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种苗是现代林业的源头基础和战略资源,保障性苗圃是种苗工作的重要阵地和发展平台。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特别是种苗建设,作出了“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实施林业种业创新和珍贵彩色树种发展“两大工程”,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等领导同志先后到龙泉省级保障性苗圃视察,作出重要指示,给予有力指导,极大地推动了我省保障性苗圃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林业局的有力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加快建设保障性苗圃,积极推进森林浙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公益定位,构建种苗保障体系。
为切实提高公益性造林的种苗供应保障能力,2011年我省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一是明确目标定位。林业保障性苗圃主要承担生态造林苗木的培育,以及根据现代林业发展需要开展新品种繁育示范和容器育苗、组培育苗等新技术的推广,真正发挥造林用苗供应调控作用,弥补市场对公益性造林用苗的供应缺口,保障林业造林种苗的持续稳定供应。二是严格准入标准。对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的准入标准提出明确要求,需承担县级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苗木培育任务三年以上,有较强的科技力量和较高的育苗水平,苗圃生产面积200亩以上,年培育容器苗能力200万株以上,配套有轻基质容器生产线和温室大棚、自控荫棚2万平方米以上的设施设备等。三是统筹规划布局。根据我省林业生产任务实际,全省设有省级保障性苗圃19家,引导各地公布认定市级保障性苗圃23家和县级林业生产苗圃40余家,省、市、县三级造林种苗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四是加大政策扶持。省财政按年度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林业容器育苗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并明确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优先享受林业基础设施、林木良种补贴、珍贵树种育苗等项目扶持。“十二五”期间,我省共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亿多元,培育各类造林苗木6亿余株,推广优新良种造林达50余万亩。
二、创新运行机制,提高苗圃生产效益。
为了激发保障性苗圃生产发展活力,我们创新“四定一限”、招投标及第三方评价等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苗圃生产效益。一是率先运用“四定一限”种苗保障供应机制。我省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实行“定点培育、订单生产、定向培育和定量补助”的“四定一限”生产供应机制,明确年度生产任务和补助激励政策。“十二五”期间,我省公益性造林年均需苗量达1亿株,其中保障性苗圃供苗量达7000万株,供苗比例达70%,油茶产业提升项目生产用苗全部由保障性苗圃定点供应。二是积极引入招投标市场竞争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林业保障性苗圃的生产效率,我们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用公开招投标,确定珍贵彩色树种容器苗及油茶良种定点单位,享受省级财政补助,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和苗木质量。两年来,我省财政共投入专项育苗资金3822万元,通过招投标节省育苗资金420.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达11%。三是不断完善种苗质量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林业保障性苗圃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标签制度和质量验收制度,加强年度考核,定期开展绿化造林种苗质量检查、油茶种苗质量抽查与种苗市场专项执法活动,确保保障性苗圃种苗质量安全。“十二五”期间,我省造林种苗质量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在2015年年初国家林业局种苗质量抽检中,我省抽查的15个县20个造林地、19个苗圃共85个苗批质量合格率达100%。四是探索推进第三方评价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升苗圃服务质量,我们探索开展了种苗质量第三方评价管理机制,在提苗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用苗单位对保障性苗圃供应的苗木质量、服务态度等作出综合性评判打分,并将此作为下一轮招投标的一个指标依据。
三、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种苗繁育水平。
为了切实提高保障性苗圃的种苗繁育水平,我们始终把强化科技支撑摆上重要位置,努力提升种苗生产供应的科技含量。一是加强科技专家联系指导。依托中国林科院亚林所、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建立了容器育苗专家联系制度,对林业保障性苗圃生产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定期开展育苗技术培训,组织相关人员现场交流学习,不断提升苗圃生产管理人员的育苗科技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各保障性苗圃联系专家共计34名,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15次,培训生产技术管理人员1200多名。二是加大育苗技术攻关。组织科技力量加强重要树种育苗技术研究,成功掌握木荷、湿地松等主要造林树种以及红豆树、南方红豆杉等珍贵彩色树种的容器育苗关键技术,积极开展榉树、香榧、浙江樟等珍贵树种的扦插繁育技术试验,并将容器育苗规格试验结果引入实际生产。截至目前,我省保障性苗圃年度可培育树种种类达130余种,其中珍贵彩色树种种类达35种,容器苗出圃率高达90%以上。三是完善育苗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轻型介质、无纺布网袋、喷滴灌、缓施肥、组培育苗、芽苗移栽、苗木断根、高接换冠和截干再造技术等育苗技术,组织修订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林业育苗技术规程》以及珍贵树种系列育苗技术规程等近20个标准,进一步规范我省苗木生产技术标准。
四、加强推广应用,推进“苗”绘森林浙江。
围绕森林浙江建设主战场,不断加强良种壮苗推广应用,以森林提质、良种富民、产业转型为重点推进定点育苗的推广应用。一是加大容器育苗应用。通过不断加强科技支撑与基础设施建设,我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容器苗生产能力从2011年的900万株提高到了2015年的6000余万株,年增长容器苗生产能力达140%,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二年生大苗培育比例从2011年的6%增加到2015年的51.3%,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木荷、油茶、杨梅、香榧、山核桃等主要造林树种基本实现造林良种化与造林苗容器化,商品类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容器苗使用率达70%以上。二是深入推进珍贵彩色树种发展。按照政府育苗、免费赠苗、义务造林的方式,先后启动了“千万珍贵树种发展行动”与“珍贵彩色树种进万村”行动,累计投入珍贵彩色树种发展专项资金6400万元,培育各类珍贵彩色树种苗木近4000万株,面向全社会赠送苗木3800余万株,折合造林面积近50余万亩,真正达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三是持续保障木本油料产业提升。按照“四定一限”的育苗机制,加大对油茶产业提升项目的种苗保障,“十二五”期间生产供应油茶良种苗木6000余万株,新造林面积37.4万亩,林农亩均增收可达1500元以上。四是强力助推花卉苗木产业转型。结合我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等重大行动部署,开展了“平原绿化十大树种推介”、生态防护树种科普等活动,重点加强功能树种推介与示范推广,积极引导花卉产业转型升级。
总体来看,近年来我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按照“种”揽现代林业、“苗”绘森林浙江、“花”妆美好生活的发展目标,继续推进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科学保障现代林业发展要求,为我省国土绿化、环境美化、产业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