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06-12-18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国家林业局

  2003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严峻考验、战胜各种困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也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9月27、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明确了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及政策措施。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抓住六大工程这个重点不放松,切实抓好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两件大事,不断强化“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三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林业综合执法四项改革,大力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业务五大建设,扎实推进林业历史性转变,林业跨越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1.全国造林绿化规模继续扩大
  2003年,林业生态建设规模继续扩大,全国造林面积再创新高,全年完成造林面积911.89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17.35%,人工造林843.25万公顷,飞播造林68.64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2305.54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国有5.59亿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植树25.49亿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8万个。部门绿化进一步加强,解放军全面启动军事管理区“三荒”造林项目。武警部队完成四旁植树141万株,栽植花、灌木134万株。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迈出新步伐,绿色通道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实现铁路沿线绿化达标1.27万公里,延伸江河两岸绿化4990公里,新增湖库区绿化面积3625公顷。森林经营管理加强,全国造林质量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猛,私有经济造林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8%。
  2.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快速推进
  2003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826.28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21.92%,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90.61%,其中人工造林760.23万公顷,飞播造林66.05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达到897.48万公顷。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自1998年陆续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009.75万公顷,完成投资946.70亿元,其中国家投资790.12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83.46%。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3年,工程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68.8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8.19万公顷,飞播造林50.64万公顷。工程区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566.37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61.39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8789.22万公顷,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1648.81万公顷,占18.76%,比2002年提高3.2个百分点。2003年工程区生产木材923.47万立方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19.40%。全年一次性安置富余职工3.1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人数达到109.6万人,其中有94.62万人进入省、地、县级社会养老统筹。2003年,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各类资金达到75.5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占全部资金来源的85.01%。工程实施6年来,已累计完成荒山造林368.67万公顷,封山育林679.90万公顷;累计减少木材采伐11127.6万立方米,少消耗森林蓄积21419.83万立方米;累计安置富余职工60余万人,占应安置人员总数的81.08%;累计投入各类建设资金380.75亿元,占规划投资总量的36.40%,其中国家投资占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际完成投资总量的93.51%。工程区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区传统产业结构逐步得到调整,国有林区以非林非木产品为主的第一、三产业产值增长较快;由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农村人口正在逐步减少森林能源消耗。在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林区经济状况、职工就业和劳动保障状况继续改善。
  退耕还林工程 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684.09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内的退耕还林,下同),完成种草面积19.6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41.81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342.28万公顷。全年兑现粮食94.28亿公斤,种苗补助费54.81亿元,生活费补助28.18亿元,1885万农户从中受益。全年完成投资225.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9.74亿元,国债资金59.24亿元,分别占总投资的66.26%和26.21%。退耕还林工程实施5年来,已累计完成1332.58万公顷(约2亿亩)的造林任务,其中退耕地造林643.65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688.93万公顷。累计完成投资394.5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完成366.42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92.87%。粮食、现金、种苗补贴政策得到较好地贯彻与落实,造林质量进一步提高,工程区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促进了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农民得到了实惠。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3年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治理面积132.16万公顷,其中造林面积82.44万公顷;在造林面积中,完成人工造林71.69万公顷,飞播造林10.75万公顷,全年封山(沙)育林面积达到95.20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8.74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15.22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5.76万公顷;水利配套工程完成5380处。为解决工程区内生态退化和农牧民生活困难等问题,2003年5省(直辖市)生态移民人数达到22246万多人,涉及户数5948户。完成总投资25.88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3.95亿元,国家投资占总投资的92.54%。2001-2003年,工程总计完成治理任务338.64万公顷,其中完成营造林227.64万公顷,草地治理90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21万公顷,建设水利配套设施近1万多处。项目区生态状况开始整体好转,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沙尘危害有所减轻,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3年,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全年完成造林27.5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6.20万公顷,飞播造林1.33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16.43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面积17.73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面积9491公顷。全年完成投资8.5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4.91亿元,占57.49%。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3.57亿元。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在制度创新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工程建设健康发展。