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0-08-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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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摘    要
 
    2008年,是林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林业改革和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2008年,也是林业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使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区基础设施遭受重创;全球金融危机给中国林业产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面对灾难与危机,全国林业行业紧紧围绕国家大局和林业中心工作,有效应对,攻坚克难,调整政策,科学发展,总体上保持了林业平稳发展态势,林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1. 造林步伐继续加快,国土绿化取得新进展
    2008年,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第四季度中央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下,我国造林面积增长较快。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535.37万公顷,比2007年增长37.00%,其中,人工造林368.43万公顷,增长34.53%,飞播造林15.41万公顷,增长29.83%,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面积151.54万公顷,增长44.25%;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2152.63万公顷。义务植树尽责率不断提高,管理工作逐步加强。截至2008年底,全国有115.2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38.5亿株。全国义务植树尽责率达59%。
    2. 全国防沙治沙建设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8年国家在荒漠生态系统治理方面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沙区全面实施“三禁”制度,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99.76万公顷,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区沙化土地治理面积大于扩展面积。濒危物种拯救保护取得了新成效,朱鹮、扬子鳄、麋鹿、野马、赛加羚羊等人工繁育种群继续扩大,华南虎野化训练及放归自然前期准备项目进展顺利,濒危物种基因收集与保存得到强化。截至2008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已达2006个,保护区总面积1.23亿公顷,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78%。年末实有自然保护小区4.83万个,总面积1764.00万公顷。国家划定禁猎(伐)区2522个,总面积为8328.60万公顷。
    3. 林业重点工程取得新突破,我国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2008年,我国林业重点工程取得新进展,国务院批复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并先期启动了石漠化综合治理100个试点县。全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43.75万公顷,比2007年增长28.19%,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4.21%。其中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工程退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面积分别为100.90万公顷、118.97万公顷、46.90万公顷、76.58万公顷和0.40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8.85%、22.22%、8.76%、14.30%和0.08%,其他造林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5.79%。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8年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100.9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9.16万公顷,飞播造林6.67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75.06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为10364.20万公顷,比2007年增长4.36%,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14.41%。工程区森林资源利用继续增强,木材产量继续增加,长江、黄河流域工程区木材产量增长明显。2008年,工程区木材产量达到1679.28万立方米,比2007年增长15.71%,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0.71%,已经接近1999年工程区的木材生产数量。一次性安置职工人数11.39万人,比2007年减少17.91%。在全部在册职工中,在岗职工60.77万人,下岗待安置职工1.95万人,离开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20.56万人,分别比2007年减少8.60%、51.28%和26.01%,下岗待安置职工人数下降了一半多。同期,大集体职工人数减少9.10万人,表明工程区就业安置成效明显。全年工程共完成投资97.30亿元,比2007年增加18.59%,其中国家投资92.35亿元,占94.91%。
    退耕还林工程    2008年,退耕还林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的要求,围绕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这个核心,在政策落实和工程质量两个关键环节取得进展。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30.73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工程中11.70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1.20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93.91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35.56万公顷。全年完成种草面积6.28万公顷。西部12个省区(含新疆兵团)共完成66.22万公顷的退耕还林任务,占退耕还林工程总造林面积的50.65%。2008年粮款兑现涉及894.73万公顷(1.34亿亩)退耕地,全年粮食补助资金214.48亿元,当年生活费兑现金额31.84亿元。全年粮款兑现受益农户近3000万户,户均补助838元。自1999年工程试点以来,已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种草906.18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356.04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61.20万公顷。累计兑现粮食补助资金1412.95亿元,生活费补助180.38亿元。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8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加大建设与保护的力度,工程成效进一步显现,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造林46.9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9.82万公顷,飞播造林6.67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20.42万公顷。人工造林中退耕地造林0.99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达到18.07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达到9.27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74.24万公顷。建设完成水利配套设施1.73万处,生态移民人数达到1.03万人,涉及到3179户。