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06-12-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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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

    1. 新时期林业建设的生产力布局和基本思路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年,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国家林业局对原有的一系列林业工程进行了系统整合,确立了新时期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林业生产力布局得到科学调整和优化。经过系统整合后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整体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林业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陆续启动,标志着林业建设跨入了一个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新阶段。
    2001年,国家林业局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战略思路和措施可以概括为:“明白一个道理,贯穿一条主线,搞清四个问题,坚持四个不变,抓好六大工程,突出六项工作”。其核心是以六大工程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林业的跨越式发展。突出抓好完善林业政策、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等各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林业在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陆续启动,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全国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1年,全国造林495.30万公顷,其中,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317.95万公顷。封山育林3542.66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8.72%,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582.19万公顷。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5.6亿人次,植树24.7亿株,折合面积99.8万公顷。完成绿色通道工程建设12.05万公里,其中,公路绿化3.77万公里,铁路绿化4100公里,堤坝绿化7.78万公里。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进展顺利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共完成造林94.81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122.36%,其中人工造林29.11万公顷,下降3.94%;飞播造林65.70万公顷,增长432.66%。新封山育林39.55万公顷。育苗5.99万公顷。安置和分流富余职工22.44万人。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工程区内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比2000年调减了13.07%。同时,加大了森林管护力度,管护面积达8860.51万公顷,管护人员15万人,比2000年增长1.97%。
    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全年完成退耕地造林种草48.91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种草54.53万公顷,分别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16.45%和96.80%。全年完成投资32.14亿元,其中粮食折合资金20.36亿元,种苗费补助7.37亿元,现金补助3.50亿元,其他投资0.91亿元。工程在确保生态目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林,为培植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促进了农林牧结构的合理调整,为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开辟了新的有效途径。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向纵深发展。2001年,三北四期工程正式启动,共完成造林54.17万公顷,本年新封山育林55.93万公顷;改造低效防护林5379公顷,育苗7.35万公顷,建设良种基地面积1.89万公顷。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完成造林49.32万公顷,其中长江中下游及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工程16.27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9.09万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2.71万公顷,太行山绿化工程14.13万公顷,平原绿化工程7.12万公顷;当年新封山育林76.45万公顷;改造低效防护林8.79万公顷;本年新育苗面积5.26万公顷,新建良种基地面积1.19万公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正式启动。全年综合治理面积65.48万公顷。其中,荒山荒沙荒地造林21.7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7.23万公顷,飞播造林4.50万公顷);荒山荒沙荒地封山育林(草)9.75万公顷;草地治理27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7万公顷。新建林木种苗基地687公顷;建设草种基地5160公顷,水利配套工程完成2491处。
    2001年,国家计委批准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全国新建自然保护区249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72个、地县级165个,新增面积5842.16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到1551个,总面积1.29亿公顷(含海洋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2.9%;启动了大熊猫扩大繁育基地建设,完成大熊猫宣教基地——卧龙大熊猫博物馆工程,启动了华南虎野化训练项目、扬子鳄扩大繁育及放归自然项目以及野马回归自然项目,并新扩建野生动植物抢救繁育中心6处;启动了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内蒙古大黑山等16个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河南宝天曼、内蒙古塞罕乌拉2个国家级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
    2001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88870公顷,其中纸浆原料林21372公顷,人造板原料林21468公顷,大径级用材林15637公顷,其他工业原料林30393公顷,为工程的全面启动奠定了基础。
