢复湿地 2.3万公顷。 2011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由 100个扩大到 200个。 2011年下达投资 16亿元,下达林业建设任务 31.7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24.05万公顷,封山育林 7.68万公顷。
    4.林业产业蓬勃发展,产值、产量增长迅速 
    2011年,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 30 597亿元(按现价计算),比 2010年增加 7 818亿元,增长34.32%。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24.29%、40.51%和 42.12%。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 2010年的 39.05 ∶ 52.14 ∶ 8.81调整为 36.14 ∶ 54.54 ∶ 9.32。分地区看,东部 10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0.81%;中部 6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 6 009.91亿元。东部省份增长最快,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2 000亿元的省份共有 5个,分别为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和江苏。
    2011年,木材产量保持稳定,达到 8 145.92万立方米,与 2010年产量基本持平。锯材产量持续增长,产量为 4 460.25万立方米,比 2010年增长 19.81%。人造板产量快速增长,产量达到 20 919.29万立方米,比 2010年增长 36.19%。其中,胶合板产量 9 869.6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38.24%;纤维板产量 5 562.1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27.73%;刨花板产量 2 559.3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102.45%;其他人造板产量 2 928.15万立方米(细木工板占 69.47%),同比增长 12.52%。木竹地板产量快速增长,达到 6.2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31.29%。其中,实木木地板 1.22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产量的 19.44%;复合地板 3.57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的 56.70%;其他木地板 1.03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 16.40%;竹地板 0.47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 7.46%。2011,全国木制家具总产量 2.48亿件。木浆产量 823万吨,比 2010年增长 16.24%。 2011年,新造经济林面积 121.83万公顷,比 2010年增长 9.67%。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 1.34亿吨。竹材产量为 15.39亿根,比 2010年增长 7.64%。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 86.22万公顷;切花切叶 142亿支;盆栽植物 29亿盆;观赏苗木 121亿株;草坪 4.08亿平方米。 2011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 4.68亿人次,森林公园直接旅游收入达 376.42亿元。全国森林公园年提供就业岗位 64万个,社会综合旅游收入测算超过 3 000亿元。  
    5.生态文化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化意识日益增强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扩大    2011年,生态文化场馆、生态文化休憩场所、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全国共新建生态文化基地 380处,其中新建生态文化场馆 97处、新建生态文化休憩场所 216处、新建各类生态文化(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67处。国内首家以花卉为主题的专题图书馆——昆明图书馆•斗南花卉分馆开馆,杨善洲纪念馆在云南开工建设。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在城区建起的景观生态长廊,成为当地市民健身娱乐、休闲观光的好去处。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善洲林场、复旦大学、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河南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辽宁仙人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11家单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使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 41家。
    生态文化产品创作成果丰富    2011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小说、文艺评论、摄影、影视、音乐、美术等各种体裁的生态文艺优秀作品层出不穷,以国际森林年征文大赛、生态美文评选为代表的生态文艺创作活动空前活跃。报告文学《青青的油茶树》,诗歌《春天的柳》,散文《遥远的村庄》,文艺评论《感悟自然沉思生态》,歌曲《我们是中国林业人》,图片《冬日向海》歌词《梦里水乡》、业工人之歌》,电影文学剧本《梦萦张家界》成为年度生态文艺创作精品。电影《杨善洲》制作完成并在全国院线上映,获得第十四届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和“优秀男演员”两项大奖。
    生态文化传播渠道拓宽    2011年,各大综合网站以多种形式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成为传播生态文化的主阵地。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大型网站,根据自身特点,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新浪、搜狐、腾讯、百度等门户网站,针对受众需要,在及时编发各种生态资讯和生态知识的同时,通过增加链接转载纸质媒体重要文章的方式,增强了生态文化传播的深度。《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生态文化》、《森林与人类》等中央林业报纸杂志,围绕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适应信息传播方式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增强生态文化传播的有效性。特色鲜明的各种展览、展会、论坛,内容更为丰富,形式更为多样,为推动生态文化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生态文化队伍建设成效显现    以加强理论研究机构、强化理论人才培养为重点的生态文化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福建农林大学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研究中心揭牌成立,集合两岸专家围绕现代林业发展的重大核心问题开展科技攻关,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保障和科技支撑。北京林业大学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设立专业硕士教学点,面向南方重点林区培养高层次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各级各地林业宣传文化部门,进一步加大生态文化建设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加强培训、交流使用等多种途径,提升生态文化建设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6.林业改革稳步推进,林业政策取得新进展  
    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已确权集体林地 17 846.67万公顷,占集体林地面积的 97.8%,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的改革任务。全国已发放林权证超过 1亿本,发证面积累计达 15 793.33万公顷,占纳入林改总面积的 86.65%,发证户数 8 784万户。 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贷款金额达 529.9亿元。 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森林保险,投保面积 5 146.67万公顷,保费 7.92亿元。确定了 200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9.78万个。 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县级及以上的林权交易服务机构(包括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的交易机构) 1 065个。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 2 081.61亿元,参与农户 5 770.45万户。 
