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现就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