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候鸟禽流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5-06-03来源:中国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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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
加强候鸟禽流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办护字〔2015〕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近期,我国内蒙古、西藏等多地相继发生候鸟大量死亡的异常情况,经实验室检测为感染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鉴于候鸟已进入繁殖期,而当前又正值禽流感等疫病高发期,一旦幼鸟出巢、活动范围加大,可能引发疫情随候鸟大范围移动而扩散的风险,同时,越南、印度等多个周边国家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哈萨克斯坦发生高鼻羚羊巴氏杆菌病,境外输入性病例也对我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构成严重威胁,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鉴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责任意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直接关系到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特别是在当前疫情呈多点散发的态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更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明确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监测防控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保证监测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加密候鸟繁殖期间重要繁殖地、取食地的监测。目前,候鸟已经迁徙到我国北方并进入繁殖期,候鸟集群现象严重并造成种群压力加大,进而可能引发新的疫情,因此,有重要候鸟繁殖地的省份要进一步强化野外监测,加密野外监测样线(点)的布局,争取做到对候鸟繁殖地、取食地疫病监测的全覆盖,对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辖区内的各国家级监测站要认真落实野生动物种群动态信息日报告制度,强化野生动物种群的日常监测,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要实施快报制度,确保监测信息及时高效传输。
    三、严格监测防控工作制度。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要求,构建完善的野外监测巡护制度,增强巡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日常巡查观测,及时发现候鸟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异常鸟类的症状描述和照片,特别是对于抽搐、打转、头颈歪向一侧、不能飞翔等类似神经症状的候鸟,要按照疑似疫情的要求,第一现场进行封控并上报信息,同时积极配合做好采样送检工作,确保疫情的及时确认和有效防控。
    四、强化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应急处置,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出现神经症状,要按照疫情来对待,并做好事发地隔离封控、采样检测等应急处置工作;此外,要与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当地家禽散养行为,避免家禽和野生鸟类近距离接触;要做好公众宣传工作,减少事发地周边的人为活动,注意个人防护,防止疫情在野生动物、家禽和人间的交叉传播和扩散蔓延。
    五、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提高各地疫情防控的责任意识,保障监测防控工作的有效推进。我局也将在近期组织对重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省份的督导,检查有关监测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不断推进监测防控工作水平的提高。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