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有冬在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展示窗口
中国绿色时报10月30日报道(作者 郑重) 10月24日-25日,国家林业局在浙江杭州召开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的方案、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交流了示范单位建设经验。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彭有冬参加会议并讲话。
彭有冬说,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在会上作了重要报告,强调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切实履行好《联合国森林文书》,组织实施好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的经济、社会、环境与文化效益,造福当代及子孙后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彭有冬指出,综观当前林业发展形势可以发现,有利于林业发展的要素正在累积,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在形成。就国际而言,近年来,联合国先后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5年后国际森林安排决议》和《联合国森林战略规划》等重大决议,为世界林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在此背景下,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对内肩负着探索中国特色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使命,对外承担着推进全球森林治理、展示中国林业发展成就的职责,意义重大。
彭有冬指出,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努力和成就得到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示范单位建设要围绕林业重点工作,突出自身特色,服务地方发展。要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提升经营水平。要勇于实践创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林情的林业治理体系。示范单位建设既要把国际上先进的理念、技术和模式引进来,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也要服务于“一带一路”和林业“走出去”等国家战略。
2012年5月,国家林业局根据不同森林类型、权属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首批12个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旨在搭建政策机制及技术模式的试验示范平台,创立宣传我国林业发展成果的展示窗口,建立林业国际合作的交流基地。
国家林业局、相关省(区、市)林业厅(局)和示范单位的近百位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