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林业大事记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02-09-30来源:中国林业网
【字体: 打印本页


1月 

1日 国家林业局公众信息网(域名为www.forestry.gov.cn)正式开通。 

同日,国家林业局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正式启用统一印制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 

3日 国务院以国发[2001]2号文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报告》,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 

4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2号令,发布《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10日 武警总部宣布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周生贤同志兼武警森林指挥部第一政委。同时,武警总部党委决定周生贤同志兼武警森林指挥部党委第一书记。 

11日—12日 全国林木种苗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重点研究了林木种苗建设和国有苗圃的改革发展问题,提出了“十五”期间林木种苗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副局长李育材作总结发言,局领导江泽慧、杨继平、马福出席会议。 

2月 

2日 国家林业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同日,历时22年,由260多位专家学者编撰的《中国森林》全部出版。全书共分4卷,总计360多万字。《中国森林》还包括各省出版的系列专著。 

7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10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雷加富同志任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同月26日,国务院任命雷加富同志为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11日 国家林业局首次授予国外申请的5个月季新品种权,分别是:法国公司申请的玫康馥、芳碧莎、玫卡丽,德国公司申请的卡罗吉罗,荷兰公司申请的奥丽帕拉姆。 

11日—25日 国家林业局组织代号为“天保行动”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7个天然林保护工程省区同时开展。这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非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治理林区边缘非法收购木材、加工木材产品的厂点和非法形成的木材市场。 

15日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外经贸部联合发文,要求严格原木检疫措施,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口原木传入。 

15日—17日 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九五”工作,规划“十五”工作,研究今后十年工作,部署2001年工作。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作了题为《突出布局调整,加速生态建设,努力实现新世纪林业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讲话,副局长李育材作总结发言,局领导江泽慧、杨继平、马福、雷加富出席会议。 

15日—3月1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应英国外交部和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的邀请,率中国林业科技代表团分别对两国进行了友好访问。在英期间,双方就中英签署关于林业合作部门间协议初步达成共识。在意期间,续签了《中国林科院与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科技合作协议》。其间,江泽慧院长还出席了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总部召开的国际竹藤组织第五届董事会会议。 

20日 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决定共建北京、东北两所林业大学。 

3月 

1日 “关注森林”组委会决定,将2001年命名为“中国森林年”,并以“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4日 全国林业宣传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中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继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13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 

16日 国家林业局决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启用统一规格、样式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18日 国家林业局成立“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性评价工作。 

28日 国家林业局西藏森林资源清查动员大会在成都召开,正式启动首次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清查。 

4月 

1日 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到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江泽民指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持之以恒,大有成效。‘十五’时期,全国的绿化工作还要大大加强。”李鹏指出:“要种好树,更要养护好树。”李瑞环指出:“植树造林,贵在坚持。”

3日 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造林绿化表彰动员大会。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宣读了全国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对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决定。283个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和273位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5日 中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周年纪念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作了题为《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动履约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发言,副局长雷加富出席会议。周生贤局长还会见了专程来华参加会议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长威廉·温斯泰克先生,双方就更广泛的国际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

6日 国家林业局领导周生贤、李育材、杨继平、雷加富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陈有庆先生,并向陈有庆先生颁发了“国土绿化贡献奖”奖牌。

同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北京会见来访的南非水利林业部长斯瑞尔斯先生一行。双方就两国林业和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会谈,并就推进两国林业领域的合作交换了意见。

9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公告:《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系列标准颁布实施。

11日 国家林业局宣布组建六大林业工程管理办公室,分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设立2个办公室,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局,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防护林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植树造林司;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公室;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公室);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12日—15日 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到内蒙古自治区考察林业工作,并出席国务院在内蒙古海拉尔市召开的重点省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考察期间,温家宝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林业要实现由采伐为主到造林护林为主的重大转变,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建设好六大林业工程,带动林业全面发展。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陪同考察。

13日—22日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林务局助理副部长哈代率加拿大林务局代表团访华,出席中加林业谅解备忘录第二次工作组会议,并在北京和湖南考察。访问期间,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会见了哈代先生。

14日 国家林业局与首都绿化委员会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绿化区联合举行支持北京申奥“关注森林——营造申奥林”大型植树公益活动,并营造了2008棵“申奥树”及设立“申奥林”纪念碑。全国政协副主席赵南起,国家林业局领导杨继平、雷加富及北京市领导参加植树活动。

16日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印发《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17日 国家林业局召开治沙经验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赵南起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强调防沙治沙工作要注意提高科技含量,注重新经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主持会议,中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同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立法工作管理规定》。 

21日 国家林业局成立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周生贤任领导小组组长,李育材、江泽慧、杨继平、马福、雷加富任副组长。 

28日 国家林业局发出关于在全国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的通知,部署从2001年4月底到2002年12月底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工作。 

29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十五”期间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5年底前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5月 

