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员办2016年年鉴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7-03-17来源:驻长春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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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2016年,长春专员办坚持抓森林资源管理检查、抓大案要案督查督办、抓履约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共督查督办各类林政案件172起(国家林业局批转督办案件30起,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6起,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136起),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罚问责353人(追究刑事责任77人,纪律处分19人,行政处分152人,行政处罚105人),下达整改建议96条,行政处罚1573.37万元,收回林地71.8083公顷;全年组织开展县级政府和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等大型检查5次,检查60余个林业局(乡镇)、200余个林场(村屯),向吉林、辽宁两省政府提交2015年森林资源监督报告,得到两省政府主管领导的肯定;受理濒危物种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750件,核发进出口行政许可6082份,涉及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额60.52亿元。扎实开展机关两建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被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4年在吉林省政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连续6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优秀班子。
     【查办林政案件】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为首要任务,突出严,狠抓管,努力做到“督办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3个业务处室全年共督查督办各类林政案件172起,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罚问责353人,追究刑责77人,行政处罚1573.37万元,追究刑责人员数量和行政处罚数量分别是2015年的1倍和3倍;全年共查处国家林业局批转督办案件30起。特别是根据国家林业局提供的判读卫片,严肃查处了抚松县松江河镇新建长白山大街工程违法使用林地问题,先后4次约谈抚松县人民政府,督促依法补办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并启动问责机制,对负有直接和间接领导责任的11人给予了行政处分;受理信访举报案件6起(30人次),全部结案。特别是联合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延边州林管局、延边州专员办,对群众举报的长白山腹地违规建筑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联合吉林省林业厅先后3次约谈延边州林管局、白河林业局,促进主管部门强力推进,拆除7栋违章建筑;独立查办案件136起。特别是严肃查处蛟河市滥伐林木系列案、通化县私开参地系列案、长岭县滥伐国家重点公益林系列案、辽中县特大滥伐林木案等。协调辽宁省将5起重点案件、吉林省将4起系列案件挂牌督办,多次启动约谈机制,对蛟河市、长岭县实施了暂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限额的调控措施。
    【严抓林木采伐监督】2016年,尽管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已经全面停伐,全年仅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1831份,但长春专员办对林木采伐管理丝毫没有放松,对森工和地方都采伐了一些超常规措施。一是狠抓中幼林抚育出材试点监督检查。两次与吉林省林业厅召开协调会,共同制定了中幼林抚育出材试点技术规程,召开了全省试点工作会议,吉林省两大森工集团董事长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并与各林业局长当场签订责任状,确保不突破规程。王志高专员在会上讲话,提出了最严厉的监管措施,无论哪个局出了问题,全省的试点工作立即停止,出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先免职再处理。同时,对伐区调查设计进行人工微机双重检查,严格审查核发采伐许可证并深入试点地区对伐区设计进行现场核验,确保试点工作不出现问题;二是及时开展停伐检查。抽调业务骨干,对辽宁省凤城、本溪、抚顺和清原4个林业重点县(市)采伐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下发了整改通知,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16人,切实起到了警告和震慑作用;三是周密部署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与国家林业局各规划院密切合作,历时30余天,分别对吉林省12个国有林业局实施了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并对2015年检查的6个林业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和临江林业局、敦化林业局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纠正了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国家林业局召开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召开后,长春专员办立即在监督区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向各基层专员办发出紧急通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截至11月30日,各基层专员办出动各类林业执法人员2.2万多人次、车辆6700余台次,查处涉林案件254起,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148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加工经营场所18处,打击处理人员347人(追究刑事责任108人,行政处罚239人)。打掉犯罪团伙4个,涉案总价值44.51万元;二是主动出击,利用监督检查时机,严肃查处了白河林业局违法占地案、通化县毁林种参等系列案件,并积极主动向主管副省长和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启动了问责机制,停止了涉事单位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给予了严厉的行政制裁;三是由主管副专员带队,对监督区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进行辐射督导,听取各地专项行动情况的汇报,对长兴岛恒力石化、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输油、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等非法使用林地案件进行现地复核,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四是将专项行动向深度推进。与吉林省林业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吉林省人参种植重点县(市)继续开展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内外勾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失职渎职等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将10多名涉案公职人员提起公诉,回收违法违规参地5028.1319公顷。