    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针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001年,国家林业局提出了“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全面强化了森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管理和造林质量管理,对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地方由于严重干旱造林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管理措施在基层落实不够,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多数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缺乏必要的工程管理和科技推广试验示范经费;现行林业体制、机制、政策和法规中还有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方面,如林业税费政策、人工林采伐政策、国有林管理及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六大工程建设和林业发展。
    3.林业产业进一步发展,林业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
    林业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2001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090.48亿元,比2000年增长15.05%,全年实现林业增加值920.63亿元,比2000年增长3.06%。在林业产业总产值中,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增长了13.16%、20.00%和10.33%,其中,花卉、森林旅游业发展迅速。三次产业产值结构由2000年的67.20:29.10:3.70调整为2001年的66.10:30.35:3.55,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有所上升。木材产量继续调减,2001年全国木材产量4552.03万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3.64%。锯材产量在连续5年下滑后开始回升,2001年达763.83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20.39%。人造板总产量继续增长,达2111.27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5.47%,其中,胶合板904.51万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8.87%;纤维板570.11万立方米,增长10.82%;刨花板344.53万立方米,增长20.14%;其他人造板292.12万立方米,增长40.50%。纸及纸板生产继续增长,产量达2839.87万吨,比2000年增长14.19%。木制家具4998.55万件,比2000年增长4.34%。松香产量继续下降,为37.78万吨,比2000年下降2.32%。
    林业企业经济效益喜中有忧。2001年,全国林业系统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90.26亿元,比2000年下降14.30%;林业系统国有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5.4%,比2000年增长2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2.8%,比2000年下降2.5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5.3%,比2000年增长3.3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0636元/人,比2000年增长9.37%;全国林业系统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81.54,比2000年上升19.58点,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但同全国122.1的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全国森工企业盈亏相抵,全行业净亏损额为5.4亿元,比2000年同期增亏1.5亿元。森工企业经济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4.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面积大幅度减少,森林病虫鼠害发生情况有所好转
    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2001年,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火灾监测和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损失大幅度下降。全年国家投入森林防火的资金3.27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30.49%。全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4933起,比2000年下降了16.9%,重、特大森林火灾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78.3%和75%;受害森林面积3.99万公顷,比2000年下降了54.7%;损失林木33.1万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了53.2%;因森林火灾死亡20人,伤38人,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75.3%和60.8%。
    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2001年,全国森林病虫鼠害发生总面积为839.03万公顷,防治面积为587.29万公顷,占发生面积的70.00%,与2000年相比,发生面积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属偏重发生年份,形势依然严峻。国家继续加大对6项国家级治理工程项目的投入和实施力度,对松材线虫病、杨树天牛、红脂大小蠹、美国白蛾、松毛虫、森林鼠害等,采取集中和科技措施防治,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
    5.国有林场、林业工作站和种苗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国有林场发展中机遇与挑战并存。2001年,为了适应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国有林场加大了造林、管护等营林工作的力度,对西部地区1970个国有林场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调整,其中998个国有林场已纳入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另外一些有天然林的国有林场也纳入了地方天然林保护范围。同时,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国有林场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打破单一标准、单一树种、单一模式的营林框架,实行分类经营、分类指导。按照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鼓励职工发展股份制林场、家庭林场、私有苗圃等,积极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条件。国有林场还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安置人员就业,增加林场和职工收入。与此同时,国有林场发展中也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贫困林场的生存与发展、生态林场的经济补偿、林场经营中的税费政策及林场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改革问题等。
