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 广西 ? 桂林
四川:强化法制建设 落实政策措施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日期 : 2016-05-12来源 : 四川省林业厅
 
强化法制建设 落实政策措施
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的命脉,是现代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直接关系到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成效,加强种苗工作已成为促进现代林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理念,强化种苗法制建设,落实种苗政策措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种苗法制建设
    2009年6月1日,《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省有史以来第一部林木种苗地方性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相继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并适时进行了修订完善。去年又制定出台《四川省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今年新制定的《四川省林木种苗采购管理办法》正在完成行文程序,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更增强了执行效力。全省已制定《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四川省林木种子质量分级》等地方标准上百个,这些部门规章、办法的出台和种苗标准体系的日益完善,进一步夯实了林木种苗法制建设基础,为强化种苗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撑,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绿色天府》杂志、编制科普小手册、改版扩充四川林木种苗网、印发种苗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参加《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送科技下乡等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拨出专款,建成“四川林木种苗数据采集统计与发布系统”,大大提升了种苗宣传和信息化管理能力。
    二、落实种苗政策措施
    2014年,为贯彻落实国办58号和109号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1号)和《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24号),是指导我省林木种苗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厅及时下发通知贯彻落实。随后,各市(州)政府也相继出台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2014年,省人大就《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开展了省内外执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呈送省委省府分管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据此,去年5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专题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史无前例、前所未有。随后,形成审议意见,提出要把林木种子工作提高到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扶贫攻坚、促农增收”成效的高度认识,要为省委提出的“精准扶贫”提供种苗保障。省政府也要求财政、发改、科技等相关部门,协同林业厅共同提出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
    2013年,省人民政府首次将“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纳入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发展的硬性考核指标;2015年,我厅也将其作为对各市(州)林业局的年度考核指标,且每年还纳入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项目绩效考核。
    三、加大种苗执法力度
    2011年以来,我省强化种苗行政执法,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威慑力。严格按照“优质优价,实践检验,终生负责”的要求,对种苗供应单位或中标人建立诚信档案,推行“黑名单”制度,实行行业禁入。五年来相继开展了林木种苗综合执法、执法交叉检查、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等专项行动,共抽查种苗生产经营单位4700余家、种子5000余公斤、苗木500余万株,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企业159户,查处违规生产销售林木种苗案件8起,其中2起违法造假案通过司法处理,有效地维护了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秩序,确保了种苗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核发(有效期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6892份、经营许可证6947份,其中林木良种生产许可证92、经营许可证各91份。
    四、从严管理种苗质量
    为确保用种安全,我省高度重视种苗质量监管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延伸抽查内容和环节,综合判定抽查结果,对档案制度的落实,实行一票否决。坚持种苗质量抽查结果全省通报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整改,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同时,将“把好种苗质量关”和“提高良种使用率”贯穿到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各个环节。在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均必须把种苗质量和品种要求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对使用质量不合格种苗或未按要求使用林木良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追究造林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在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树种种苗管理上,严格按照《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采穗、嫁接(扦插)、出圃现场监管“三到位”,并出具监管证明,作为申请良种苗木补贴的必备依据。 五年来,累计抽查种批324个、苗批437个,合格率较“十一五”末分别上升了1.9%和1.2%。
    五、健全完善机构队伍
    为落实种苗管理的责任主体,我省强化了各级种苗管理机构建设,现已建立市县级林木种苗机构64个,较“十一五”末增加26个;现有种苗专职管理人员300多人,持证种检员1500多人。与此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种苗执法能力和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召开林木种苗站长座谈会、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监管座谈会等,多次举办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技术交流会、林木种苗管理人员培训班、林木种检员培训等,五年来共培训3000多人。提高了种苗管理和生产经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目前全省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地保障了种苗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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