    【完成两省县级政府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与国家林业局规划院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历时40多天,对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吉林省磐石市、农安县、抚松县、通化县、公主岭市、长岭县6个县(市)和辽宁省绥中县、昌图县、北票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彰武县、辽中县7个县(市)2015年度地方政府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期间召开汇报会、通报会30次,检查乡镇26个、林场4个、村屯34个、林业站26个,查阅文件资料2100余份,判读出疑似无证图斑1457个,现地检查图斑147个,查出违法侵占林地、无证采伐、毁林开垦等问题121个,提出整改意见113条。对辽中县、长岭县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督促13个县市区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调查处理相关责任85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2人),通报批评单位14个。
    【创新开展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工作】把握标准,严审细查,热情服务,全年共受理濒危物种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750件,核发进出口行政许可6082份,其中公约证书2680份,非公约证书1850份,物种证明1552份,涉及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额60.52亿元;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与辽宁省林业厅一同开展了履约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了国家濒管办2015-2016年度大宗贸易和敏感物种监测评估工作;对办证企业实施了专项监督检查,为两省海关和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百余次;首次推出“被许可人信誉评估”,对123家企业进行了评定打分,评出3家 “信誉评估优秀企业”,极大提高了企业证书申报、签注、返还率;与世界爱护动物基金会共同出资,对海关一线49名执法人员开展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识别培训;“进出口许可证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并为企业专门举办了两次培训班,提高了企业办证效率,降低了企业办证成本,为濒管业务进入国家电子口岸奠定了基础;借助“互联网+”的新型办公手段,采用“线上申请,线下邮寄”的方式为松茸进出口企业开启“绿色通道”,松茸进出口许可即申即审,有效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了证书使用率,受到企业的一致称赞。
    【扎实推进机关“两建”工作】在党建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林业局党组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三强化两提升”学习实践活动。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周密安排。统一购买《党章学习问答》、《知之深、爱之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全面小康热点面对面》、《做合格党员必修课》、《两学一做学习辅导》等学习材料,为每名党员统一配备学习笔记,要求原汁原味学原文,每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党组理论中心组积极行动,在自学基础上集中开展了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集体学习17次。班子成员、各处处长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认真总结学习体会,为全体党员分别讲党课。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了国家林业局“绿色大讲堂”和吉林省直机关工委“法治文化讲坛”等专题学习。参加了吉林省直工委和纪委组织的党的知识答题活动。深入辽宁省大梨树村,参观学习毛丰美同志先进事迹,深刻领会“苦干、实干加巧干”的“干”字精神。开展“爱心圆梦”捐资助学活动,为黄泥河林业局贫困学生林抒睿捐款4000元。先后7次深入吉林省通化县石湖镇老岭村,开展“省级文明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共建”活动,为该村规划2个林业产业发展基地,协调林业产业发展资金30万元;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党的知识竞赛活动;在机关建设方面,自1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封存上缴1辆公务用车,保留1辆执法车和1辆机要通信车,正式为职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成功举办“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培训班”、“CITES执法业务培训班”、“林资源监督专员暨监督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为监督区培训业务干部230多人次。新招录2名公务员,招收1名军队转业干部,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启动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工作,拟定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细化分工,规划工作步骤,编制完成《长春专员办内部控制指导手册》,上报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
2016年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专 员、党组书记(主 任) 王志高 男
副专员、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伟明 男
副专员、党组成员(副主任) 傅俊卿 男

 

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2016年大事记

1月27日,长春专员办和辽宁省林业厅对大连市工程项目违法占地问题进行约谈, 傅俊卿副专员就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做了重要讲话。
2月2日,国家林业局领导对长春专员办联合吉林省林业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在《中国绿色时报》刊发专稿。
3月4日,长春专员办成立干部档案审查工作小组,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自查,补充相关缺失资料后,将全部档案移交国家林业局人事司统一管理。
3月14日,吉林省副省长隋忠诚对《2015年度吉林省森林资源监督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吉林省林业厅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快整改步伐,并及时向长春专员办和国家林业局汇报,争取国家的支持。
3月30日,长春专员办完成辽宁省2015年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 ,这次检查共现地实测4个县(市)8个国营林场16个作业小班,踏查小班24个,内业抽检卷宗120余本,有关账册300余册,现地核查征占用林地项目6个,并沿途对森林防火宣传、组织、调动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
4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濒管处处长徐克同志调往上海专员办工作,调研员杨晓明同志主持濒管处工作。新招录的公务员王允同志分配到濒管处工作(试用期一年),王巍同志由综合处调到专项处工作。
4月11日,长春专员办督办吉林省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存在问题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整改结果,并建立落实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4月19日,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郑强到长办调研,要求长办严格按要求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活动。
4月21日,长春专员办召开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4月22日,国家濒管办长春办事处通报2015年度被许可人信誉评估结果, 2015年吉林、辽宁两省共有123家企业进入参评范围,最终被评为A级的企业(90-100分)103家,B级(75-89分)8家,C级(60-74分)7家,D级(60以下)5家。