    林业工作站的自身建设与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2001年,为适应全国造林绿化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全国新建基层林业站287个,688个林业站新建了办公用房,1164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891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完成林业站建设合格县152个。林业站全年共指导组织完成造林面积321.3万公顷,占全国造林面积的65%;完成封山育林面积417.3万公顷,占全国封山育林总面积的72%。林业站受理林政案件18.4万件,参与调处林权纠纷2.4万件。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面积达449.0万公顷。
    林木种苗建设快速发展。2001年,为适应全国造林绿化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国家继续加大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投资力度,林木种苗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生产供应形势良好。全年新育苗面积23.16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25.06%,其中国有育苗占20%,集体育苗占24%,个体育苗占56%。苗木总产量333.8亿株,比2000年增长22.87%。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分别达到9.5万公顷和122.5万公顷,林木种子采集量13.41万吨,比2000年增长168.41%。
    6.林业科技教育及对外合作进一步发展,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林业科技工作为林业重点工程的服务力度加大,但科技推广仍然薄弱  2001年,全国林业科技大会在京隆重举行,温家宝副总理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指出我国林业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要进一步明确林业科学技术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林业科学技术的研究,运用高新技术促进林业发展。“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全面启动,“林业生态工程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优质林木果树育种及高效利用技术研究”、“农林重大病虫害和农业气象灾害的预警及控制技术研究”、“防沙治沙关键技术与示范”、“竹藤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等5个项目、38个课题列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投资6770万元。本年度科研计划紧紧围绕六大重点工程,共安排各类林业科研项目35项;局重点科研项目13项,林业宏观管理项目4项;列入国家计划委员会高技术应用部门发展项目2项;安排林业良种区域化试验项目17项,涉及14个树种48个优良品系。林业科技投入比2000年稳中有升。
    2001年,围绕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一是针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需要,组织实施了科技推广项目60项,围绕速生用材林良种及丰产栽培技术、困难地带营造林技术、经济林良种及丰产栽培技术、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技术、林副产品加工技术5个方面,推广良种(无性系)46个,新技术47项,总投入578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4550万元;二是围绕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了35项林业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三是实施19项林业新技术中试计划项目、8项星火计划项目;四是开展多层次的林业实用技术培训,为基层生产单位提供技术指导,组织编写了《防沙治沙实用技术》和《退耕还林技术模式》,培训人员约8万人次。
    林业科技推广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水平仍然较低,推广机构不能适应林业发展需要,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很不稳定。推广经费严重不足,目前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只有30.3%,许多成果难以多地区大面积推广,不能形成规模效益。
    林业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林业行业培训进一步加强。2001年,林业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进一步调整,国家林业局在林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继续提供有利条件和宏观指导。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农林科研单位招收林科研究生1391人,比2000年增长51.0%;招收林科本科、高职(专科)生19167人,比2000年增长43.3%。毕业研究生531人,比2000年增长13.5%;毕业本科、高职(专科)生6230人,比2000年增长20.1%。47所中等职业学校林科招生16163人,比2000年下降7.2%;毕业生20364人,比2000年增长4.2%。
    以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培训为重点,林业行业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成效显著。2001年共举办地区林业局长专题研究班2期,培训300多人次;局机关公务员培训班3期,培训78人次;林业关键岗位和重点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72期,共培训3000多人。对林业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单位资格进行了重新确认,公布了重新认定的57个林业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单位。新增林业职业技能鉴定站9个,使全国林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达到46个。
    林业对外经济和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合作领域和渠道进一步扩大  2001年,新争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46个(含中日绿化交流基金项目),其中双边合作项目36个,多边合作项目10个,受援金额3646.6万美元。通过各种渠道派出240批853人次赴34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科技交流与合作。通过其他有关渠道派遣出国进修、留学、培训人员共46批236人次。确定科技合作项目14个,延长科技交流项目4个。批准引进项目67项,技术创新项目5项,共引进优良新品种51个,高新技术19项。批准立项引进3个用材树种、2个水果品种。
    7.林业资金渠道进一步拓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成为国家持续、稳定地增加林业投入的重要载体,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
    中央林业投入和林业利用外资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势头,但同时林业信贷规模有所下滑  2001年,林业系统全部到位各类建设资金257.59亿元,比2000年增长10.39%。其中,中央林业投入173.21亿元,占当年林业建设资金总量的67.24%。林业国债资金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投入规模比上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国债资金增长24.19%,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增长33.03%。国家投入仍为林业资金的主要来源。