2003年,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和平原绿化5项防护林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25.8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2.50万公顷,飞播造林3.33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19.48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14.76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面积3.42万公顷。实际完成投资14.6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完成8.71亿元,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6.97亿元。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优化和恢复得到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拯救繁育和培植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新建自然保护区133处,新增保护面积900万公顷。截至2003年,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538个,总面积达1.18亿公顷,占国土陆地总面积的12.30%。全国林业系统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4个,面积7137.61万公顷。大熊猫、金丝猴、老虎、藏羚羊、兰科植物等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03年,国家已划定禁猎区2664个,总面积为4910.56万公顷。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1处,面积303万公顷。工程自2001年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新建自然保护区629处,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1600万公顷,新增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67%。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全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5.91万公顷,完成低质用材林改培1.07万公顷。工程造林面积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04万公顷,迹地更新造林面积2.53万公顷,非林业用地造林面积1.34万公顷。农户、外资、龙头企业成为速生丰产林建设的主体,占速丰林造林总量的71.95%。纸浆原料林、人造板原料林、大径级用材林、其他工业原料林继续成为造林重点;主要树种包括桉树、相思树、松树(南方)、杉木、柳杉、杨树、泡桐、落叶松、红松、云杉、冷杉、樟子松、水曲柳、胡桃楸、黄波萝、椴树及竹类等。工程全年完成投资31297万元,国家投资455万元,占全部投资的1.45%。
  3.林业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人造板产量快速增长,我国已成为世界人造板生产大国
  2003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860.33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2年增长26.46%,高于前5年的14.16%的平均增长速度。其中,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增长15.62%、48.20%、41.37%。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由2002年的62.83﹕32.06﹕5.11调整为60.04﹕34.24﹕5.71,第二、三产业比重继续小幅度上升。分地区看,产值超过300亿元的有浙江、山东、福建、江苏、河北、广东、湖南7省,7省产值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55.01%。全年实现林业增加值1129.01亿元,比2002年增长13.90%。
  木材生产及林产工业快速发展,人造板已成为林产工业的主导产品。2003年,全国木材产量在连续6年减产后开始出现增长态势,产量达到4758.87万立方米,比2002年增长7.28%;锯材产量1126.87万立方米,比2002年增长32.32%;人造板产量4553.36万立方米,比2002年增长55.40%,已与世界产量第一的美国人造板产量基本持平。从分省情况看,人造板产量主要集中在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四省,四省人造板产量占全国人造板总产量的68.49%,其中河北人造板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位,已突破1000万立方米。木地板产量8642.46万平方米,比2002年增长73.65%;木制家具3.51亿件,占全部家具产量的38.03%;纸和纸板4300万吨,比2002年增长22.81%;木浆产量221.14万吨,比2002年增长3.34%;松香产量44.33万吨,比2002年增长12.14%;紫胶1078吨,比2002年增长92.16%。
  林业系统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步缩小。全国林业系统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0.43亿元,扣除行业调整因素,比2002年增长21.74%。林业系统国有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5.0%,比2002年提高1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4.1%,提高2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4.4%,提高1.4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2056元/人,增长86.84%;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82.46点,比2002年上升了13.44点,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缩短了与全国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22.1点平均水平的差距。
  4.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向继续向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倾斜
  2003年,林业系统到位各类建设资金471.33亿元,比2002年增长26.76%。中央林业投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比2002年提高24.52个百分点。其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增长41.53%,国债资金增长16.79%,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增长28.02%,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增长19.86%。2003年,中央林业资金继续以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为重点投入对象,两项工程投资总量达249亿元,占中央林业总投入的71.80%。其中退耕还林占51.66%,天然林保护工程占20.14%。
  林业贴息贷款实际落实额度与2002年持平。2003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46亿元,实际落实41.5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90.2%,比2002年减少0.5%。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贷款落实23亿元,占同期贷款落实总额的55.4%,增长42.9%;经济林项目贷款落实9.6亿元,占同期贷款落实总额的23.1%,下降7.7%;沙区综合治理项目贷款落实8.9亿元,占同期落实贷款总额的21.4%。
  外商直接投资成为林业利用外资的主要渠道。2003年,我国林业利用外资项目479个,利用外资规模达到3.72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26.1%,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0.7%。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44亿美元,国外借款8976万美元,无偿援助3873万美元,分别占林业利用外资总规模的65.50%、24.10%和10.40%。2003年,林业利用外资集中投向了营造速生丰产林、木竹材加工、花卉种苗等竞争性行业;林业利用外资主要集中在福建、陕西、江苏、湖南、宁夏和河南,六省(区)林业利用外资规模占全国林业利用外资总水平的78%。
  2003年,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全社会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07.28亿元,比2002年增长29.20%,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2.5个百分点。二是国家投资力度继续加大。2003年国家投资达到313.05亿元,比2002年增长23.34%。三是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继1991年开始已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态势。四是林业系统森工基本建设投资继续下滑,表明国家资本正在退出系统内林产工业建设领域。
  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2003年,按照“慎用钱”的要求,国家林业局相继颁布了《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范》及《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操作规程》。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对2000年以来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有效地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5.林木种苗生产态势良好,森林火灾形势不容乐观,森林病虫害略有上升,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不断加强