全年工程完成投资总额37.54亿元,比2007年增长3.45%,其中林业投资完成额32.39亿元,占86.28%。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启动30周年。30年来,三北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年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76.5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2.86万公顷,飞播造林1.33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12.38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49.79万公顷,长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7.23万公顷,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7.42万公顷,珠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70万公顷,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8.03万公顷,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0.41万公顷。
    自2001年以来,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430.25万公顷、飞播造林29.11万公顷、新封山育林328.08万公顷。其中,三北四期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64.38万公顷、飞播造林10.12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46.78万公顷。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    2008年,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取得重要进展,保护区数量面积增加,加强了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和开展工程重点物种回归自然试验项目等工作。截至2008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已达2006个,比2007年增加240个,总面积1.23亿公顷,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78%。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管理条件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351个,珍稀野生植物培植基地280个。野生动物园55个,狩猎场112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4502个,野生动植物科研及监测机构达到690个,鸟类环志中心(站)99个。全国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人员达4.42万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9万人,分别比2007年增长5.96%和10.69%。工程完成投资6.98亿元,比2007年下降12.29%,工程投资占当年林业重点工程投资的比重仅为1.66%,投资力度亟待加强。
    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2008年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深入推进,国家湿地立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全国完成地方湿地立法的省(区)达到8个,管辖范围超过了国土面积的30%,全国有14个省(区、市)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共有10多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湿地保护规划。工程全年投入中央资金3亿元,其中林业部门的项目资金1.45亿元,重点实施了55个湿地保护工程项目。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个,湿地示范区面积221万公顷,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36个,面积381万公顷,49%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另外,还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0个,面积8.8万公顷。同时,各地新建地方湿地公园11个,面积6.0万公顷。全国湿地公园总数达到80个,总面积59.6万公顷。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08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并先期在100个县启动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范围涉及贵州、广西、云南、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广东8省(区、市)的451个县(旗、市、区)。总土地面积为105.45万平方公里,岩溶面积44.99万平方公里,其中石漠化面积12.96万平方公里。工程建设总任务为林草植被建设942万公顷,建设和改造坡耕地77万公顷以及畜牧基础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0.81亿元。截至2008年底,试点工程林业项目完成治理任务26161.36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26%。其中:完成封山育林任务18234.5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25%;人工造林任务7926.86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29%。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8年,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多种经营机制并存、多元化发展的工程建设新格局。全国在荒山荒地中营造速丰林24.84万公顷,占用材林建设总面积的31.76%,比2007年增长13.34%。另外改培面积达到4.18万公顷。按培育目的分,大径级用材林占78.75%。从造林投资主体看,2008年林场造林增长迅速,造林面积1652公顷,比2007年增长3倍多,外资造林2623公顷,增长100%,但造林面积仅相当于2005年的26.21%,农户造林减少80.49%。
    4.林业产业发展总体平稳,产值、产量继续增长
    2008年,尽管林业生产和林产品出口受到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林业产业发展总体依然较为平稳,好于预期。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4406.41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7年增加1872.99亿元,增长14.94%,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14.65%、13.33%和26.86%。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2007年的44.25∶48.14∶7.61调整为44.14∶47.47∶8.39。分地区看,林业产业发展与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呈现东中部地区发展较快的特点。广东、福建、浙江三省林业产值均超过1000亿元以上,江苏、山东、四川、江西、湖南、广西、河北、辽宁、吉林、河南等10个省(区)林业产值超过500亿元。以上13个省(区)产值占全国林业总产值的3/4强。
    2008年,受两灾影响,须清理受损林木和进行灾后重建,木材产量增幅较大。全国木材产量为8108.34万立方米,比2007年增长16.22%,为历史最高水平。锯材产量增长减缓,产量为2840.95万立方米,比2007年增长0.42%。人造板产量增速放缓,产量达到9409.95万立方米,比2007年增长6.46%;其中胶合板3540.86万立方米,同比减少0.58%;纤维板2906.5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6.47%;刨花板产量1142.2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7.77%;其他人造板1820.29万立方米(细木工板占71.67%),同比增长5.95%。木地板产量保持稳定增长,达到3.7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9.74%;其中实木地板1.23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32.69%;实木复合木地板7903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的20.97%;强化木地板1.16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30.71%;竹木复合地板1368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3.63%。2008年,全国木制家具总产量18947万件,比2007年增长8.47 %。木浆产量672万吨,比2007年增长11.07%。