    2011年,林业政策在许多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在生态建设方面,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将人工造乔木林种苗造林补助费标准从 2009年的 3 000元 /公顷提高到 4 500元 /公顷。国家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进行了适当调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试行办法中的有关内容;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了 5条意见;出台了《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任务,规范了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请与确定程序。二是在林地林权管理方面,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明确了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实行 5年总额控制,允许年度间调剂使用等。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实现了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由无数量限制向有数量限制的转变,林地供给模式由需求主导型向供给引导需求型的转变;出台了《商品林采伐限额结转管理办法》,规范了商品林采伐限额结转管理。三是在林业产业发展方面,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政策及保障措施。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决定从 2011年起整合和统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十项涉农资金扶持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继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支持发展森林旅游;国家林业局先后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加快推进海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家旅游局签署《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决定把发展森林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内合力推进,并与国家旅游局共同成立了“全国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首次联合召开了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四是在林业财政金融方面,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了《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金补助对象和支出范围;中央财政继续开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给予补贴,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油料树种每株良种苗木补贴 0.5元,其他良种苗木平均每株补贴 0.2元;造林、森林保险保费、森林抚育及湿地保护补助试点范围扩大,木本油料经济林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亩 160元提高到 200元。调整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利用原料中比重不低于 80%的油茶壳、三剩物、次小薪材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以及电力等产品实行增值税 100%即征即退政策,对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 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纤维板等实行增值税 80%即征即退的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明确 2011~ 2020年国家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以及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闲置一年以上不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林业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执法及监督能力明显加强  
    2011年,继续稳步推进《森林法》修改和《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以国家林业局第 27、28号令发布实施了《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审查修改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核发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办法》、《林地和林木权属登记办法》,完成了部门规章清理工作,以国家林业局第 26号令发布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明确了废止的部门规章、修改部分条款的部门规章及修改内容, 2011年第 6号国家林业局公告公布了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初步完成了国家林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 28.67万起,与 2010年相比,案件发生总量减少 1.78万起,案件查处率提高 1.15个百分点,为历年最高。
    全国森林公安共立刑事案件 2.6万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 2.6万人,收缴林木 14.4万立方米、林地 8.2万公顷、野生动物 7.7万头(只),涉案金额达 27亿元。开展了“亮剑行动”、“清网行动”等执法专项打击行动,取得重大战果。办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 189 338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0起,有效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工作。 
    8.林业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2011年,全国林业建设资金来源合计 2 744.48亿元。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 1 302.15亿元,与 2010年相比增长 37.80%,占当年资金来源的 47.45%;国内贷款为 274.18亿元,增长 55.56%,占全年林业建设资金来源的 9.99%;发行债券筹集到资金 0.97亿元,占全年林业建设资金来源的 0.04%;自筹资金 737.42亿元,增长 187.08%,占全年林业建设资金来源的 26.87%;其他来源资金为 344.33亿元,增长 24.10%,占全年林业建设资金来源的 12.55%。 2011年,林业投资实际完成 2 632.6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42.03%。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林业投资完成额(不含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依次为 25.54%、15.20%、43.13%和 15.59%。按建设内容分,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为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49.48%;用于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的投资占 11.42%,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资占 19.84%。
    9.林地征占用管理更加严格,森林资源监督得到强化     
    2011年,林地征占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开展了林地使用情况检查,组织 15个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对 2010年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准的 202项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国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大林业 (森工 )集团的 120个县级单位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1年,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共督查督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350余起,强化了森林资源监督。开展了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局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对 87个林业局的 1 787个小班进行了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核查,对 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40个县级单位 2010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内蒙古金河、黑龙江绥棱等 9个国有森工企业局“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10.林业种苗生产有序推进,森林防火成效明显  
