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1998年成立(加挂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林业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牌子),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
主要职能由独立承担、机关委托和面向市场三部分构成。一是独立承担职能:负责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指导全国林业技能竞赛与林业技术能手评选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人才资源信息统计和林业专门人才现状调查及需求预测工作;承担全国中、高等林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各类高层次人才库建设;组织编制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林业部分),林业技能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并颁布实施。二是机关委托职能:承担国家林业局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开展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标准的制(修)订;组织管理评审委员会,负责制作颁发职称证书;负责国家林业局职称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局属单位局管干部及无人事权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承担局属单位公开招聘、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法人登记年检和变更、公派出国留学服务、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申报与管理,政府特殊津贴管理与经费发放,引进外国专家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以及无人事权直属单位人员档案管理,制定直属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指导自管人事档案的直属单位开展档案达标管理工作;承担局公务员、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内外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拟订林业人才政策规定和编制林业人才规划的相关工作。三是面向市场职能:组织开展林业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培训;开展林业行业人事代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内设综合处、人事代理处、培训处、职业技能鉴定处、人才开发处5个处室。
综合处
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文电运转、材料起草、会议组织、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和党群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中国绿色人才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84238764 84238376
人事代理处
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并负责颁发证书,组织修订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范;承担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毕业生接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因公出国政审备案工作;代理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人员招聘、工资核定和发放、法人年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承办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联系电话:010-84238870 84238377
培训处
承担局公务员、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内外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负责面向行业组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以及赴国(境)外进行专业考察、培训;负责林业教育信息统计工作;受理公费出国留学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申请。
联系电话:010-84238872 84239340
职业技能鉴定处
负责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负责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审查、参与制定林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规范,参与推动林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联系电话:010-84238765 84239341
人才开发处
负责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人力资源促进会和中国林业教育学会毕业就业促进分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和林业系统人才情况统计;开展林业产业人才培训、林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和高、中级人才招聘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84238763 8423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