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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业提振信心迈向新征程

发表日期:2017-12-28

  2017年,是内蒙古林业充满活力、努力前行的一年。这一年许多开创性事件都证明,内蒙古林业建设发展的步伐走得十分坚定。
  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成立了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实现了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和经营性企业分类划转。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用最严格的制度守护好绿水青山。成功举办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为世界防治荒漠化提供了“中国方案”……
  数据也显现了内蒙古林业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的贡献。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区营造林作业面积1462.2万亩,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作业面积451.8万亩,重点区域绿化188.6万亩,均超额提前完成了年度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报告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林业部门作为生态建设的主力军、生态文明的重要建设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按照两个15年奋斗目标,调整和优化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林业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绿色支撑作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继续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民众提供更普惠的民生福祉;牢固树立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资源监管责任,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发扬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规模化发展、高质量管理的林业建设新格局。
  新时代要积蓄新能量,明确新方向。
  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的部署要求,统筹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扎实推进森林经营,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持续推进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启动实施阴山绿化、沿黄生态走廊建设、浑善达克和乌珠穆沁沙地重点危害区专项治理,扎实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建设林业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通过大工程大项目推进大建设,进一步优化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加强森林、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整治力度,在适宜地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促进天保工程区全面实现休养生息。大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持续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
  三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林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探索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用最严格的制度守护好绿水青山。
  四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森林城市和森林乡镇创建工作,谋划启动“庭院、村屯、沟渠、道路、农田、周边”绿化工程和“池塘、水塘、溪流、河沟”等小湿地修复工程,着力打造绿化美化、生态宜居的农区牧区环境;充分发挥林业扶贫优势,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五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围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部署要求,加快发展林沙产业、经济林种植、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以及生态文化产业,在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惠民增收。
  (牧远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