    2011年,全年共采收林木种子 3 138万千克,全年共生产良种 357万千克,其中:种子园产量 55万千克,母树林产种量 302万千克;采穗圃生产穗条 15.2亿条 (根 )、良种繁殖圃生产穗条 7.3亿条 (根 )。全年共完成育苗面积 84.9万公顷,其中新育苗面积 24.9万公顷。国有、乡村集体和个体育苗面积分别占育苗总面积的 14.63%、5.02%和 80.35%。全年生产造林合格苗木 190.2亿株,其中, 31%来自国有单位, 6%来自乡村集体, 63%来自个体。 
    2011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 5 550起,其中一般火灾 2 993起,较大火灾 2 548起,重大火灾 9起,未发生特大火灾。与 2010年相比,森林火灾次数下降 28.14%,其中一般火灾、较大火灾和重大火灾次数分别下降 37.58%、12.20%和 59.09%。2011年,全国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 26 950公顷,比 2010年下降 41.16%,因森林火灾伤亡 91人,比 2010年下降 15.74%。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 89.2万个人工日、车辆 7.7万辆(台)次、飞机 1 810架次,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 1.35亿元。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显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提高 
    2011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 1 168万公顷,与 2010年发生面积基本持平,其中:虫害发生 846万公顷,病害发生 120万公顷,鼠(兔)害发生 202万公顷。另外,有害植物发生 16万公顷。全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5.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 82%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 84%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 96%以上。批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4个,总投资 4.45亿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 2.92亿元;下达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 3亿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2亿元、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监测补助资金 2 000万元。 
    2011年,全国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日常监测和疫情隐患排查,全国实现野鸟禽流感等突发重大野生动物疫情零发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建成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启动了边境联防联控试点工作;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监测预警试点工作;初步建成了以 2处野生动物疫病研究中心为主体的国家级科技支撑平台。 
    12.林业科技成果丰富,林业教育迈上新台阶  
    2011年, 59项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46项; 81项 948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57项; 18项局重点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10项。登记林业科技成果 318项,其中:软科学类 3项,基础理论类 13项,应用技术类 302项。继续开展“百县千村万户林业科技示范行动”,重点推广了木本粮油新品种等相关生产实用技术 336项。组织开展了困难立地造林及植被恢复技术创新等 6类技术研究,培育抗逆优良植物种质 152种,建立了 95项森林经营技术模式、 246个试验示范区与试验基地。发布了 91项林业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135项、木制品等国际标准研究 6项;完成了森林消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个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2011年,林业教育成果显著,增加了生态学、风景园林学 2个涉林一级学科,拓展了高层次林业人才培养选拔和林业科学研究的空间;部分普通高等林业院校获得面向全国单独招生的资格,一批高等林业职业院校获得了在本省(自治区)单独招生的资格。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高中等林业职业院校和涉林专业建设;继续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林)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  
    13.林业工作站建设投入增加,国有林场扶持力度加大 
    2011年,全国林业工作站完成基本建设投资 69 470万元,比 2010年增长 33.74%。其中,国家投资 12 237万元,地方配套 57 233万元。全国 165个县(市、区)开展了林业重点工程区重点县林业工作站建设工作,为 1 96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在全国选取 93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展了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 101万公顷,推广面积 182万公顷,建立站办林场 1 155个。 
    2011年,各级政府投入国有林场资金 103.8亿元。其中:机构运行支出 22.6亿元;财政专项资金 49.6亿元,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7.2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15.3亿元,森林培育 8.6亿元,石油价格补贴 6.4亿元,贫困国有林场扶贫资金 2.9亿元。在全国 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 752个扶贫项目,维修、改造危旧房面积 17万平方米,维修和新建林区道路 1 263.6千米,打机井 144眼,建蓄水池 68个,铺设输水管道 284.5千米,新建和改造输电线路 223.7千米。      
    14.林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 
    2011年,林业信息化建设科学谋划,系统部署,成果丰富。召开了第二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举办了第二届全国林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和第二届全国林业信息化成果展。整合了省级林业门户网站,建设上线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实体单位专门网站,启动了国家物联网试点示范、林业云计算等项目。国家林业局在实现无纸化办公的基础上,正式启用移动办公系统。优化国家林业局办公网功能与栏目设置,完成办文、办会、办事 5万多件。加强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国家生态网)应用服务,推进了地方机构队伍建设,截至 2011年年底,有 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独立林业信息化机构。研究制定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指标体系,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现代林业发展水平考核范畴。  
    15.区域林业发展不均衡特征明显,区域统筹力度持续加强
    我国幅员辽阔,各区域的自然历史条件差异较大,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林业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和差异性特征。
