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2016年-2017年,国家林业局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亿元,在中西部21个省(区、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选聘生态护林员37万余人,带动13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增收。
实践证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是林业系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实现了林业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双赢。
2016年,国家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要求,综合考量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和森林资源管护的需要,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通知,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制订了选聘办法和实施方案技术纲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个省(区、市)的766个县(市、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选聘生态护林员28.8万人,精准带动108万人稳定脱贫和增收,新增管护面积2188.64万公顷。
2017年,中央财政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在保持原来投入规模的基础上,新增5亿元,用于扩大河北、内蒙古、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护林员选聘,把湿地、沙化土地纳入管护范围,扩大了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进一步提升了扶贫效益和生态效益。
据介绍,各地扎实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开创了生态护林员管理和林业生态扶贫的新局面。在组织实施方面,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乡镇林业工作站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生态护林员实行相对稳定的进退动态管理。对符合续聘条件的,必须续聘,保持管护工作的延续性,让生态护林员吃上了定心丸。在建章立制方面,明确了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工作职责,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做出了制度化的规定,出台了有关生态护林员培训、考核、管理和退出等规定和办法。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各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对生态护林员实施动态监管和科学管理。宁夏原州区构建了“精准扶贫工程生态护林员管理网络云平台系统”,面向公众开放,接受全社会对生态护林员选聘、上岗情况的监督;自主开发了“护林员远程巡护定位系统”,通过对生态护林员手持终端传回的定位信息及历史轨迹查询,对护林人员进行动态监管。河南省、陕西省、吉林省等多地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提供相互学习、交流平台,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保障生态护林员人身安全方面,部分省(区、市)给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内蒙古为每位护林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00元。吉林靖宇县、河北阜平县、安徽砀山县等地由县财政为生态护林员统一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建立健全了护林员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了护林员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的后顾之忧。
近两年,各省(区、市)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保护了生态。新增管护面积2188.64万公顷,使管护总面积达到9494.18万公顷,人均管护面积3800多亩。贫困地区所处的大江大河上游和深山远山等天然林、公益林资源得到妥善保护,森林火灾等人为隐患大大减少,盗伐、盗猎现象得到有效制止。
拓宽了贫困人口脱贫路径。使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固守边疆的贫困人口获得了就业和脱贫机会。特别是对因交通不便、语言不通、自身无增收技能、贫困程度深的贫困人口提供了就业岗位,助推了深度贫困地区的精准脱贫。2016年聘用的28.8万名生态护林员中,聘用前人均年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占了近一半,聘用后人均增收6944.4元,精准带动108万人增收脱贫。
激发了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通过培训上岗,增强了参与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不少地方在岗位培训的同时,培养生态护林员掌握一门产业技术,使生态护林员成为脱贫的带头人。2016年安排的生态护林员中,打工返乡人员约7万人,40-60岁的占了约3/4。贫困人口不用外出务工就能实现就业增收,增加了贫困人口的获得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胡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