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08-11-19来源:计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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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07 年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国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各级林业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现代林业、构建三大体系的战略部署,继续强化工程带动,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管理,大力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各项林业建设事业稳步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1. 造林步伐继续加大,国土绿化有序开展
     2007 年,我国造林步伐继续加大,全国完成造林390.77 万公顷,比2006 年增长1.80% 。其中人工造林273.85 万公顷,增长11.95%,飞播造林11.87 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105.05 万公顷。2007 年全国有5 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2.7 亿株。截至2007 年底,全国有109.8 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15.4 亿株,加速了城乡绿化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
     2. 全国防沙治沙取得重要进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加强 
    2007 年,全国防沙治沙工作进入新阶段。全国防沙治沙大会胜利召开,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全面实行,进一步加强管理,推进荒漠化沙化监测工作,建成了国家与省级的荒漠化和沙化监测信息管理系统。2007 年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85.8 万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自然保护区增加,濒危物种拯救逐步加强,大熊猫、朱鹮、扬子鳄、野马、麋鹿等濒危野生动物回归自然试验顺利进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制定了中国植物保护战略。截至2007 年底,我国共有28 处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其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20 处。
     3. 林业重点工程在政策调整中推进,建设成效巩固
     2007 年,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268.16 万公顷,比2006 年减少4.59% ,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8.62% 。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面积分别为73.29 万公顷、105.60 万公顷、31.51 万公顷、57.42 万公顷和0.34 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8.76% 、27.02% 、8.06% 、14.69% 和0.09% ,其他造林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1.38% 。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7 年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73.29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1.37 万公顷,飞播造林7.00 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54.92 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为9930.83 万公顷,比2006 年增长0.95% ,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17.17% 。工程区木材产量1451.35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长7.37% ,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0.80% ,人工林木材产量302.80 万立方米,占工程区全部木材产量的20.86% 。工程区一次性安置职工13.87 万人,为近年来最高峰。年末全部在册职工98.28 万人,比2006 年减少10.63 万人,减少9.76%,其中大集体职工21.18 万人,比2006 年减少22.51% 。在全部在册职工中,在岗职工、下岗待安置职工、离开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分别占全部在册职工人数的67.65% 、4.08% 和28.27% ,下岗待安置职工比2006 年进一步减少31.45% ,林区职工结构进一步调整。工程共完成投资82.05 亿元,比2006 年增长27.45% ,其中国家投资66.65 亿元,占81.23% 。
     退耕还林工程
    2007 年,退耕还林工程向着完善政策、巩固成果、确保质量的方向稳步推进,造林任务重点转向荒山荒地造林。全年完成造林112.47 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6.87 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8.53 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00.25 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3.69 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比重达89.13% 。退耕地造林面积中,生态林的比重达到86.22%;25°以上坡耕地退耕面积占24.70% ;严重沙化耕地退耕面积占21.58% 。2007 年粮款兑现涉及899.46 万公顷退耕地,当年粮食补助资金226.71 亿元,当年生活费兑现金额27.03 亿元。2007 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达到235.14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9.97 亿元,占80.79% 。全年粮款兑现涉及到近3000 万农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7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工程范围内的75 个县共完成造林31.51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3.40 万公顷,飞播造林3.38 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14.73 万公顷。人工造林中退耕地造林2.58 万公顷。工程建设完成草地治理面积达到18.66 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达到7.15 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57.32 万公顷,水利配套设施1.39 万处,生态移民人数达到1.49 万人,涉及到3700 户。年工程完成投资总额36.29 亿元,其中林业投资完成额32.09 亿元,占88.43% ,林业投资比例比2006 年增加近5 个百分点。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建设已进入以防沙治沙为重点的攻坚阶段,建设模式由以面积扩张为主向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种需求转变。2007 年,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完成造林57.42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1.70 万公顷,飞播造林1.33 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14.39 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完成造林38.15 万公顷,比2006 年增长16.74% ,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完成营造林19.27 万公顷,比2006 年减少19.71% 。