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员办跟踪督查开原、新民等4个县(市)森林资源管理检查整改情况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8-04-20来源:驻长春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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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林业网4月20日讯  
2018年4月8日至18日,长春专员办对辽宁省开原、抚顺、辽中、新民4个县(市)森林资源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对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执行情况、2017年移交图斑的省级检查和县(市)级自查情况、以及2016年资源管理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期间,检查组每到一县(市)立即组织召开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汇报会,听取地方政府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汇报,认真开展现地核查工作。督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通报会,通报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督查组对此次督查的被检县(市)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一是县(市)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森林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建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严肃追责。按照张建龙局长提出的“三个不放过”要求,依法依纪对违法侵占林地、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当事人和管理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并限期恢复林地还林。四是重视宣传,形成震慑。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知法守法,自觉保护森林资源。
     辽宁省林业厅资源处以及铁岭市、抚顺市、沈阳市林业局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了督查。(长春专员办专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