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二、参与拟定有关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执行。
三、参与拟定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总体规划;指导地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的初审工作。
四、参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提出工程建设调整意见。
五、负责建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信息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技术指导、科技成果、先进管理经验和建设模式的总结推广、人员培训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科技示范、试验点的业务指导工作。
七、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报帐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检查工作。协助资源司开展工程区森林资源监测以及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更新)等核查工作。协助做好工程建设竣工和后评估工作。
九、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社会宣传、经验交流工作.
十、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
十一、配合做好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和政策补助期限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十二、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设处室:
办公室
综合处
工程处
技术处
信息处
核查处
监测处
联系电话:010-84238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