在总投资中,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完成9.40 亿元,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7.19 亿元。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7 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工程投资大幅增长,保护区数量和面积继续增加,管理条件和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截至2007 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已达1766 处,总面积1.22 亿公顷,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7% 。其中,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3 处,面积7583.6 万公顷。与2006 年相比,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26 个,面积增加36.13 万公顷。年末实有自然保护小区45 881 个,总面积1729 万公顷,分别比2006 年增长0.71% 和4.16% 。全国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人员达4.17 万人,比2006 年增长4.51% 。工程完成投资7.96 亿元,比2006 年增长45.44% 。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从2006 年实施以来,湿地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明显加强。2007 年,国家投资3 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同地域、不同类型湿地开展了多种示范,林业系统66 个项目共完成中央投资19 431 万元,比2006 年增长47.2% 。截至2007 年底,全国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470 多处、国际重要湿地30 处、国家湿地公园18 处,其中2007 年新建了12 处国家湿地公园。约有47% 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一批生态地位重要的退化湿地生态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改善。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7 年,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投资大幅增加,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的积极性。工程共造林5827 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3393 公顷,更新造林667 公顷;农户造林3204 公顷,比2006 年增长18.19% ,占工程造林的54.99% ,大径级用材林占80.69% ,仍为速生丰产用材林的培育重点。在全国荒山荒地中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21.92 万公顷,占用材林建设总面积的35.91% 。工程共完成投资9410 万元,比2006 年增长49.65% 。
     4. 林业产业发展契机良好,产值、产量都保持旺盛的增长势头
     2007 年,全国林业产业大会召开,《林业产业政策要点》颁布实施,为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提供了政策保障,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2 533.42 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6 年增加1881.20 亿元,增长17.66% 。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17.78% 、16.07% 和27.96% 。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2006 年的44.21 ∶48.80 ∶6.99 调整为44.25 ∶48.14 ∶7.61 。分地区看,林业产业发展与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呈现东中部地区发展较快的特点。广东、浙江、福建、山东、江苏、四川、湖南、江西、广西和河北10 省产值占全国林业总产值的2/3 强。
     2007 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休养生息的良性效应开始显现。全国木材产量为6976.65 万立方米,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比2006 年增长5.52% 。锯材产量增长势头不减,产量达到2829.10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长13.78% 。人造板产量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产量达到8838.58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长18.98% 。其中,胶合板3561.56 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0.52% ;纤维板2729.85 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0.67% ;刨花板829.07 万立方米,同比减少1.68% ;其他人造板1718.09 万立方米(细木工板占77.07%),同比增长23.61% 。木地板产量大幅度增长,达到34 343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77% 。木制家具产量继续增长,全国总产量17 467 万件,比2006 年下降18.11% 。木浆产量持续增长,2007 年达到605 万吨,比2006 年增长12.04% 。
     2007 年,经济林、竹及花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年新造经济林47.84 万公顷,比2006 年增长18.62% 。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09 亿吨。竹材产量为13.98 亿根,比2006 年增长6.55% 。花卉种植业实现产值509.77 亿元,同比增长21.16% 。
     2007 年,全国森林公园旅游人数超过2.47 亿人次,比2006 增长15.96% ,占当年国内旅游人数的15% 。全国森林公园直接旅游收入近158 亿元,比2006 年增长33.56% ,森林旅游社会综合产值近1200 亿元,占当年林业总产值的9.57% 。森林旅游已成为我国林业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
     2007 年,全国林业系统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保持稳定提升态势,2007 年达到114.06 点,比2006 年提高23.16 个百分点。林业系统国有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9.7% ,比2006 年提高2.7 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4.0% ,比2006 年提高1.1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72.1% ,比2006 年提高6.6 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1.7 次,比2006 年增加0.5 次;成本费用利润率4.8% ,比2006 年提高2.0 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42 633 元/ 人,比2006 年增加12 284 元/ 人;产品销售率95.7%,比2006 年提高0.1 个百分点,企业负债过高值得关注。
     5.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起步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07 年生态文化场馆建设全面展开。一方面,已有的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标本馆,积极融入生态文化内容,肩负起开展生态文化教育、传播生态文化知识的重任;另一方面,一批新的生态文化场馆开工建设。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观光园为依托,挖掘其文化内涵,突出其文化特色,建设步伐加快。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湄洲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正式建立。
     生态文化产品不断丰富