    2008年,新造经济林面积85.08万公顷,比2007年增长77.83%。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11亿吨。竹材产量为12.62亿根,比2007年减少9.69%。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53.64万公顷,切花切叶117亿支,盆栽植物近20亿盆,观赏苗木42亿株,草坪1.98亿平方米。
    2008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2.74亿人次,其中海外游客693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187.11亿元。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1%和18%。全国森林公园共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1400多亿元。
    2008年,国有林区(包括135个木材采运企业和20个重点营林局)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保持稳定。国有林区总资产贡献率4.0%,比2007年提高0.7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9.2%,比2007年下降6.2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7.6%,比2007年提高1.6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0.8次,比2007年增加0.2次;成本费用利润率12.5%,比2007年下降0.4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0231元/人,比2007年增加102元/人;产品销售率81.4%,比2007年下降9.7个百分点。
    5.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生态文明观念不断增强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生态文化场馆建设步伐加快,全国新建生态文化场馆23处。生态文化休憩场所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国新建450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全部面向社会开放。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快速推进,全国新建生态文化(文明)教育基地16处。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授予广东省广州市帽峰山森林公园等10家单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生态文化产品日益丰富   生态文化理论研究范围不断扩大,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等学术论文成为指导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等理论专著集中反映了新时期生态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生态文学和艺术创作空前繁荣,散文、诗歌、小说、报告文学、杂文等多种体裁的生态文学作品层出不穷,话剧、小品、书画、快板、歌曲等各种形式的生态艺术作品不断涌现,摄影大赛、美术大展、征文比赛等不同内容的生态文艺活动日益活跃。
    生态文化传播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8年,中央主要报刊和电台刊播林业和生态报道及专题突破11000篇(条),较2007年增加10%。网络媒体对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持续升温,生态文化网站建设取得新进展,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BBS和博客、播客不断增加,点击率不断上升。中央和地方林业报刊大力宣传生态文化建设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广泛报道生态文化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解析生态文化建设提出的新理论、新观点,为传播生态知识、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态文化图书和影音制品日益丰富,成为传播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展览、展会、论坛,拓宽了生态文化的传播途径,创新了生态文化的传播形式。
    生态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各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组织机构、单位不断创新形式,壮大生态文化理论研究队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等林业院所通过开展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学术活动,组织不同院校、不同领域、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生态文化理论研究,不仅拓展了生态文化理论研究的范围,而且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文化学术交流机制,增强了生态文化理论研究能力。生态文艺创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方面,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相继成立了一批新的生态文艺创作组织;另一方面,已有的生态文艺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学和书画创作活动,吸引更多的文艺爱好者积极加入生态文学和艺术创作行列,充实了生态文艺创作队伍,增强了生态文艺创作能力。
    6.林业到位资金首次突破千亿元,中央资金主要投向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2008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1006.63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26.83% ;资金到位率为104.04%。其中,中央林业资金651.08亿元,占全部林业建设资金总量的64.68%,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在中央林业资金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1.21亿元,比2007年增长153.95%;国债资金57.05亿元,增长0.3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88.22亿元,增长17.29%;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144.60亿元,增长30.87%。2008年,中央林业资金仍主要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等5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主要投入对象。中央林业资金投入5项工程的资金总量达415.24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资金的63.78%。
    2008年,共下达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80亿元,实际落实林业贴息贷款89.11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111.00%,与2007年相比增长61.40%。其中:工业原料林项目落实贷款28.21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1.70%,同比增长41.50%;经济林项目落实贷款15.78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额的17.70%,增长38.10%;其他种植业项目落实贷款6.67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7.50%,比2007年增长了170.00%;多种经营项目落实贷款38.45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43.10%,比2007年增长80.00%。
