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简报第2期(总第202期)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7-07-26来源: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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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林业网7月26日讯  

退耕还林工程简报

2017年第2期(总第202期)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            2017年06月23日
  重要信息

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下达

    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发改西部[2017]1088号)。经国务院批准,云南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700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基本农田将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从今年起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有关省区具体调整规模另行通知。考虑到近年来造林成本、物价水平上涨等因素,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2017年起,退耕还林种苗费每亩补助标准从300元调整到400元。各地应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资金用处管理,确保退耕还林种苗和造林质量。
    通知对各地完成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要及时分解落实任务。各地可在不突破本省(区、市)各地类退耕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年度任务。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应优先安排基础工作扎实、以前年度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并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倾斜。各省(区、市)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西部[2017]220号)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加快建设任务落实进度。有关地方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到县级实施单位,年底前分解落实到地块并开工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施工验收。2016年安排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应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国务院有关部门。二是要做好定期报送工作进度。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在收到本通知20个工作日内填写“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安排表”(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下同),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司);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报送本地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进展情况,自7月起增加报送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进度,按月填写“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进度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度分别报送至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三是要抓紧上报陡坡耕地梯田等三类地退耕需求。按照《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财农[2015]258号)要求,有关省(区、市)应于2017年4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上报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需求。请尚未报送有关需求的地方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2017年7月底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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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送:各有关省(区、市)林业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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