    2007 年在各类重要报刊刊发《繁荣生态文化是新的历史任务》等论文上千篇。《生态文明建设论》、《生态文化建设论》等多部理论专著问世。各级林业文化宣传部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态建设第一线,采撷丰富鲜活的创作素材,创作出众多反映现实生活、贴近人民群众、弘扬生态文明的文艺作品。
     生态文化传播力度不断加大 
     2007 年中央主要报纸和电台刊播林业和生态报道及专题突破10 000 篇(条),电视媒体共播发各类林业和生态新闻及专题节目1190 多条(辑)。加大了以短信和网络为主体的新型媒体生态文化传播力度。新浪网、搜狐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百度网等大型网站增加生态文化信息,新的生态文化网站或网址不断建立,推出专栏或专访,对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进行深入报道。中央和地方林业报刊发挥自身优势,大力传播生态知识,报道在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主题突出、各具特色的展览、展会、论坛,丰富了生态文化传播形式。城市森林论坛等大型论坛的成功举办,对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生态文化队伍不断壮大
    2007 年一批以生态文化为研究重点的机构相继成立。国家林业局、北京大学、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组织创建了国内外第一个以生态文明为研究对象的高层研究机构——北京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文艺创作和文化管理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同时,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干部培训、交流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机构不断加强,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6. 林业投资总量再创历史新高,中央林业资金依然是林业投资的主体
     2007 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793.68 亿元,比2006 年增长25.78% ;资金到位率为93.15% ,与2006 年基本持平。其中中央林业资金522.46 亿元,占全部林业建设资金总量的65.83%,同比下降5.34 个百分点。在中央林业资金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4.10 亿元,同比增长97.87% ;国债资金56.87 亿元,同比增长15.52%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31 亿元,增长10.26% ;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110.49 亿元,增长26.32% 。中央林业资金仍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为主要投入对象,投入总量达332.76 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资金总额的63.69% 。
     2007 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55 亿元,实际落实林业贴息贷款55.20 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100.4% ,比2006 年增长25.1% 。其中:工业原料林项目落实贷款19.94 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6.1% ,比2006 年增长27.2% ;经济林项目落实贷款11.43 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额的20.7% ,比2006 年增长13.6%;其他种植业项目落实贷款2.47 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4.5% ,比2006 年下降12.4% ;多种经营项目落实贷款21.36 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8.7% ,比2006 年提高42.7% 。
     2007 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7.86 亿美元,比2006 年增长0.64%,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826 亿美元)的0.95% 。其中国外借款1.69 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5.81 亿美元,无偿援助0.37 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21.49% 、73.86% 和4.65% 。全年利用外资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利用外资方式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二是外资投向以造林项目,特别是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和木竹材加工项目为主,二者合计占全部林业实际利用外资的60.83% ;三是东部地区省份利用外资水平较高,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的46.12% ;四是林业利用外资开拓了碳汇项目新领域。
     2007 年,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达到645.75 亿元,比2006 年增长30.25% ,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629.72 亿元,同比增长31.47%;更新改造投资完成11.24 亿元,同比下降19.37% ;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4.79 亿元,同比增长67.48% 。国家投资完成448.61 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69.47% 。
     从结构看,营林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1.71 亿元,比2006 年增长29.93% ;森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04 亿元,同比增长38.96% 。在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中,营林基本建设投资完成615.11 亿元,比2006 年增长30.66% ;森工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4.62 亿元,比2006 年增长77.64% 。营林基本建设和森工基本建设投资比由2006 年的57∶1 调整为42∶1。
     7. 林业种苗建设稳步推进,森林火灾损失明显减少
     2007 年,国家共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投资计划14 063 万元,其中国债投资9768 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295 万元。国债投资主要用于: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6642 万元,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建设项目1529 万元,林木采种基地建设项目1597 万元,分别占国债投资的68% 、15.65% 和16.35% 。
    2007 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9260 起,比2006 年增长13.34%,其中,森林火警6051 起、一般火灾3205 起,分别比2006 年上升10.68% 和19.10% ,重大森林火灾发生4 起,比2006 年减少3 起,特大森林火灾没有发生。2007 年,全国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2.93 万公顷,比2006 年减少92.83% ,因森林火灾伤亡94 人,比2006 年减少8 人。2007 年,全国共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1.09 亿元,比2006 年下降54.58% ;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119.42 万个人工日、飞机599 架次,分别比2006 年下降5.83% 和60.57% ,出动车辆7.47 万辆(台)次,比2006 年增长3.36% 。
     8. 有害生物发生出现新特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稳步推进