    2008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10.08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28.28%,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923.95亿美元)的1.09%。其中国外借款1.53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8.34亿美元,无偿援助0.22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15.13%、82.73%和2.14%。2008年林业利用外资呈以下特点:一是仍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外商直接投资8.34万美元,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的82.73%;二是以造林项目和木、竹材加工项目为主,利用外资额为2.22亿美元和1.89亿美元,分别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的22.04%和18.74%;三是东部地区省份利用外资水平较高,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的63.30%。
    2008年,全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987.24亿元,比2007年增长52.88%,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52.29亿元,同比增长51.22%;更新改造投资完成28.62亿元,同比增长154.60%;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6.33亿元,同比增长32.31%。国家投资完成508.34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51.49%。
    按投资方向划分,营林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836.62亿元,比2007年增长34.57%;森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50.62亿元,增长526.57%。从结构看,营林基本建设投资完成827.72亿元,比2007年增长34.57%;森工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24.57亿元,同比增长752.16%;营林与森工基本建设投资比由2007年的42:1调整为7:1。营林更新改造完成投资额8.90亿元,比2007年增长34.72%;森工更新改造完成投资额19.72亿元,同比增长325.49%;营林与森工更新改造完成投资比为1:2。
    7.采取多钟措施,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2008年,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强化林地保护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务院2008年专项规划审批计划的通知》(发改规划【2008】369号),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08-2020年)列入了国务院2008年专项规划审批计划。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申请增加“十一五”期间年度征占用林地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起草了《全国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规范》和技术核查工作方案,指导吉林等8省制定了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征占用林地定额执行情况分析评价,审查了2009年度各省征占用林地定额调整意见,完善了《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办法》。二是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根据《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试点单位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截止2008年底,各省(区、市)已经上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成果40多份,为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三是优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2008年继续开展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复查工作,共复查面积220万平方公里,调查固定样地4.6万个,判读遥感样地64.5万个。2004-2008年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期间,全国共完成41.5万个地面固定样地、284.4万个遥感判读样地的调查,获取了上亿组清查数据。四是开展森林资源检查核查。检查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销售“三总量”执行情况,对8个林业局的87个林场120个小班进行了检查,对4个被查出超计划、超证采伐林木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开展了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局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检查,共检查伐区1848个。五是编制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形成了全国一、二级区划报告。截止2008年底,区划的总报告基本完成,共16个专题,约500万字,各种图件2000余幅;编制了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
    8.林业种苗工作有序推进,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2008年,国家共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投资计划14041万元,其中国债投资1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41万元。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2262万公斤,生产良种327万公斤,采穗圃生产穗条6.1亿条(根)、无性系繁殖圃生产穗条3.8亿条(根)。全国共完成育苗面积66.13万公顷,其中新育苗面积23.68万公顷。生产造林合格苗木232.7亿株,这些苗木36%来自国有单位,5.5%来自乡村集体,还有58.5%来自个体。
    2008年是近20年来森林火灾次数最多的一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4144起,比2007年增长52.74%。全国因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5.25万公顷,比2007年上升79.4%;因森林火灾伤亡174人,比2007年上升85.1%。在全国发生的14144起森林火灾中,已查明原因的火灾12311起,占全部火灾的87%,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仍然占已查明火源的森林火灾总次数的90%以上。2008年,中央共安排3亿元资金,实施了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航空护林站、防火道路和国家级物资储备工程建设项目。各地新建专业森林消防队412支,全国森林防火出动146.4万个人工日,车辆10.4万辆(台),出动飞机444架次,森林防火机械化、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压力增大,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得到加强
    2008年,受雨雪冰冻、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事件影响,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呈偏重发生,发生面积达1170.9万公顷,其中:虫害发生面积为843.2万公顷,鼠(兔)害181.8万公顷,有害植物29.1万公顷。病害116.8万公顷。各级森防机构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原则,采取了积极有力措施,遏制了灾情发展,减轻了灾害损失。据统计,2008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1.6‰;无公害防治率80.3%;种苗产地检疫率94%;测报准确率85%。
    2008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治全年不间隔监测,并坚持日报制度。全年各地共上报监测信息报告11581份,发现异常情况124起,野生动物死亡2727只(头);先后派出27个工作组赴重点省份,对监测防控工作的开展、各项措施的落实等进行督查。针对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禽禽流感疫情、山羊小反刍兽疫等疫情,指导当地林业部门启动响应机制,封控相关区域,认真排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10.林业科技成果显著,林业教育健康发展
