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6月29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上海市林业局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地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精神,着力提高林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对林地的公共性、公益性和开放性需求,市林业部门计划在全市组织开展市级开放式休闲林地试点推荐工作。
推荐范围符合《上海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且具有一定开放条件的公益林,具体推荐条件参考《关于组织推荐市级开放式休闲林地试点的通知》。要求林地养护、管理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林地面积200亩以上,开放区域面积不低于30%;林分结构合理,林相景观优美,林木长势良好;具有良好的可达性,每年有一定的游人数量;具有一定的通行、卫生、安全、指示等基础条件;针对林地开放具有相应的管理和保障措施。
开放林地试点由林地所在区林业站推荐(光明集团由企业林业管理部门推荐),每个区原则上推荐1-2个试点。申报单位填写《2018年市级开放式休闲林地试点推荐表》,报区林业站审核后报至市林业总站,市林业总站组织现场踏勘和综合审查后,将确定试点名单。(上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