     2007 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偏重发生,发生面积1244 万公顷,比2006 年增长9.99% ,全国共完成防治作业面积801 万公顷,防治率64.39% 。2007 年的有害生物发生有以下特点:一是检疫性有害生物进一步扩散蔓延;二是杨树食叶害虫发生面积迅速增加,蛀干害虫和杨树溃疡病危害严重;三是松毛虫、松树钻蛀性害虫等有害生物局部成灾;四是突发性有害生物种类增多,一些次要有害生物转化为主要种类;五是森林鼠(兔)害在西北地区危害加重;六是森林有害植物在西南、华南林地中快速扩散。
     2007 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稳步推进。有效防止了四川德格旱獭鼠疫、新疆野马马流感等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加强对各地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部署,指导各地制定应急预案、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人员防护规则等规章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各地国家级监测站,帮助解决各地运行资金不足等问题。
     9. 林业科学技术研究范围不断扩展,林业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2007 年,国家林业局作为首批10 个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试点部门之一,先期启动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总经费达10 256 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16 项重大、重点项目及首批47 个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顺利启动;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224 项(其中,原始创新成果91 项,引进消化吸收创新28 项),8 项林业科技成果获得2007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了130 多项局级推广项目、17 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8 个林业血防工程科技示范区建设项目;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启动了109 项林业行业标准、68 项林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发布12 项林业国家标准、42 项林业行业标准。
     2007 年,全国林科博、硕士研究生招生明显增加,本专科生招生小幅增长,中专生招生则明显减少。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招收研究生和其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招收林科研究生共5759 人,比2006 年增长12.79% ;招收本专科生共55 463 人,比2006 年增长6.68% ;中等林业(园林)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共招收学生28 764 人,比2006 年减少12.90% 。2007 年,全国林科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大幅度增加,中专毕业生明显减少。2007 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林科专业输出博士、硕士毕业生3543 人,比2006 年增加39.82% ;本、专科毕业生46 767 人,比2006 年增长16.4% ;全国中等林业(园林)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毕业生共24 820 人,比2006 年减少13.87% 。2007 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有4 个一级学科,19 个二级学科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10 个专业点被教育部列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07 年,全国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增至56 个,考评人员总数达到1400 余人,全年共有23 802 人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其中12 738 人次获得高级及其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比2006 年增长4.8% 。
     10. 林业工作站建设投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2007 年,全国林业工作站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0 214 万元,比2006 年增长17.73% ,其中国家投资5882 万元,地方配套24 332 万元,分别比2006 年增长48.20% 和12.15% 。全国新建乡镇林业工作站185 个,643 个站新建了办公用房,730 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1089 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2007 年,全国152 个县(市、区)实施了林业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为1942 个乡镇林业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林业工作站建设水平整体提高。截至2007 年底,全国有地级林业工作站236 个,管理人员2755 人;县级林业工作站1891 个,管理人员22 033 人。全国建立乡镇林业工作站27 028 个,现有在岗职工143 430 人,比2006 年减少0.29% 。
     11. 区域林业持续发展,区域统筹力度加大,区域间林业发展差距有所缩小,但仍不均衡     2007 年,区域林业发展的不均衡特征依然明显。与2006 年相比,各区域林业总体上皆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各区域的林业生产力稳步提高,区域林业发展的统筹力度不断加大,各区域的林业发展差距有所缩小,区域林业发展日趋和谐。
     东部地区    该区林业发展继续呈现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态势。在生态建设方面,区内重点工程造林面积、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均有所增加;区内森林公园蓬勃发展;森林资源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在产业发展方面,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和人均林业产业产值持续增加,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产工业发达。在林业投资方面,投资力度持续扩大,单位林业用地面积投资额也持续提高,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 倍。
     中部地区
     该区林业产业持续发展,但林业产业水平仍相对落后,生态建设力度、林业投资力度、林政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在生态建设方面,造林总面积与2006 年相比有所减少;区内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均略有增加;区内森林公园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管理能力仍有待提高。在产业发展方面,林业产业总产值和人均林业产业产值持续增加,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该区林产工业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林业投资方面,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单位林业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提高,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西部地区
     该区林业持续向前发展,与其他区域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但该区的生态环境仍较为脆弱,林业生产力仍相对落后,林业投资及扶持力度、林政管理水平和林业产业发展水平仍有待提高。在生态建设方面,造林总面积与2006 年相比有所增加;区内自然保护区面积略有增加,面积略有减少;区内森林公园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在产业发展方面,林业产业总产值和人均林业产业产值有较大幅度增加,但人均林业产业产值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林产工业水平仍较为落后。林业投资方面,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单位林业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提高,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东北地区
