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 治沙办
2000年启动试点,2002年国务院批复规划,工程全面展开。工程范围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区、市)75个县(旗、区)。2006年4月,国务院同意对工程规划进行中期结构性调整。截止2012年4月,国家已累计安排资金47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9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70亿元。工程建设累计完成营造林752.61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109.47万公顷),治理草地933万公顷,建设暖棚1100万平方米,配备饲料机械12.7万套,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1.54万平方公里,建设节水灌溉和水源工程21.3万处,易地搬迁18万人。
二期规划已于2012年9月19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工程期从2013—2022年,范围在一期基础上适当西扩,西起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东至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南起陕西定边县,北至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及内蒙古6省(区、市)的138个县(旗、市、区)。主要建设任务为:林草植被保护3103.28万公顷;林草植被建设665.83万公顷;工程固沙37.15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2.11万平方公里;合理建设草地74万公顷;易地搬迁37.04万人;以及配套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期规划总投资为877.92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694.56亿元(含中央投资398.94亿元),财政资金183.36亿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主办:国家林业局 承办: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中国防沙治沙记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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