    2001年,林业、治沙、山区综合开发和森工企业多种经营四项政策性专项贷款取消后,中国农业银行设立林业治沙商业贷款,原林业四项专项贷款对象均可申请使用,并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国家财政仍然给予部分贴息。当年实际落实林业治沙贴息贷款35.3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70.6%。
    2001年,我国林业利用外资总规模折合人民币11.25亿元(按1:8.3折算),比2000年增长25.70%。其中,世界银行贷款4.82亿元,无偿援助资金3.13亿元,日本政府优惠贷款2001年到位资金3.31亿元。
    中央林业投入继续重点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2001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两项资金占全部中央林业投入的63.83%。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投资(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占全部中央林业投入的48.66%,退耕还林资金占全部中央林业投入的15.17%。
    2001年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资金总量继续增长,国家投资力度继续加大。全社会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209.56亿元,比2000年增长24.91%,其中国家投资增长35.78%。二是基本建设投资比重继续倾斜于营造林建设。营林基本建设与森工基本建设的投资比例由2000年的24:1上升到31:1。三是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是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投资比例占到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76.31%。四是投资的地区布局逐步趋向合理。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林业重点工程的启动,对传统的林业生产力布局进行了调整,林业投资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使林业建设与发展更加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林业建设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2001年,林业资金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强化。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完善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出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林业项目指南》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既是大工程启动、大规模资金投入的管理需要,也是林业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的有效保证。
    2001年林业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保障程度不同,同类生态工程补助标准差距较大,三北等防护林工程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投向上存在着重造林、轻管护的现象。二是在投资安排上,虽然体现了生态优先的原则,但在对林业产业发展方面缺少必要的扶持。这既是把产业发展推向市场的客观反映,同时也是国家对具有弱质性的林业产业缺乏产业政策指导和宏观调控弱化的表现。三是社会资金,包括非公有制资金进入林业的规模小、速度慢,加上林业贷款的萎缩,林业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个别地方工程资金使用中存在截留、抵扣、挪用、虚报等违规问题。
    8.林业政策对保障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和林业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一些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
    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政策执行平稳,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引起注意。2001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保护森林资源和人工造林、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停止采伐和调减木材产量等方面按规划方案顺利进行;退耕还林工程扩大了试点范围,在退耕地和荒山荒地造林、政策兑现及加强管理等方面进展顺利,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挥了显著作用,使410万农户、1600万农民受益。同时,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现行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主要是应进一步控制并杜绝乱砍滥伐与超限额采伐,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相关的财税、金融、养老保险政策,制订工程区集体和个体造林的经济补偿政策;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是应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提高建设质量,掌握好退耕还林与荒山荒地造林的政策尺度及杜绝政策执行中的违法乱纪现象。此外,两大工程都需应安排一定的前期工作费和工程管理费。
    森林资源管理力度加大,一些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 在林地林权管理方面,加强了对征占用林地的管理,项目审核率、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率有所提高,但大型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管理亟待加强,林地流转有待规范。在森林采伐管理方面,2001年核定并下发了“十五”森林采伐限额,各地进行了分解落实工作。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比以往进一步好转。与此同时,这项政策在推进林业市场化进程、明晰和落实林业产权、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特别是对速生丰产林及平原林业的采伐管理亟待改善。对此,国家林业局已充分注意并开始研究这些问题,以期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寻求政策上的突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取得实质性突破。2001年,财政部决定将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补助资金纳入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当年中央财政投入10亿元,在11个省(自治区)的660个县级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行试点,试点面积1333.33万公顷。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公益林管护的资金来源问题,标志着我国无偿使用森林生态价值的历史已经结束。在今后扩大试点和工程推进过程中,补助范围小和补助标准低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林业税费政策向着进一步扶持林业建设的方向调整,但同时要注意税赋公平问题  2001年,在林业税收方面,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做了进一步调整,为国有林区木材、次加工材、小径材和薪材生产及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的木材生产制订了相应的农特税优惠政策,特别是明确了对税费试点地区农特税由两环节征收改为一环节征收的新政策。对增值税、所得税也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保障林业建设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但在兼顾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的公平税赋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在林业收费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方和林业部门收费项目太多、经营者负担过重的问题。