8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 

14日—18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应新西兰农林部的邀请,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赴新西兰访问并考察了新西兰的林业建设情况。访问期间,与新西兰农林部代理常务副部长弗格森续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与新西兰农林部关于林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5日 《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论林业与生态建设》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全国政协副主席赵南起、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座谈会并分别讲话。 

15日—17日 全国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总结了“九五”期间我国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成就和经验,提出了“十五”期间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的思路。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16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应约在北京与阿拉伯驻华使节团团长和阿拉伯大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席及全体成员共22人,就我国与阿拉伯国家开展林业合作的事宜进行了会谈。 

23日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9日 中央宣传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在北京联合举行“关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形势报告会。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报告会上作了题为《全球生态危机与中国林业建设》的专题报告,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出席会议。 

31日 全国林业站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总结了“九五”期间全国林业站工作的成绩,提出了“十五”工作的基本思路。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 

1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国家林业局第3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树木目录(第一批)》。

6日—7日 支持中国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建立伙伴关系暨筹资国际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副局长李育材主持开幕式。来自11个国家和17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和外交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等10个部委局办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7日—9日 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明确了“十五”期间我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思路。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8日—12日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四川省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进行调研。在调研工作时指出,两年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特别是进一步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措施是完全正确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实施办法,严格标准,讲求质量,坚持不懈地推进这一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

11日—22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联合国森林论坛第一次会议并发言。会议制定了森林论坛今后5年的工作计划和每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并就资金、技术转让和贸易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

14日—15日 全国林业科学技术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作了题为《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的重要讲话,局党组成员江泽慧作总结发言。副局长李育材、马福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九五”我国林业科技工作的成绩,提出了我国“十五”林业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表彰了在林业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36个先进集体和106位先进个人。

16日 国家林业局在北京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会议明确了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强化“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三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周生贤局长在会上作了题为《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李育材副局长主持会议,局领导江泽慧、杨继平、马福出席会议。

同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1]45号文批准新建1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内蒙古的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辽宁的成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浙江的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的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的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的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的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的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的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的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的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的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新疆的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1日—30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马福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代表团赴台湾省考察,并签定了海峡两岸自然保护交流合作意向书。 

7月 

2日—15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访问俄罗斯和斯洛伐克。访问期间,与俄罗斯、斯洛伐克分别签署了中俄关于加强林业领域合作的会谈备忘录和中斯林业合作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10日—20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马福应日本环境省的邀请,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访问日本并考察了日本林业。访日期间,双方就加强两国在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林业领域的合作交换了意见。

16日—19日 由中国政府倡议,科技部、国家林业局、贵州省政府和芬兰贸易工业部共同举办的亚欧森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致信会议表示,只要我们共同携手,就一定能够创造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绿色新世纪。

19日—20日 国家林业局、全国总工会和黑龙江省政府在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联合召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国有清河林业局、方正林业局实行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对在重点国有林区全面推行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保障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20日 中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建立中国森林认证标准与指标体系,负责制定森林认证政策、组织机构建设与运作,以及加入国际森林认证组织等重大问题。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任领导小组组长。 

23日 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在安徽省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30日 根据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设立日中绿化交流基金(简称“小渊基金”)的换文,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以日本驻华使馆公使杉本信行先生为团长,由外务省、林野厅官员和日中绿化交流基金事务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日本代表团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会见日本代表团全体成员。 

同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十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明确在2005年底以前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31日—8月3日 国家林业局党组扩大会议在北戴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重点研究了当前林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8月 

4日 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签署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第53号令,将念珠藻科的发菜保护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一级。 

15日—9月14日 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组委会主任赵南起在中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杨继平等的陪同下,先后考察了湖南怀化地区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林业,吉林通化、白山地区个体造林,内蒙古伊克昭盟企事业单位和军队造林治沙等情况,强调要充分运用利益驱动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我国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20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管理的通知》,明确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对引进外来物种开展驯养、繁殖活动实行审核审批制度,禁止开展外来物种野外放生活动,维护生态安全。 

28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国家林业局成立“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国木材行业和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工作。 

30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北京会见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雅2克·迪乌夫。迪乌夫总干事对中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表示高度赞赏。双方就加强在林业领域的进一步合作交换了意见。 

31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9月 

4日—6日 全国政协、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联合举办“21世纪论坛——绿色与环保”2001年会议。会议旨在探讨人类共同关心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问题,协助政府制定更加有效的环境政策。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宋健、钱伟长出席。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发表演讲,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江泽慧致闭幕词。来自16个国际组织、3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林业和环保专家及关心支持林业事业的人士参加了会议。

11日—13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马福率领中国林业代表团出席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世界银行“森林执法和管理”部长级会议,并向与会代表表明了中国政府打击森林非法采伐和森林犯罪的决心与态度。会议达成了一项旨在表达各国和地区在打击非法采伐、森林犯罪等方面所要采取行动的联合宣言。 

