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8-01-30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现就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