  2003年,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增强,质量明显提高。全国林生产木种子2500多万千克,其中良种230余万千克;优良穗条15亿条(根),苗木供应量接近300亿株。林木种苗国债投资45450万元,其中林木良种繁育中心4322万元,省级种苗基础设施建设6930万元,良种基地13778万元,采种基地16324万元,省级种苗示范基地3363万元,其他项目733万元。
  森林火灾形势不容乐观。2003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0463起,比2002年增长39.0%。火灾受害森林面积45.1万公顷,是2002年的8.5倍。因森林火灾伤亡142人,比2002年增加44人。
  森林病虫害略有上升。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888.74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5.64%。其中,森林虫害718.46万公顷,病害75.75万公顷。2003年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总体发生相对平稳,突发性、区域性成灾现象明显,成灾种类增多,常发性食叶害虫南降北升、多点发生、局部成灾;二是蛀干害虫呈小幅上升;三是外来有害生物形成新的扩散,并发现新物种入侵;四是经济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加大,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虫害危害加剧。
  森林资源监测工作顺利进行。2003年是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最后一年,除按计划完成对内蒙古、福建、河南、海南和青海5省(区)连续清查复查外,结合对天保工程的中期评估,增加了对东北、内蒙古四大森工集团的连续清查复查工作,确保了第六次清查除港、澳、台以外的国土范围全覆盖调查目标的实现。同时,积极推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国家林业局修订下发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对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范围和内容、技术标准、森林经营区划、调查方法、统计和成图、组织和质量管理、调查成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森林资源监督机构逐步完善,监督范围不断扩大。自1989年以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原林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先后向全国派驻了14个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其中2003年新增派驻机构7个,实现了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全覆盖,森林资源监督网络基本形成。
  6.林业科技取得丰硕成果,林业教育稳步发展
  2003年,继《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出版发行之后,“战略卷”、“保障卷”、“森林问题卷”三个部分共计22个专题的研究任务相继完成,形成了近200万字的研究报告。至此,经过历时近两年的共同努力,“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的各项研究任务圆满完成,为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2003年,共取得林业科研成果147项,其中新技术开发成果10项,新产品开发2项,新设备研制1项;有7项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项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银杏、落羽杉和杨树抗性机理及培育技术”、“三倍体毛白杨新品种培育”等5项林业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林业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林科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拓宽。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首次突破2万人;中等林业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生源数量不断增长。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林科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44696人,比2002年增长17.0%,毕业生20343人,比2002年增长75.6%。林科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25508人,比2002年增长22.6%。6所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比2002年增长7.1%,毕业生比2002年增长59.3%。
  林业行业培训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分别开展了林业重点工程、现代公共管理、行政许可法、森林公安及其他业务培训,共培训11853人(次)。
  7.林业工作站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截至2003年底,全国有乡镇林业工作站30851个,其中作为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站8658个,占28%,县、乡双重管理的工作站12012个,占39%,乡镇管理的工作站10181个,占33%。与2002年相比,全国林业站数量增加了676个。2003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2340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479万元,地方配套18929万元。
  全国国有林场达4466处,经营总面积5666.67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866.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0多亿立方米。国有林场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0多个县、旗、市。列入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的国有林场1008个,列入三北防护林工程1058个,列入沿海防护林工程区的165个。有223个国有林场坐落在57个大型水库周围,503个国有林场位于沙漠前沿。国有林场在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8.林业国际合作与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
  2003年,国家林业局又新争取无偿援助项目88个,受援金额5102.7万美元;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部门间渠道由2002年的25个增加到28个,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宽。截至2003年底,国家林业局已累计执行无偿援助项目532个,受援金额达8.22亿美元,其中双边项目252个,受援金额5.2亿美元;多边项目280个,受援金额3.02亿美元;正在执行的无偿援助项目131个,受援金额2.5亿美元。项目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区),涉及科研、教学及林业生产建设的各个领域。
  9.重点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林业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继续加大了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支持力度。2003年4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对天然林的培育、经营、保护和利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不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国家林业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若干意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规定(试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这一系列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工程管理,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得到切实加强。2003年,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截至2003年,全国依法进行林权登记发证的面积达2.4亿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90%以上。
  进一步调整规范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2003年3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树木移植作为采伐林木对待,对树木采挖的管辖、审批、运输、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了规范,逐步将树木采挖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12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利用实行更为宽松的政策。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2003年1月,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开展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6月,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8月,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核论证并发布了《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
  林业税费政策进一步完善。2003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部分农业特产品不再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