     随着产权改革的推进和林业生产力的逐步解放,再加上东北地区林产工业基础扎实,林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同时,该区的林业总体发展水平仍有待提高。在生态建设方面,造林总面积与2006 年相比有所增加;区内森林公园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管理能力持续提高。在产业发展方面,林业产业总产值和人均林业产业产值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人均林业产业产值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林业产业呈现振兴趋势。在林业投资方面,投资力度加大,单位林业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提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2. 国际交流与合作空间扩大,层次提高
     2007 年,我国新争取到澳大利亚、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援助项目66 个,受援资金2300 万美元,项目内容涉及生态造林、防沙治沙等11 个领域。2007 年,我国同韩国政府签署了《中韩候鸟保护协定》,与科特迪瓦、日本、德国等国签署了3 个部门间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协议,截至2007 年底,我国共签署政府间林业合作协议11 个,部门间林业合作协议41 个。在专项国际合作方面,积极推动将防治荒漠化内容纳入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阿根廷等国双边合作内容,扩大合作范围;与德国政府签署关于林业、林产工业和狩猎管理合作的协议,同时启动了人员交流培训项目,推进政府间野生动物保护合作;新提名6 处国际重要湿地,明确了今后3 年与美国、英国和荷兰政府在湿地保护方面的合作内容,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湿地生态恢复示范等多个国际合作项目进展顺利。2007 年9 月,胡锦涛主席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15 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倡议,获得各成员一致支持,并写入会议通过的《悉尼宣言》,为在林业领域开展更深入、广泛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机遇和平台。
     13. 林业改革整体推进,相关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截至2007 年底,全国已有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8 个省由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全国已完成承包的林地约7.1 亿亩(4730 多万公顷),占集体林业用地的 27.9%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组织起草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意见》),并分别3 次征求了各省林业厅(局)的意见,2 次征求了中央相关部门和各省人民政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由回良玉副总理主持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意见》。《意见》于2007 年底正式上报国务院。中央财政重视并支持林权制度改革,2007 年下拨14 个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费15.78 亿元。
     国家林业局分别召开了东北华北片、西北片、南方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对全国不同区域的改革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同志亲自主持会议,听取了各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总结各地改革经验和出现的问题,研究不同区域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策略,分类指导,分区部署。组织赴13 个省和38 个县、50 多个乡镇、72 个村开展重大专题调研,形成18 篇调研报告75 条改革建议;在全国开展了为期3 个月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调研,各地提交调研报告110 篇。
     根据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指示,协调中宣部下发了宣传长水村、洪田村、四平村、白沙村4 个林权制度改革“小岗村”的报道方案,组织记者140 余人次深入林区采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续8 天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绿色时报》连续在一版刊发评论员文章、通讯、综述,《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第一财经日报》等推出系列报道,《南方周末》推出专版深度报道,香港《文汇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0 周年期间刊发专版报道。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共同关注》、《新闻会客厅》、《金土地》、《聚焦三农》等栏目,都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深入详细的系列报道。
      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
      2007 年2 月16 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在《国家林业局关于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并对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调动了林业职工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造林育林的速度明显加快。5 个试点林业局2007 年完成新造林3300 多公顷,林业职工增加造林投资2000 多万元。二是拓宽了林业职工就业和致富渠道,职工收益显著增加。承包经营使“家家有其山、户户有其林”成为现实,职工家庭收入大幅度增加。三是加强了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促进林区安定稳定。至今5 个试点林业局所有承包林地均未发生一起林政案件和森林火警。四是创新了管理体制和机制,初步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换,5 个试点林业局都分别成立了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分局,对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进行了初步探索。五是加快了林区经济发展,推进林区和谐繁荣。林业职工的就业门路拓宽了,林下经济发展了,职工收入增加了,为林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2007 年底,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8 万公顷林地承包任务已全面完成,签订林地承包和林木流转合同6623 户,涉及职工9935 人,收益总额2.97 亿元,扣除抵顶承包职工工资3298.9 万元、分期付款2.02 亿元,实际现金收益6181.9 万元。
     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自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先后成立和组建了西林吉、根河、阿里河、鹤北、红石、汪清6 个国有林管理分局。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试点单位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要求,全面落实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措施,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努力,不断创新,确保了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分局的成立和试点的进行,改变了以往森工企业既是森林资源管理者,又是森林资源经营者,自管自营,森林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不分,管理上资产主权缺位、职责不清、管理效益低下的局面,基本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体制上理顺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从试点运行看,改革试点的机构设置、运作方式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国有林场改革