    9.林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林业立法不断完善,但还需迈出更大的步伐  200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以下简称《防沙治沙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以下简称《修正案(二)》)两项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并对刑法的相关条款做出了立法解释,为防治土地沙化和切实保护林地资源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树木目录》(第一批);制定了《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关于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法规性文件,促进了林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林业立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些林业保护、建设和管理中的社会关系尚无法律、法规予以调整,如湿地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方面的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一些急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尚未出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的配套法规和规章等尚未制定;一些急需修改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森林防火条例》)等,尚未列入修改程序。林业立法工作任重道远。
    林业执法工作任务繁重  2001年,全国林业案件总量比2000年略有增多。在进一步强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的同时,重点加大了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继续组织和开展了多起专项集中打击行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案件47.37万起,查处率为98.49%,比2000年上升0.85个百分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9亿元;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6.10万起,查处15.85万起,打击处理各类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1.33万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7亿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对62起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督查和督办,对15起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通报了5起特大毁林案件;组织开展了“天保行动”、“夏季攻势”、“猎鹰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等卓有成效的林业专项打击行动。
    林业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乱砍滥伐、乱占林地、乱捕滥猎、违法运输、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依然没有得到杜绝,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二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现象时有发生,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常常受到不正当的干预和阻扰,增加了林政执法和案件查办的难度;三是林业执法经费不足。林业执法条件和手段落后,不适应新形势要求,致使一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10.木材价格持续上涨,国产商品木材供给仍然不足,结构性供需矛盾有所缓解
    木材价格持续上涨,主要林产工业产品价格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   2001年,全国原木每立方米平均出厂价格482元,比2000年上涨了9.6%;锯材平均出厂价格为每立方米1177.6元,比2000年上涨了23.3%;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销售实际平均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1032元、1164元和1134元,与2000年相比,胶合板价格降幅达50%,中密度纤维板价格下降20%,刨花板价格上涨26%;松香平均价格为每吨3750元,比2000年上涨了4.0%;木浆全年平均出厂价格为每吨4258元,比2000年下降了13.3%,其中机械浆5277元,化学浆3238元,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10.66% 和22.42%;橡胶、椰子油平均购进价格为每吨6541元和3712元,分别比2000年降低了14.3%和12.2%;柑橘平均购进价格为每吨3204元,比2000年下降0.34%;苹果平均购进价格为每吨1062元,比2000年上涨了1.68%。
    从全年月际间的价格变化看,除竹材和纸浆月平均价格波动较大外,原木和锯材月际价格平稳上升,人造板和木制品的各月价格略有下降。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后,我国木材的两个主产区2001年出现了明显不同以往南方比北方林区产销形势好的特点,东北国有林区产销形势持续趋好;南方林区价格平稳,到第四季度开始逐渐进入稳中回升的阶段;华东、西北和中原地区销路顺畅,价格呈上升趋势;西南林区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禁伐的影响,基本上由产区变为销区,木材市场较其他地区更为活跃。
    木材市场活跃,但供需矛盾依然尖锐。2001年,木材市场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总量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国内木材需求继续保持增长,国产商品木材供给不足,木材进口量继续快速增长。二是结构性供需矛盾有所缓解,小径木和针叶材需求迅速上升,木材综合利用意识增强。尽管大径木材需求依然保持旺盛,价格居高不下,但国内市场对中小径材的需求开始增长,中小径材综合利用比例逐年上升。由于各地基本建设力度的加大和西部大开发等大工程的陆续开工,“十五”第一年建设投资明显加大,一度倍受冷遇的传统建筑型用材落叶松和樟子松等针叶材在市场上有大量需求。同时也改变了装饰用材中以东南亚、非洲大径级阔叶材为主的结构,俄罗斯的大径级落叶松等针叶材开始在进口中占据重要位置。
    11.林产品贸易出口快速增长、进口下降,贸易逆差缩小