4月28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到长春专员办检查指导工作,他指出,近几年,长春专员办很好地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在林地管理上做了大量实际工作,收到了很好效果。
5月17日,长春专员办全体党员继续开展2016年“爱心圆梦”捐资助学活动,在一天时间内,全办22名党员为黄泥河林业局困难职工林相伟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林抒睿捐款4000元。
5月23日,长春专员办全体党员干部走进辽宁省凤城市大梨树村,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
5月24日,长春专员办全体到本溪县考察学习林业产业发展成果,充分借鉴林下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探索创新多种模式。
5月25日,长春专员办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东北抗联纪念馆,重温东北抗联的史实,学习传承抗联将士的爱国情怀和英雄气概。
5月25日至27日,国家濒管办长春办事处分别在长春市和大连市举办“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培训班。
6月16日,国家林业局审计中心倪晓杰、梁爽、王囡、程宝静4人小组,对长春专员办2011年以来的账务管理情况实行审计。
6月22日至25日,国家濒管办长春办事处在哈尔滨举办“2016吉林、辽宁两地海关CITES执法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大连海关、沈阳海关、长春海关一线关员49人。
6月28日至7月6日,长春专员办组成2个检查组,对吉林、辽宁两省2016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7月1日,由海关总署数据中心和国家濒管办联合研发建设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上线运行,长春濒管办全面启用该系统开展行政许可申报审批工作。
7月5日,长春专员办举办“两学一做”知识竞赛活动, 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7月13日,新招录公务员张天莹、王允同志报到,张天莹分配到综合处任出纳,王允分配到濒管处任科员。
7月13日,长春专员办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杨晓明,女工委员袁曦,监察委员胡冠军。
8月5日,长春濒管办召开松茸进出口企业座谈会, 讲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步骤,了解松茸进出口企业需求,为即将开始的松茸贸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8月17日至8月28日,长春专员办与国家林业局规划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辽宁省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此次检查,在辽宁省抽检绥中县、昌图县、北票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彰武县、辽中县7个县(市)。
8月28日,长春专员办与国家林业局规划院联合检查组向辽宁省林业厅通报森林资源管理检查情况,通报了对辽宁省7个县(市、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和林地、林木管理情况检查结果,重点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9月2日,长春专员办在监督区部署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9月3日至28日,长春专员办组成检查组,对吉林国有森工局实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
9月5日至27日,长春专员办与国家林业局规划院联合检查组对吉林省磐石市、农安县、抚松县、通化县、公主岭市、长岭县6个县(市)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实施检查。
9月30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到和龙林区调研,长春专员办专员王志高陪同。刘东生在调研时指出:国家林业局会通过多方面渠道为国有林区、林场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也会逐步出台相关方案和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林业局同水利部、交通部等其它部委建立了协调机制,全力配合国有林区、林场改革转型顺利进行。
10月8日,长春专员办与吉林省林业厅召开林政案件督查协调会,对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的蛟河市、长岭县特大盗伐林木案商讨侦破意见。
10月18日,长春专员办专员王志高对吉林中幼林抚育采伐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吉林实施的中幼林抚育试点工作不能有半点差错。各项目实施单位更要端正态度,切不可在项目实施中搞变通,打擦边球,甚至动歪脑筋,出现虚报套取抚育资金、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压缩成本、超审批采伐非法获利等不法行为。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审计中心倪晓杰、梁爽对王志高同志开展离任审计。
10月28日,国家会计学院郑洪涛教授,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知识培训。
10月30日,专项处调研员汤吉民同志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11月2日,长春专员办成立督查组,结合大连长兴岛恒力石化、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输油、输气管道建设项目非法使用林地问题,对辽宁省大连市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地督办。
11月5日,长春专员办成立督查组,结合开原市2起群众信访举报未结案件,对辽宁省铁岭市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地督办。
11月17日,长春专员办举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暨监督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国家林业局监督办、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的知名专家和教授,分别讲授了“国有林区改革与发展”、“《森林法》和林业主要法律法规”、“林业物联网建设与应用”、“互联网+林业”等高端课程。
12月1日,专项处处长张力同志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12月5日,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经吉林省军转办考核推荐,徐朝帅同志从部队转业安置到长春专员办,分配到综合处负责党务工作。
12月14日,召开2016年度干部述职考核评议大会,评选王巍、杨晓明、王佰平、陈晓才为2016年先进个人。
12月15日,召开2016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评议大会,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副司长郝育军带队,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12月28日,长春专员办召开2016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机关党总支所属的3个党支部书记分别向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总支书记王志高向省直机关工委和全体党员述职。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孟繁春对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同时对加强专员办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
12月30日,吉林省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长春专员办2016年度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副专员李伟明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工作汇报,省政府考核组由绩效办主任朱永宏任组长,组员由省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审计厅、公务员局的专家组成。( 撰稿:陈晓才)