    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解决国有林场困难问题重要批示精神,从根本上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国家林业局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有林场建设和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07 年4 月,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六部门向国务院呈报了《实施意见》。
      2007 年5 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国有林场改革联系点的通知》,确定山西、辽宁、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宁夏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联系点。
     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逐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二是推进国有林场税费改革;三是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等民生问题。
     14. 国家出台了10 余项新的政策,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07 年,国家完善了退耕还林政策,决定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中央财政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和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中部地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以及补植补造,并向特殊困难地区倾斜;国家发布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明确了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提出了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同时,对限制发展、淘汰、禁止的领域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出台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营造林管理办法》,对工程营造林规划设计与施工管理、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建设成果管理与奖惩等做出明确规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第三批采伐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5.1 亿元,截至2007 年,国家累计免除木材采伐企业债务101 亿元,进一步减轻因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而造成的采伐企业债务负担;国家决定对虎皮、豹皮及其制品实行标识管理,加强了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的保护,进一步规范经营利用活动。从2008 年1 月1 日起,对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指国家保护的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的蛇类)及其产品实行标识管理试点,进一步加强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国家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必须编制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出台,重新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补偿范围为重点公益林地,补偿对象为重点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规定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支付给个人,并对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国有林业单位或村集体、集体林场的,明确了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管护开支范围,加大了对直接管护责任者的补偿力度;国家出台了《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概念,规定了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补助对象或支出范畴,修订了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费补助标准;国家出台了《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规定林业原料基地补助标准为200 元/ 亩,农业原料基地补助标准原则上核定为180 元/ 亩;国家加强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管理,要提高认识,正确把握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可从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国家出台了鼓励和规范中国企业境外从事森林培育活动的政策,规定中国企业在境外从事森林培育活动,要遵守中国和所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和协议以及中国政策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企业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并要严格执行所在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对中国企业境外的营造林、生态保护、社区发展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加强了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监管,对获得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涉嫌犯罪非法占用林地管理,分别对尚未依法进行刑事处罚的和对已经依法处罚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做出了明确规定。
     15. 依法治林成效显著,立法、执法、普法力度加大
     2007 年,林业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林业的中心工作,加快立法步伐。林业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送审稿)》的起草,并已于2007 年12 月23 日上报国务院;9 月8 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2 号公布了《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9 月28 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3 号公布了《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11 月30 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4 号公布了《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对现行涉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宣布废止或者失效以及需要修改完善的清理意见。