    2001年,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81.33亿元,比2000年增长1.75%,其中,出口贸易额为80.08亿元,增长9.76%;进口贸易额为101.25亿元,下降了3.81%。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56%,比2000年下降了0.20个百分点,其中,林产品出口贸易额占全国出口贸易总额的3.01%,提高了0.08个百分点;林产品进口贸易额占全国进口贸易总额的4.16%,下降了0.52个百分点。
    2001年,原木出口量大幅下降,达1.77万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了33.59%,进口量快速增长,为1686.38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23.89%。从品种结构看,出口原木的绝大部分是阔叶材,而进口原木中针叶材比重占54.21%;从价格看,原木出口平均价格提高,进口针叶材平均价格基本稳定,而阔叶材进口平均价格大幅下降。锯材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出口量为44.97万立方米,进口量403.41万立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长8.55%和11.63%;进口价格下降,出口价格提高。人造板进出口发生较大变化,其中,胶合板出口量96.54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40.52%,进口量65.09万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35.03%;纤维板出口量2.68万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24.05%,进口量107.02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5.49%;刨花板出口量2.50万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5.01%,进口量44.76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30.19%。家具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出口和进口贸易额分别比2000年增长11.00%和23.79%。木浆(不包括从回收纸或纸板中提取的纤维浆)进口量487.31万吨,比2000年增长47.92%,同时有少量出口。
    2001年,非木质林产品进出口额分别为10.64亿美元和32.64亿美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5.30%和6.70%。进口贸易中,林化产品占54.00%,其余依次为果品类、茶咖啡类、调料药材类、竹藤软木类、苗木类及菌竹笋山菜类。出口贸易中,主要是果品类和菌竹笋山菜类,分别占33.94%和19.41%,其余依次为茶咖啡类、竹藤软木类、林化产品等。
    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仍然维持以亚洲和北美为主的地区市场格局,但进口林产品的市场源有分散化趋势。2001年,我国林产品出口贸易伙伴中的前5名分别为:日本(27.49%)、美国(23.53%)、中国香港(12.39%)、韩国(4.15%)、德国(3.25%),与2000年相比,日本和美国的份额在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伙伴中的前5名分别为:印度尼西亚(14.77%)、美国(11.42%)、俄罗斯(10.35%)、马来西亚(7.66%)、加拿大(6.11%),与2000年相比,排在前5位的份额下降了2.29个百分点,其中,印度尼西亚、美国、马来西亚的份额均有所下降,而俄罗斯的份额提高了2.55个百分点。我国林产品的进口市场源在进一步分散化,同时俄罗斯正在逐步成为我国进口林产品的一个重要的市场源。
    12.林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林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拓展  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生态建设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实施退耕还林,开仓济农,将林业与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林业建设对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加入WTO,也使林业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国家生态建设资金的强力支持下,林业继续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出口创汇和增加资本贡献方面对国民经济做出重要贡献  2001年,林业产业实现增加值920.63亿元,比2000年增长3.06%,对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3%的贡献为0.03个百分点;林业行业资本贡献总额约74.72亿元;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影响,林业系统及乡镇木材加工企业的就业规模继续减少,但由采伐转向森林管护以及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工程的建设,为社会新增了大量就业机会,林业就业贡献540万至590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40万人;全年林产品出口贸易额80.08亿美元,占2001年全国出口总额2662亿美元的3.01%。
    林业继续在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木材产品和农村能源、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对农村发展发挥着重要影响  2001年,全国非国有人工造林面积332.01万公顷,占全国人工造林面积的83.47%;乡村木材产量2036.07万立方米,占全国木材产量的48.51%;全部山区和丘陵区茶、桑、果产值675.37亿元,村及村以下木、竹采运产值214.73亿元,乡镇木材采运及加工企业产值1828.4亿元;乡镇木材采运和加工业提供就业机会157.50万个,村及村以下木竹采伐提供就业机会2.99亿个工日。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对国民经济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已逐渐显现出来:两大工程区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退耕还林累计粮食兑现到户357.73万户,2001年粮食兑现80.01万吨,粮食折合资金20.36亿元,种苗费补助7.37亿元,现金补助3.50亿元,对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大农业的空间布局、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着重要作用;天然林保护政策虽然对工程区相关行业、乡村林业企业生产和就业、地方尤其是“木头财政”地区的经济发展、乡村集体福利和农户生计等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造林和森林管护也为当地人口带来新的就业机会和收入;随着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相继启动及向纵深发展,工程区经济、社会及农户生计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实现六大工程目标的关键。
    平原林业显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平原绿化建设和平原林业发展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增加木材供给发挥重要作用,已开始改变我国木材生产格局和林业产业布局。2001年河北、河南、山东和江苏4省的人造板产量达到896.82万立方米,占全国的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