    2008年,林业科技经费投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33个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正式获准立项,新增财政科技投入1.27亿元。2008年,“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共产生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等98项,发表科技论文1141篇,出版科技著作40部,获取专利41项,培养硕士以上专业人才550人。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项目“西部典型区域森林植被对农业生态环境的调控机理”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项目发表论文484篇,出版专著6部,获得专利3项,培养硕士以上专业人才274人。158项“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948项目)和136项“国家林业局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分别认定成果99项和95项。2008年,全国实施国家级林木良种和新技术推广项目23项,将建立示范林18300亩,熟化工艺生产线6条;建立良种繁育基地385亩,培育优良苗木59万株。熟化48个林木新品种(家系、无性系)、新技术、新产品,共建立育苗基地1651.4亩,繁殖培育苗木5431.27万株,建立各类科技示范林10460万亩,建立示范性生产线6条。2008,启动了172项林业行业标准、52项林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发布22项林业国家标准、130项林业行业标准;成立“全国防沙治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3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2008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开展森林认证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我国森林认证制度的目的、原则和步骤;成立“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与森林认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0)”;森林认证试点不断扩大,在山东、河南、湖北部署了第四批试点工作。
    2008年,硕士毕业生大幅增加,本专科毕业生增幅放缓,中专毕业生略有减少。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林业学科输出博士、硕士4515人,比2007年增长27.43%;本专科毕业生50413人,比2007年增长4.67%;全国中等林业(园林)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毕业生24366人,比2007年减少1.83%。2008年,研究生招生数量减少,本专科生招生增速放缓,中专生招生有所回升。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招收研究生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招收林科研究生共5516人,比2007年减少4.22%;招收本专科生共56656人,比2007年减少1.03%;中等林业(园林)学校招生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招收学生32754人,比2007年增长13.87%。2008年,教育部取消了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农林牧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保留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增设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2008年,林业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共120期,培训12000人。
    11.林业工作站投入加大,国有林场造林面积大幅增加
    2008年,全国完成林业站基本建设投资45233万元,比2007年增长49.71%,其中国家投资6508万元,地方配套38725万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10.64%和59.15%。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地级林业站252个、县级林业站1973个、乡镇林业站27239个。2008年,全国乡镇林业站指导组织完成造林面积207万公顷,指导组织完成封山育林面积100万公顷,四旁植树17亿株,育苗面积20万公顷,抚育作业面积540万公顷。
2008年,全国国有林场营造林总面积1402.5万亩,比2007年增长32.25%,其中:营造速生丰产林129万亩,比2007年减少2.27%;营造生态公益林567万亩,比2007年增长152%。2008年,财政部安排国有林场扶贫资金2.2亿元,主要投放于基础设施建设,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12.区域林业持续发展,各具特色
    东部地区    2008年,该区林业发展继续呈现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态势。共完成造林共完成造林面积71.7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30.88%;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面积均有所增加,分别比上年增长3.43%和4.93%。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6811.98亿元,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22916元。生产木材2031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6.24%;生产锯材994.63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人造板产量5672.18万立方米,比上年略增加0.59个百分点。森林旅游和休闲产业持续蓬勃发展,接待旅游人数比上年增加1.45倍,实现旅游收入比上年增长30.03%。林业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实际到位资金263.16亿元,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161.75亿元,单位林业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提高至412元/公顷。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涨幅明显,与2007年相比,增幅为15.77%。
    中部地区    2008年,该区林业持续发展,呈现出造林面积大幅增长,产业发展潜力显现,投资稳步增长的特点。共完成造林面积115.35万公顷,比上增长65.21%;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面积分别比上年增长13.03%和3.50%。实现林业产业产值3019.76亿元,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9740元。生产木材2179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3.49%;生产锯材548.22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4.04%;生产人造板1917.4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5.88%。森林旅游和休闲产业共接待旅游人数为比上年增长40.82%,实现旅游收入增长24.54%。林业投资连续增长,实际到位资金181.4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85亿元,单位林业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也持续增至284元/公顷。在岗职工收入水平较低,年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94.04%。