     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2007 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37.67 万起,案件发生总数比2006 年减少1.53 万起,下降了3.9% 。森林公安执法成绩突出,全年共查处案件22.77 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8.99 万人次,收缴林木90.52 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82.66 万只(头),全部案件涉案金额66.27 亿元;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91.7% ,苗木苗批样品合格率为96.8% ;开展了“绿网行动”、“霹雳行动”一系列严打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保护和巩固了现代林业建设成果;对7 类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林业行政执法设定依据目录》和《林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于2007 年7 月对外予以公布(国家林业局公告2007 年第5 号),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 起,及时纠正了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效保护了林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截至2007 年底,全国共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88 034 人申领到新版《林业行政执法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对现有的由国家林业局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全面清理,目前,由国家林业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39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7 项;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制定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办法》,对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征占用林地执行情况如何开展监督检查进行了规范。
     2007 年是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根据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举办了多期普法培训班;为配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在“五五”普法期间,加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林农的利益;开展行业专业法律宣传,拍摄制作了《防沙治沙法》电视普法宣传片,推进了依法防沙治沙工作;编撰出版了“五五”普法系列丛书,进一步推动了林业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也有利于社会各界对林业法律知识的了解。
     16. 木材供需总量快速增长,林产品价格水平总体上涨,进出口贸易高速增长,贸易重现逆差
     2007 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量为38 273.80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长13.54% ;其中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15 520.69 万立方米,扣除出口原木和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6888.49 万立方米,实际净进口木材量为8632.19 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22.55% ,比2006 年提高3.05 百分点;国内商品材产量为6976.65 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18.23% ,比2006 年下降1.38 个百分点;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6031.99 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15.76% ;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4544.47 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11.87% ;超限额采伐、上年库存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约为5200 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13.59% 。2007 年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38 249.42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长13.37% 。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28 202.58 万立方米,占木材产品消耗总量的73.73% ;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3158.34 万立方米,占木材产品消耗总量的8.26% ;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6888.49 万立方米,占木材产品消耗总量的18.01% 。
     2007 年林产品价格指数为104.44% ,木材产品的价格指数为107.94% 。
     2007 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642.91 亿美元,与2006 年同口径比增长23.32% 。其中,林产品出口319.31 亿美元,比2006 增长21.06% ,增幅回落7.15 个百分点,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2.62% ;林产品进口323.60 亿美元,与2006 年同口径比增长25.43% ,增速加快7.7 个百分点,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3.37% 。林产品贸易逆差为4.29 亿美元。
     木质林产品进出口中,原木出口3721 立方米,原木进口3713.26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长15.49%;2007 年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76.35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减少8.01% ,进口655.78 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长6.58% ;人造板出口量中,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依次为871.59 万立方米、305.68 万立方米和17.98 万立方米,分别比2006 年增长4.96% 、55.30% 和26.89% ;人造板进口量中,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分别为30.41 万立方米、70.25 万立方米和52.49 万立方米,分别比2006 年减少26.44% 、24.01% 和2.99% ;木家具出口106.83 亿美元,比2006 年增长21.62% ,增幅回落6.74 个百分点;进口2.20 亿美元,比2006 年增长86.44% ,增幅上升50.81 个百分点;木制品出口38.29 亿美元,比2006 年增长0.97% ;木浆进口838.39 万吨,比2006 年增长6.38% ;纸和纸制品(按木浆比例折合值)出口145.73 万吨,比2006 年增长27.20% ,进口420.87 万吨,与2006 年同口径相比下降了8.60% ;废纸进口2256.21 万吨,与2006 年同口径比增长14.98% 。
     2007 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93.95 亿美元,比2006 年增长31.33%,占林产品出口额的29.42% ;进口102.26 亿美元,比2006 年增长30.87%,占林产品进口额的31.60% ;林产品进出口仍然高度集中于美国、日本、俄罗斯和东南亚市场,但欧洲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市场分散化趋势明显。2007 年,前5 位出口贸易伙伴的市场份额依次为:美国28.64% 、日本11.43% 、中国香港6.43% 、英国5.05% 、韩国3.64% ;前5 位进口贸易伙伴的市场份额分别为:马来西亚12.88% 、美国12.39% 、俄罗斯11.72% 、印度尼西亚10.07% 、泰国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