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中国林业网(www.forestr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林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编:100714,联系电话:010—84239628、010—84238626)。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国家林业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制定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林办发〔2016〕45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16〕92号),持续推进林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林业改革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国家林业局在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2046条,包括公文121条、建议提案办理复文172条、行政许可结果3185条、人事管理192条、财务与资金管理1563条、应急信息445条、其他信息56368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在线直播7次、在线访谈8次。公布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将27项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的项目信息、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在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政府网)设立了国家林业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国家林业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流程》,指引申请人从中国林业网“社会关注”或“信息发布”栏目查阅并下载《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告知申请人需要填写报送的申请信息及材料。对确认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职能分工,交相关业务单位专人承办,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确保申请人都得到及时答复。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8件,内容主要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征占用林地、湿地保护、退耕还林、林业优惠政策等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2016年,国家林业局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国家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们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限等问题。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强化“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研究制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国家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方案,进一步把“五公开”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逐步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学习,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