    西部地区    2008年,该区林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与其它区域林业发展差异正在逐步缩小。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17.50万公顷,比上增长34.46%,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9.31%;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面积分别比上年增长0.28%和1.62%。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940.17亿元,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2981元。生产木材249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9.52%;生产锯材849.14万立方米,比上年缩减2.50%;生产人造板1433.11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5.15%。森林旅游和休闲产业接待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有小幅增加,分别比上年增长3.74%和4.85%。林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实际到位资金431.3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70.07亿元,单位林业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提高至349元/公顷。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程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达到16727元,比上年增长16.23%。
    东北地区    2008年,该区林业发展总体表现为工程造林作用突出、管护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平稳、投资较快增长的特点。共完成造林面积22.83万公顷,比2007增加13.84%。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面积均有小幅增加,分别比上年增长2.65%和0.40%。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634.51亿元,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5452元。生产木材1403万立方米,生产锯材448.95万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1.50%和36.97%;生产人造板387.23万立方米,比上年缩减了10.32%。投资较快增长,实际到位资金126.9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88亿元,单位林业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354元/公顷,分别比2007年增长23.56%、29.67%和29.6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明显提高,但只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8.58%。
    13.国际合作与交流影响日益广泛,国际履约成果丰富                      
    2008年,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筹办工作成果丰富。组建了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组成的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落实专项资金,制定了中方推动网络发展的路线图、发展策略和方案。在2008年11月召开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我国国家主席向会议宣布了该网络正式启动,邀请各方积极参与,并承诺中方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008年,共争取到德国、澳大利亚、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124个,受援金额2820万美元;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1000万美元;向韩国政府申报了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和吉林5个财政合作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涉及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等多个领域。同时,林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取得重要成果。中美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谅解备忘录》政府间协定;中国、蒙古两国政府签署了林业部门间合作协议;中朝两国政府签署林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先后同韩国、阿根廷等2国签署了部门间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协议;加入了东亚-澳大利西亚水鸟迁徙路线伙伴关系。专项国际合作进展顺利,国际履约成果丰富。完成了全球干旱地区土地退化评估项目(LADA)项目对中国干旱区基础数据的分层检验等工作;完成森林生物多样性、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干旱和半湿润地区生物多样性的谈判工作,并参与了自然保护区、财务机制、植物保护战略等议题;中美加强自然保护合作,湿地保护被列入“中美能源与环境十年合作”五大优先合作领域,双方共同制定了“中美湿地保护十年行动计划”。2008年1月召开了“防治荒漠化国际会议”,发表了《北京声明》;派团参加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16次会议”、“第22届亚太林业委员会会议”等国际会议,阐明了中国立场,维护了国家利益。
    14.国家出台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多项政策措施,为林业改革和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明确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完善政策的5项措施;林业成为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领域,把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作为了重要内容,明确了支持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的8项政策措施。2008年第四季度,增加中央财政资金1000亿元,其中,林业投资36.5亿元。
    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商品林的清理应以保护和恢复林地生产力为重点,对主干折断或受损程度严重,失去培育价值的林木可以全部清理,对可以复壮的林木要予以保留。公益林的清理应以恢复森林的生态功能为重点,对能够存活的林木要全部予以保留。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的天然林清理全部参照公益林;国家出台了《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做好自然保护区内受害林木的清理工作,对天然林和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受害林木原则上不进行清理,对于影响到自然保护区日常监测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受害林木,可适当清理。对实验区内的人工林和竹林,可清理重度受害且无生存希望的受害林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的恢复,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
    国家出台了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了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明确规定,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要严格控制缩小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核心区、缓冲区范围。对新建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划定,要做到科学规划、有效管理;国家进一步强化了对象牙及其制品加工活动的经营管理,明确了非洲象保护级别,提出了对象牙加工企业、象牙制品销售单位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新增象牙加工企业和象牙制品销售点,并规定每年度全国象牙原料消耗量原则上控制在5吨以内。
