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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林业重抓十一件大事

发表日期:2018-01-17

  2018年,不仅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还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记者从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今年,各级林业部门除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外,还要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和各地实际,重点抓好11个方面工作。
  认真学习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解读工作,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主动对接十九大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谋划好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确保十九大有关林业的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积极作为,加强协调,争取林业在实施精准脱贫、区域发展等国家战略中获得更多支持。同时,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激励全体务林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多出精品力作,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推动实施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生态屏障。全面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坚决制止开山毁林、填塘造地等行为,大力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努力保持乡村原始风貌,真正留住乡情、记住乡愁。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抓好四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着力打造生态乡村,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基地,确定一批森林小镇、森林人家和生态文化村,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推动产业兴旺,增加农民收入,助力精准扶贫。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主动争取体现更多的林业内容。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通过加大投入、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探索形成林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效机制。
  加快步伐
  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扩大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和石漠化治理等工程造林规模。以三北工程40周年为契机,新建2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开展精准治沙重点县建设。抓好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浑善达克、青海湟水三个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规划造林723万亩。发挥中央投资撬动作用,利用开发性政策性贷款300亿元,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00亿元,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建设国家储备林1000万亩。创新国土绿化机制,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探索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贴息保险、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优先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国土绿化项目。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市群、森林公园建设。力争全年完成造林1亿亩以上,其中人工造林5000万亩,森林抚育1.2亿亩。
  保护管理
  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林业重要保护地纳入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人工商品林原则上不划入红线。总结推广安徽省成功经验,探索实行林长制,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坚持以林地一张图经营管理林地,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成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实现全国及各省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年度出数。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价,抓好第二次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基本完成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推动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扩大湿地补助补偿、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覆盖面,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发布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开展第三次全国湿地调查试点,完成湿地面积变化年度监测任务。认真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扩大封禁保护范围,抓好重点沙区灌木林平茬复壮和沙漠公园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法修改和湿地、天然林等立法,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配套法规。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专项督查和重点国有林区毁林开垦专项清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争取以国务院名义出台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打击行动,加强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后续监管。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力度,发布一批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问责机制,提高社会化防治和绿色防治水平,防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灾害蔓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沙尘暴监测预警。
  抓好防火
  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武警森林部队改革后的森林防火机制问题,确保防扑火工作不受影响。加强国家和地方各级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建设,完善机构,配齐人员,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森防指成员单位在森林火灾扑救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坚持标准化建队,配备高技术装备,全面提升火灾扑救能力。通过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措施,加强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制全面落实。认真实施《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加快引进大型灭火飞机和全道路运兵车等急需装备,提高火场通信、防火道路、物资储备库、综合调度指挥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坚持依案扑救,发生火情后重兵投入、科学指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坚决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失。同时,认真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推进改革
  认真总结天然林保护工程20年经验,进一步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争取国务院出台全面保护天然林的指导意见,统筹研究全面保护天然林与二期工程到期后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督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加快组建吉林、龙江、大兴安岭国有林管理机构。深入推进“四分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动政事企分开,剥离森工企业社会职能,将人员和机构逐步移交地方。抓好市县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落地,基本完成主要改革任务,启动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抓好集体林业改革试验示范,积极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完善集体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大力推进东北虎豹、大熊猫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抓好管理机构组建运行、总体规划编制报批、边界和功能区划落地、监测体系建设,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职责移交。出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改革方案》,规范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整合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行政许可随机抽查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提升能力
  争取国务院出台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绿色优质林产品供给,力争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5万亿元,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600亿美元。认定建设一批示范基地、示范市县、示范园区和优势产区,带动林业产业高水平发展。加快生物质能源基地及多联产发展工程建设,推动林产品精深加工和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森林认证制度,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启动中国林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制修订一批林产品标准,加强重点林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监管。推进林业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布监测预警指导报告。创新林业扶贫机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扶贫力度,推动定点帮扶县按期脱贫。认真筹备2019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办好中国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中国林产品交易会、中国森林旅游节等节庆展会。
  推动发展
  提高林业发展质量,既要靠科技,又要靠管理。要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对林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继续实施林业科技扶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标准化提升三大行动。组织开展新时代中国林业现代化战略研究,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成立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三大区域林业协同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种业自主创新等重点科研专项,抓好新一轮森林资源核算研究和负离子监测试点,推动建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强化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开展实施知识产权创新战略试点。深入实施“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抓好金林工程、生态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综合办公系统建设,完善基础网络设施,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用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快建立国家、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编制完成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抓紧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抓好森林抚育和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和质量监管,优化种苗树种结构,从源头上提高森林质量。
  交流合作
  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林业中心工作,全力打造林业国际合作新格局。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林业务实合作,推动落实《鄂尔多斯宣言》《“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倡议》。认真履行相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做好重要国际会议参会准备,办好中外林业机制性会议,讲好中国林业故事,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妥善应对涉林热点敏感问题,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办好世界竹藤大会、第二届世界生态系统治理论坛、亚太森林组织10周年活动、第四届世界人工林大会、全球雪豹保护大会,继续推动全球森林资金网络落户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加强协调,拓宽交流合作平台。继续开展“走近中国林业”主题活动,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推进大熊猫、朱鹮等国际合作研究,加强境外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抓好林业援外培训和项目建设,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
  夯实政策和人才支撑
  完善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财政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增加林业资金投入。提高天保工程社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标准,启动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建设工程,完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扩大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停伐补助面积,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引进培养更多优秀人才,鼓励高校林科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推进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科技推广站等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服务、管理能力。(记者 胡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