13日—1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就贯彻实施《防沙治沙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调研,指出要把防沙治沙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大事来抓。 

14日—16日 全国经济林产业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石家庄市召开。会议总结了“九五”期间我国经济林产业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表彰了一批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命名了第二批“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之乡”,研究了“十五”期间经济林产业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安排部署了今后的重点工作。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15日—23日 巴布亚新几内亚副总理兼林业部长奥基奥应邀访华,与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进行了会谈。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会见了奥基奥部长一行。 

19日 全国林业援藏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总结了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林业援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了新形势下林业援藏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内林业援藏工作。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20日 国家林业局在北京召开部署实施防沙治沙法暨“四五”普法工作会议。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作重要讲话。中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副局长马福、雷加富出席会议。 

同日,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在北京会见俄罗斯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贡切洛夫先生及使馆有关官员。双方就中俄两国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及林业科技合作事宜广泛交换了意见。 

24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28日 第五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在广东省顺德市举行。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展,台湾、香港、澳门派团参加,美国、荷兰、意大利、比利时、韩国、哥伦比亚、新加坡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花卉企业或机构应邀参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出席开幕式,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中国花卉协会会长江泽慧在开幕式致辞。 

30日—10月10日 中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杨继平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访问加拿大,从高层进一步推进了中加两国的林业合作。 

10月 

1日—11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并代表中国政府发言,全面介绍了中国防治荒漠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阐述了中国政府的主张。会议通过了由中国牵头提出的建立履约审查委员会的决定,鼓励全球环境基金在2002年把“土地退化”设为新的援助窗口。 

20日—22日 国家林业局、四川省政府、国际竹藤组织在四川宜宾市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竹文化节。全国政协副主席赵南起出席开幕式。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中国竹产业协会会长、国际竹藤组织董事会联合主席江泽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21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全国林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29日 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批复国家林业局所属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总体方案,原则同意国家林业局报送的科技体制改革方案。 

11月 

1日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及更新采伐过程中生产的次加工材、小径材、薪材,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者减征农业特产税;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7日 全国森林公园工作会议在四川省眉山市召开。会议总结了近20年来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的经验,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具体目标,并对荣获首批“全国文明森林公园”称号的北京云蒙山、四川瓦屋山等16处森林公园颁发了奖牌。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祝列克同志任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同月21日,国务院任命祝列克同志为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15日—16日 国家林业局在北京召开林业对外开放研讨会。会议分析了林业对外开放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新世纪林业对外开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副局长李育材分别在闭幕式及开幕式上讲话,局领导江泽慧、杨继平、雷加富出席会议。 

17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北京会见荷兰农业、自然及渔业部秘书长尤斯特拉先生一行。双方就中荷林业合作,特别是在湿地保护、花卉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中国国家林业局与荷兰农业、自然及渔业部关于加强两国林业合作的会谈纪要》。 

20日 全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范围包括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湖南、广西、新疆等11个省区的685个县(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2亿亩,每亩补助5元,以期通过试点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经验。 

21日—12月1日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在大中城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代号“猎鹰行动”)。 

26日 “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表彰动员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对前三期工程建设进行了总结,对第四期工程建设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55个先进单位、107名先进工作者和8名先进生产者进行了表彰。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宋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全国政协副主席赵南起等出席大会。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国家计委副主任刘江分别讲了话。国家林业局领导李育材、江泽慧、杨继平、马福、雷加富、祝列克及武警森林指挥部政委尹成富等出席会议。 

同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和韩国国际协力团理事李京洙在北京共同签署《中韩合作中国西部五省造林项目实施协议会谈纪要》。根据协议,韩国政府无偿援助中国西部五省各100万美元,用于开展生态造林项目。 

27日 国家林业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联合通知》,明确对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制度。 

28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当前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急需抓好的几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区全面实行“禁牧、禁樵、禁垦”。 

29日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致函美国内政部鱼和野生动物局代理局长詹姆斯·琼斯,确认《美利坚合众国内政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关于自然保护交流与合作议定书》再次延长5年,有效期至2006年11月19日。 

12月 

14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对采伐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减免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明确对采伐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生产环节与收购环节减按10%的税率合并计算征收农业特产税;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小径材免征农业特产税,对生产销售薪材、次加工材发生亏损的,报经省、自治区农业税征收机关批准后,可免征农业特产税。 

16日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违法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和《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 

19日 全国人大环资委、农委,国家林业局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实施《防沙治沙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发表重要讲话。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发言。 

21日—22日 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规划工程建设期从2001年到2050年,分近、中、远3期进行。建设期内,拟拯救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扩大、完善和新建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及珍稀植物培育基地,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作重要讲话,副局长马福作总结讲话。局领导杨继平、雷加富、祝列克出席会议。 

26日 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九五”工作,对下一阶段的防治荒漠化工作作了部署。协调小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局长祝列克及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出席。 

同日,国家林业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印发《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