    国家出台了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区灌木林的培育和利用政策,明确提出各地要合理布局灌木林重点林分布区域和林种结构,科学规划灌木林产业发展。将灌木林划分为公益林、商品林和兼用林,实行不同的经营管理措施。同时,在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国家颁布了《林业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将林业及相关产业分为林业生产、林业旅游与生态服务、林业管理和林业相关活动4个部分,共13个大类、37个中类和112个小类,实现了林业及相关产业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衔接。
    2008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林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对林业行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给予补贴,林业行业纳入补贴范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其中提高了110种林产品出口退税率,取消了红松子仁和松香的出口退税;国家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国家公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其中100%利用锯末、树皮、枝丫材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属于优惠项目;国家公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包括各类林产品,落实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林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15.依法治林不断推进,为建设现代林业提供法制保障
    2008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森林防火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8月1日,国家林业局公布了《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修订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立法项目;《湿地保护条例》(送审稿)已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拟上报国务院审查;完成了《木材运输检查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法律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林业局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种子法进行了清理,提出了约30条清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8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35.38万起,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6.10%。森林公安机关全年共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19.67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92万人次,收缴林木56.89万立方米、野生动物4938.82万头(只),涉案金额85.71亿元,开展了“飞鹰行动”、“候鸟三号行动”等活动,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国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国家林业局本级共受理批转案件75起,查处67起;对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的征占用林地项目使用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占检查项目总数34.6%的项目存在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2008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林业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林业系统普法骨干培训班,开展了以抗震救灾和北京奥运会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年度普法考试,进一步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林业局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通知》执行情况、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培训证书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16.木材产品供需总量下降,林产品价格水平总体上涨,进出口贸易保持增长,但增幅明显回落,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
    2008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量为37131.58万立方米,比2007年下降2.98%。其中: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15524.30万立方米,国内商品材产量为8108.34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6817.30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5281.64万立方米,上年库存等因素形成的木材供给约为1400万立方米。全国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37144.73万立方米,比2007年下降2.89%。其中工业与建筑业用材消耗量为27640.13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3670.66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5833.94万立方米。
    2008年林产品价格指数为109.02%,木材产品的生产者价格指数为108.75%。
    2008年林产品出口334.88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4.88%,增幅回落16.18个百分点,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2.34%;林产品进口384.39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8.79%,增幅回落6.64个百分点,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3.39%。林产品贸易逆差为49.51亿美元,比2007年扩大了45.22亿美元。
    木质林产品进出口中,原木出口2825立方米,原木进口2956.96万立方米,比2007年减少20.37%;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71.75万立方米,比2007年减少6.03%,锯材进口718.18万立方米,比2007年增长了9.52%;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依次为718.51万立方米、238.26万立方米和19.32万立方米,与2007年相比,胶合板和纤维板出口量分别下降17.56%和22.06%,刨花板出口量增长7.44%,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29.39万立方米、50.45万立方米和37.41万立方米,分别比2007年下降3.34%、28.19%和28.72%;木家具出口110.17亿美元,进口3.12亿美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3.13%和41.55%;木浆进口946.03万吨,比2007年增长12.84%;纸和纸制品(按木浆比例折合值)出口135.65万吨,进口373.60万吨,分别比2007年减少了6.92%和11.23%;废纸进口2420.58万吨,比2007年增长7.29%。
    非木质林产品出口108.11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5.07%,占林产品出口额的32.28%;进口134.07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31.11%,占林产品进口额的34.88%。
    2008年,林产品进出口仍然高度集中于美、日、俄和东南亚市场。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的市场份额依次是美国27.01%、日本10.98%、英国4.78%、中国香港4.15%和加拿大3.30%;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的市场份额分别为马来西亚13.21%、美国12.79%、印度尼西亚11.48%、俄罗斯10.08%和泰国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