    东部地区区内森林覆盖率 35.68%,生态总体良好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林业经济实力雄厚,林业产业持续高速发展,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为 15 545.50亿元,比 2010年增长 40.20%,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0.81%。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 47 847.75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3.06倍。林业三次产业结构比由 2010年的 29.7 ∶ 65.8 ∶ 4.5调整为 26.5 ∶ 68.5 ∶ 5.0,第一产业比例继续下降,第二、第三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林业产业结构持续升级。区内林业产业体系完整,林业产业发达,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部地区生态建设力度持续加大,非公有经济造林比重较高。全年非公有经济完成造林 90.59万公顷,占全部造林总面积的 67.37%。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表现活跃,森林火灾发生偏重,森林火灾发生率为 0.72次 /万公顷,是全国平均火灾发生率的近 2.5倍,生态建设成果巩固任务较为繁重。林业产出水平整体较强且颇具发展潜力,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 17 581.12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1.12倍。区内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发展迅猛,实现旅游收入 642.52亿元,比 2010年增长 45.11%。木本油料产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70%,木本油料种植成为这一区域的特色和优势。
    西部地区西部地区一直是我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主战场和林业投资的重点区域,全国四成以上的投资放在西部地区。 2011年,区内完成林业投资 1 135.31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 43.12%,其中国家投资占 41.2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627.20亿元,占全国的 68.37%,但单位投资额仍为各区最低,单位造林面积投资额为 5 700.93元 /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51.52%。区内造林面积为 324.57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 54.13%。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值 4 941.29元 /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31.56%,为各区域最低。该区的林产调料产品、木本药材、林产工业原料分别占全国的 64.63%、48.89%和 57.10%,林副产品生产颇具特色和竞争力。
    东北地区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为 40.22%,为四大区域中最高的。区内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和重点工程造林活跃,非公有经济造林 26.32万公顷,占总造林面积的 64.67%;重点工程造林 27.50万公顷,占该区总造林面积的 67.57%。森林火灾发生率为 0.05次 /万公顷,火灾受害率 0.01‰,均为各区域最低,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成效显著。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 10 295.20元 /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65.77%,林业产出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该区森林食品干重占全国总产量的 38.53%,是我国森林食品的主产区。该区是我国林业公共财政投资的重点领域,该区单位林地面积投资额为 1 109.27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1.29倍。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约占全国的四成,职工收入水平较低但持续提高。  
    16.国际合作成果丰富,国际交流范围拓宽 
    2011年,共争取到澳大利亚、日本、全球环境基金无偿援助项目 6个,总金额 3 030万美元;对外援助培训项目 12个,项目金额共计 400万美元。先后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合作备忘录》等 5个政府和部门间双边协议,对外签署的双边协议达到 76个;续签了《中美自然保护议定书》、《中美林业合作协议》、《中美共建中国园协议》;召开了 6个双边工作组会议,确定了近 100个合作项目与活动。防治荒漠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国际合作有序推进,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小渊基金”项目、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湿地公约》(RAMSAR)、《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等公约活动中,我国政府积极派团参加会议,讨论相关议题,阐述我国政府立场,提高了国际影响力,促进了会员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17.林产品总供求快速增长,但国内供给增幅远小于进口增幅,国内需求增速远大于出口增速  
    2011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 50 003.99万立方米,比 2010年增长 15.78%,其中: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22 375.12万立方米,国内商品材产量为 8 145.92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 13 545.97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 4 036.97万立方米,由于超限额采伐、上年库存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约为 1 900万立方米。全国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 49 991.91万立方米,比 2010年增长 15.78%。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 38 907.77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 2 951.85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8 580.00万立方米。
    林产品对外贸易额为 1 203.33亿美元,比 2010年增加 28.25%。其中出口 550.34亿美元,比 2010年增长 18.82%,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 2.90%;进口 652.99亿美元,比 2010年增长 37.45%,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 3.75%。 木质林产品进出口中,原木出口 1.44万立方米,原木进口 4 232.58万立方米,比 2010年增长 23.23%。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 54.42万立方米,比 2010年增长 0.89%;锯材进口 2 160.67万立方米,比 2010年增长 45.87%。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 957.25万立方米、 329.10万立方米和 8.68万立方米,与 2010年比,胶合板、纤维板出口量分别增长 26.84%和 28.08%,刨花板出口量下降 47.55%;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 18.84万立方米、 30.62万立方米和 54.70万立方米,与 2010年相比,胶合板和纤维板的进口量分别下降 11.84%和 23.47%,刨花板的进口量增长 1.41%。木家具出口 171.19亿美元、进口 5.46亿美元,比 2010年分别增长 5.95%和 40.84%;木浆进口 1 435.46万吨,比 2010年增长 27.03%;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 599.78万吨,比 2010年增长 16.28%,进口 347.77万吨,比 2010年下降 1.66%;废纸进口 2 727.94万吨,比 2010年增长 12.02%。非木质林产品出口 144.78亿美元,比 2010年增长 24.15%,占林产品出口额的 26.31%;进口 248.95亿美元,比 2010年增长 46.17%,占林产品进口额的 38.12%。 2011年,美国、日本仍为最主要的林产品出口市场,但美国的份额有所下降;进口以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以及东南亚市场为主,但俄罗斯的份额继续下降。前 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 21.73%、日本 10.17%、中国香港 5.28%、英国 4.08%和德国 3.16%;前 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 12.93%、泰国 11.34%、印度尼西亚 10.85%、马来西亚 10.42%和加拿大 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