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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治理沙化土地和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情况

2014-06-11 治沙办

    可治理沙化土地是指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气候、水资源等条件许可,经过人为干预,植被退化、土地风蚀的状况可以明显减轻的沙化土地。截至2009年底,全国沙化土地可治理面积为52.2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44%。 


    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主要是指由于土地过度利用或水资源匮乏等原¬因造成的植被退化,生产力下降,地表偶见流沙点或风蚀斑,但尚无明显流沙堆积形态的土地。目前虽然还不是沙化土地,但已具有明显的沙化趋势。全国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为31.1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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